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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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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沼气
  益都县试验推广沼气始于1958年。但因技术不过关,沼气未得到充分利用。   1973年,益都县科学技术办公室同煤建公司,组织2人赴泰安学习。同年冬,在五里公社赵河大队办公室院内,建起水泥、石料结构长方形沼气池1个。容积为30立方米,试验获得成功。   1974年,根据山东省沼气会议关于建适宜当地、易于推广的沼气池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县山区水窖进行试验。   1975年,在桃园公社耿家大队试验成功容积为10立方米水窖式三合泥薄壳沼气池1个。这个造价为23元的沼气池能供5口人的家庭用半年。3个月后,耿家大队127户建池87个,成为山东省第一个基本实现沼气化的大队。同年,县委与潍坊地区科委,先后在耿家大队召开现场会,举办学习班,推广耿家大队建池经验。同时,省科委还将水窖式三合泥薄壳沼气池,列为6种推广池型之一。为此,国家化工部燃料处处长,也曾专程来耿家大队视察。   1977年9月,益都县在东坝公社高仁大队、桃园、谭坊、夹涧、口埠、普通等公社及县委机关伙房推广砖拱顶混合砂浆沼气池。   1981年6月,引进新技术,在口埠公社平寺大队6户院内,试建混凝土整体结构沼气池水玻璃密封处理成功,在全县进行推广。至1987年,全市累计建沼气池1767个,总容积为14316立方米,能解决8930人7个月的生活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