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所有制 解放前,青州以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为主,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较多的土地掌握在地主阶极手中,广大农民土地较少。土地改革前,本县地主、富农占农村人口5.17%,有13.6%的土地;中农占农村人口的41.44%,有土地46.3%;贫雇农占农村人口53.9%,仅有土地40.1%。东坝乡地主、富农占人口的6.37%,却占有全乡土地的26.56%;贫农占人口的52.4%,仅占土地29.07%。弥河区贾庙村3户地主拥有土地2000余亩,仅“三寡妇”一家就有土地1000多亩,100多户贫农户均土地1亩,还有5户无地。
其他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也大致如此。据土改时统计,占总人口2.93%的地主,占有牲畜755头,房屋24030间,农具19605件,分别占全县总数的3.6%、3.9%和6.1%。
分配制度 封建社会生产资料占有的严重不均,造成了分配的严重不均。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被迫租种地主的土地,缴纳沉重的地租。地租有劳役地租、实物地租、货币地租三种,不论何种,农民都要付出或缴纳60%—80%的劳动和收获。灾荒年景,还要受高利贷的盘剥,月息高达3分以上,贷粮一般是春借1斗,秋还2—3斗。赋税名目繁多,清末除纳地丁银外,还加征耗羡银等附税。民国时期征收屠宰税、牲畜税、油业税、牙杂税、酒税、营业税、田房契税等,更有贪官污吏、军阀武装横征暴敛。据《益都新闻》1935年5月7日载:第四区瑟雅乡刘乡长擅加附捐,每银一两按4元8角征收,自行暗加1元6角3分,计多征银190余元。井峪村104户农民租种地主、富农土地,每年交租13万斤,人均口粮140余斤。被生活所迫,21户逃亡在外,25人做长工,60多人当短工,典妻卖子的21人,饿死14人。封建经济制度窒息了经济的发展,破坏了生产力。1948年平均粮食亩产仅170斤,全县荒芜土地16000亩。
第一节 封建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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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资料所有制 解放前,青州以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为主,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较多的土地掌握在地主阶极手中,广大农民土地较少。土地改革前,本县地主、富农占农村人口5.17%,有13.6%的土地;中农占农村人口的41.44%,有土地46.3%;贫雇农占农村人口53.9%,仅有土地40.1%。东坝乡地主、富农占人口的6.37%,却占有全乡土地的26.56%;贫农占人口的52.4%,仅占土地29.07%。弥河区贾庙村3户地主拥有土地2000余亩,仅“三寡妇”一家就有土地1000多亩,100多户贫农户均土地1亩,还有5户无地。
其他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也大致如此。据土改时统计,占总人口2.93%的地主,占有牲畜755头,房屋24030间,农具19605件,分别占全县总数的3.6%、3.9%和6.1%。
分配制度 封建社会生产资料占有的严重不均,造成了分配的严重不均。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被迫租种地主的土地,缴纳沉重的地租。地租有劳役地租、实物地租、货币地租三种,不论何种,农民都要付出或缴纳60%—80%的劳动和收获。灾荒年景,还要受高利贷的盘剥,月息高达3分以上,贷粮一般是春借1斗,秋还2—3斗。赋税名目繁多,清末除纳地丁银外,还加征耗羡银等附税。民国时期征收屠宰税、牲畜税、油业税、牙杂税、酒税、营业税、田房契税等,更有贪官污吏、军阀武装横征暴敛。据《益都新闻》1935年5月7日载:第四区瑟雅乡刘乡长擅加附捐,每银一两按4元8角征收,自行暗加1元6角3分,计多征银190余元。井峪村104户农民租种地主、富农土地,每年交租13万斤,人均口粮140余斤。被生活所迫,21户逃亡在外,25人做长工,60多人当短工,典妻卖子的21人,饿死14人。封建经济制度窒息了经济的发展,破坏了生产力。1948年平均粮食亩产仅170斤,全县荒芜土地16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