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经济审判 资料库:青州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青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31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31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经济审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城乡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的贯彻,经济交往增加,一些不法分子乘机作案,经济案件上升,经济审判日趋繁重。1980年底,建立经济审判庭,开展经济审判工作。自建庭到1986年,审结经济案件389起,标的额413.2万元。
  针对经济案件的新特点,人民法院立足抓标治本,减少纠纷,预防违法犯罪。1984年6月,开始受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法院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农村,积极疏导,着重调解。至1985年底,深入219个村,解决经济承包合同纠纷5538件,标的额109.8万元。1987年,法院组织21个巡回法庭,深入到市物资、供销及乡镇181处企业,理顺经济关系。解决经济纠纷829起,为企业追回欠款801万元,挽救了一批濒临破产的企业。还指导191个市直企业,全面理顺经济关系,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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