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人民公社化 资料库:青州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青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7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7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人民公社化
1958年8月24日,本县第一处人民公社—冻风人民公社成立。9月底,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统一经营。公社下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社成立初期,生产资料归公社所有,取消了自留地,压缩了家庭副业。劳力组合实行营、连、排军事编制,生产活动实行“大兵团”集体作战,分配上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公社化期间,“高指示”、“一平二调”、“浮夸风”、“共产风”盛行,不顾客观实际,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等口号。亩地用种上百斤,谎报产量。公共食堂一哄而起。这些超越实际的左倾错误,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影响了生产发展,社员生活出现困难。 1959年,人民公社进行整顿,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三包一奖制”(包工、包成本、包产值、超产奖励)。1962年,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土地、工具等生产资料固定给生产队,劳力由生产队统一安排。实行工分制度,年终按劳分配。口粮按“人七劳三”或“人四劳六”分配。恢复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三自一包”、“工分挂帅”,搬用“大寨记工法”,分配上出现平均主义,农民积极性受压制,农业生产徘徊不前。 1978年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1984年建立乡镇政权,人民公社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