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教师待遇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三节 教师待遇
  社会地位 晚清与民国时期,教师社会地位低下。建国后,党和国家将教师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并赋于“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自1949年起,历年对教学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1949年,青州市曾评出模范教师22人。1960年,有14名教师代表出席地区群英会,益都师范教师刘恒志和古城(今淄博市临淄区)农业中学崔永和两同志出席了全国群英会。另有46人当选为县人大代表,一人当选为省人大代表,19人成为县政协委员。   1961年,中、小学教师中党员发展到339名,占教工总数的15.5%;团员发展到733人,占33.5%。   “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肆意践踏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教师被诬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臭老九”,接受工、农、兵的“再教育”。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拨乱反正,教师在政治上重获解放,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3年,益都县政府对具有25年以上教龄的中小学教师颁发了荣誉纪念章,对30年以上教龄的颁发了荣誉证书。1984年12月,益都县召开知识分子代表大会,并举办了知识分子事迹展览,参加大会的教育系统代表85人,列席代表54人。同时,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发明奖励条例,给教育系统43人晋升一级工资,十人晋升两级工资,并分别授予县级劳动模范称号。自1985年起每年教师节,各级政府均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并树立一批尊师重教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工资待遇 清代,青州府儒学教授每年俸银45两,益都县儒学教谕俸银40两。塾师则由学童家庭轮流管饭,报酬由就学者凑集。一般视其名望、资历、学童数量议定全年束修金。   民国期间,教师按等级支付月薪。   1928年,益都县立各校教师工资,平均每人月得5元。乡村小学由各村筹款兴办,“既无整个预算,亦无划一标准”,平均月薪在2元5角。故此,省督学杨菊潭在《视察益都教育报告》中说:“待遇之薄如此,宜乎贤者裹足,滥竽充数者有,学校教育之难期进步,盖有由矣!”   1932年,小学受检合格教师449人。其中:月薪5—12元者355人;12—15元者15人;15—25元者66人;25—35元者13人。   1943年,第三次全国教育行政会议《山东省报告》称:“本省教员待遇,素极菲薄。经五年来之提倡,始逐渐提高。”当时,中、小学校长薪级:高中,最低220元,最高380元,每级20元;初中,最低160元,最高280元,每级10元;高级小学,最低70元,最高180元,每级10元。中、小学教职员薪级:高中,最低140元,最高320元,每级20元;初中,最低100元,最高240元,每级10元;高级小学,最低50元,最高160元,每级10元;初级小学,最低40元,最高95元,每级5元。   建国初期,实行以粮代薪。公办高小教师每人每月领小米184斤,初小教师,每人每月领小米152斤。工资分按实物(粮、布、油、盐、煤)折价,每个工资分合人民币0.22元左右,随物价略有浮动,每月分值由《大众日报》公布为准。高小教师100—110分;初小教师80—95分;中学教师132—180分。   1956年,各级各类学校实行货币工资制。工资标准分中学教师级、小学教师级、行政级。按新颁工资标准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重新评定级别。是年,全县1763名教职工参加工资改革。工资平均增长为43.5%。此后,1959至1963年,又先后三次为部分教师提高工资。1968年冬,公办教师下放归队,其工资改为工分加补贴制。   1971年,恢复工资制。同年7月与1977年10月、1979年11月,又不同程度地对低工资进行调整。1979年,实行班主任津贴,小学每人4—6元、中学每人5—7元。   1981年10月,中小学教职工调整工资,采取先补后靠再升级的办法,为全县2906名教职工分别升一级或两级工资。   1985年6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决定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从是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资制度。全县教育部门列入工资范围的3382人。其中就近靠入最低等级的465人。高套的2758人,尚未转正定级的103人。这次改革全县月增资总额为58641.75元,人均月增资17.34元。   1986年及1987年,又分别进行了工资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