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药政管理 资料库:青州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青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45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45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药政管理


  建国前,医药市场混乱,药品价格随行就市,紧缺药品数易其价。30年代,一只医疗黑热病的“斯涕波霜冲剂”,需用十块大洋或一石二斗小麦换取,一支20万单位青霉素针剂,需用小麦五斗换取,伪、劣、假药亦时有出现。明令禁止的“海洛因”、鸦片等毒品,药店亦偷偷贩卖。建国后,政府对麻醉剧毒药品进行取缔,加强市场管理。1950年,中央卫生部颁布《关于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的公布令》。1954年,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禁止贩卖使用毒麻药品,严禁药商药贩出售剧毒药品,并对20家中西药店和诊所存藏的鸦片粉、酊吗啡、吐根散、可待因等毒麻药品登记造册。1964年,国家对中西毒药限制类药品使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对医疗单位使用阿片、吗啡、磷酸可待因等,必须持县卫生局签发的麻醉药品使用卡,到药材部门进货。各医院选定专人处方,专柜存放,专人负责。1978年,进一步对毒药限制类药黝口强了管理和控制,医疗单位与医药供应部门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帐造用,专用处方,专用登记),处方保存五年,以备查。1979年,国务院颁布《药政管理条例》,狠抓医疗单位所需特殊药品管理,坚持不合格药品和制剂不准用于临床,并对县所属药材经营单位进行监督,及时查处伪劣药品。
  1984年,药检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配合下,制止游医药贩违法活动,查处游医药贩130余人次,没收销毁伪劣假药120余种。1982年,医药部门进行清仓利库,处理了大批不合格药品,使有效库存率达到90%以上。1985年7月,国家公布《药品管理法》,药政管理法制化。1986年,市药材公司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改革、搞活和医疗单位的需求组织货源,满足供应,解决了药品积压,供求关系趋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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