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民政 资料库:青州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青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29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29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民政
拥军优属 拥军支前 抗日战争时期,益都、益寿两县民主政权发动青年参军参战。1939至1945年间,两县为主力部队补充新兵5000多人,1939年益都县一次就有700多青年参军,东朱鹿村一次参军近百人。长秋村仅百多户人家,抗战初期有119人参军。 益都人民在战争年代积极支援前线,组织群众抬担架、筹军粮、做军鞋,掩护伤病员。1939年7月,长秋村配合部队作战,一夜加工煎饼600斤,碾小米2000斤。三年解放战争中,全县出动民工民夫23000多人。1947年临朐战役中,转移伤病员3000多人。解放济南战役时,出动民工8100余人,其中益寿县出动小推车300辆,挑担1000副,担架150副。淮海战役中,出动民工6000余人,随部队参战直至胜利。 抗美援朝运动中,益都、益寿、益临三县均成立了抗美援朝分会,2000多名青年入伍,益都县人民捐款18亿元(旧制币,合战斗机2架)。 解放后每逢元旦、春节,地方党政领导率领慰问组织,为驻军送去文艺节目和慰问品,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征询意见,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驻军595团奉命赴老山参加对越防御作战前,市委市政府向部队赠送了锦旗和慰问品。市委书记隋华堂多次走访参战家属。全市自动向前线寄送慰问品6975件,慰问信5100多封,捐款41976元。还将前方将士来信编辑成《英雄的史诗》作为宣传教育群众的教材。595团凯旋时,全市组织了三次欢迎活动,参加欢迎的达6万多人次。1986年本市被济南军区授予“拥军模范市”称号。 优属 对优抚对象政治上鼓励表彰,物质上给予优待。50年代为烈军属代耕土地。1956年起,对无劳力或缺劳力的军属,生活困难的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优待劳动日。1957年享受优待劳动日户数2634户,优待劳动日176698个。1978年享受户数4168户,优待劳动日403839个。此外还优待现金。1985年后,现金优待由乡镇统筹,对烈军属和战士家属普遍优待,优待标准提高。1987年优待5544户,优待现金155万余元,平均每户280元。 抚恤 1950年国家颁布有关抚恤规定,对牺牲、病故和残废的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和民兵民工等优待抚恤。自1952年后7次提高抚恤标准。1973至1987年全市共发牺牲、病故抚恤金94327元。至1987年全市享受残废抚恤人员907名。 在革命战争年代,对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救济补助,解决吃、穿、住、病等困难。近年来侧重帮助优抚对象发展农工商业。定期定量补助始于1957年,补助对象有烈军属和孤老复员退伍军人。1987年全市有3459人享受补助。 疗养 1956年10月省民政厅在本市建立山东省革命残废军人第二教养院(后称休养院)。1956至1987年在该院休养者累计380余名。1958年潍坊市民政局在本市建立潍坊市荣复军人疗养院,1958至1987年进院疗养者累计336人次。 烈士褒扬 青州是抗日战争时期的革命根据地,在历次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有1529名革命先烈为国捐躯。为表彰烈士,教育人民,党和政府先后修建了段村烈士祠、青州烈士陵园、庙子镇革命烈士纪念堂、长秋抗日烈士纪念碑。1982年编写了《革命烈士英名录》。 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1949年开始办理复员安置工作。1958年后,除仍安置少量复员志愿兵外,重点安置义务兵退伍。1957年,安置复员军人6155人,复员干部办理转业。1976年,对1969至1975年错当复员处理的253名转业干部安排了工作。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开始安置退伍军人。1958至1987年共安置退伍军人20515名,其中回农村安置18312名,在城镇安排工作的2203名。地方政府注意发挥其骨干作用。“公社化”时期在基层任职的复退军人占基层干部的50%左右。1987年担任村支书、村主任一级基层干部的复退军人占同级干部的30%左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视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和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成立了“青州市军地两用人才介绍所”,自1985年以来,推荐、引荐录用者977人。1983至1987年,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扶持1545户复退军人,已有1425户走上了致富路,其中年收入3000—5000元的445户,6000—8000元的208户,超过万元的5户。 1979年开始安置义务兵伤病残战士,特等、一等残废军人由国家供养,二、三等残废军人安排工作。1984年后为荣立二等功以上退伍军人安排工作;为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云南老山前线对越防御战退伍残废军人,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安排工作。1979至1987年,安排残废军人32名,安置立功退伍军人54名。 1955年开始安置军队退休干部,1979年开始安置无军籍退休职工和退休志愿兵,1983年开始安置军队离休干部。1985年投资74万元在范公亭西路建造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次年6月正式使用。到1987年底,共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36名,安置无军籍退休职工21名。 救灾济贫 国家救扶 解放后地方政府和基层政权为恢复和发展生产,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困难,采取了一些扶持济贫措施。1948年秋,益寿县政府发放40万斤小麦贷款,扶持了2666户贫困户。9月青州市政府发放贷款3000万元(旧制币),帮助城市无业贫民自谋生计。 “三年困难”时期,国家发放农业贷款817.3万元,扶持贫队431.7万元,社会救济款200.1万元,医疗救济款52.4万元,预付生产定金319.4万元,赊销物资123.4万元,共计1944.3万元。发放统销粮7644万斤。 1963到1987年,为帮助群众克服自然灾害,发展生产,发放救灾款358万元。 生产自救 “三年困难”时期,发动群众采摘山果、野菜等,机关、厂矿企事业等单位加工人造肉精、连饱霉、小球藻等营养食品。按耕地面积5%至7%分给社员作自留地,开荒地谁种谁收,不计征购。发展副业生产,组织条编、草编、花编生产,办加工作坊、石灰窑,加工木材,采集野生药材和野生动物,组织民间运输。1960年副业纯收入570万元。大面积种藕、种苇子,收入也较可观。 近年来,国家扶贫工作由“输血型”转变为“造血型”,由解决吃、穿、住转变为发展“工、副、农”,由治“标”转变为治“本”,由发放救济转变为有偿贷款。1983至1987年,用各种形式发放扶贫款140万元,扶持3000多贫困户,95%的已脱贫。市直各部门建立扶贫点69个,在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服务。 社会互助 城乡群众素有互助互济之光荣传统。1950年春荒,群众捐献粮食26.5万斤,干菜24.2万斤,款560万元(旧制币),帮助6000多户解决了暂时困难。“三年困难”时期,捐献粮食1604.8万斤,糠、麸皮等代食品382.8万斤,干菜772.1万斤。福建省军区捐献大米3000万斤,维他命(乙)2500片。 1985年冬季,为帮助山区群众越冬,潍坊市及本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干部捐献衣物82971件。 灾民安置 1957年9月安置济宁、金乡两县灾民4861人,当地群众召开座谈会、联欢会,交流生产、生活、风俗等情况,妥善安排灾民生产、生活,还捐献现金2081元,衣服16385件,干菜40多万斤。 精减退职职工救济 救济对象是1961年1月至1965年6月9日被精减退职的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1961年起开始发放救济款。1982年10月后,遵照财政部、民政部指示,补发了一批救济款。1985年对精减退职职工全部办理生活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建国前参加工作者每人每月20元,建国后每人每月15元。 宽大释放人员救济 1983年,对31名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县团以下党政军特人员给予定期补助,至1987年尚有26人享受救济。 社会福利 慈善事业 清初,市内设普济堂二所(朱良店、金岭镇),设同济堂一所。清光绪八年(1882)刘奎清在考院街(今东门大街)设“施医所”。1919年国民党县政府在冠街梓潼庙内设救济院,收容流浪乞丐。1927年,淄青道官府在夏庄设贫民工厂。1936年,基督教在民主街创办“益都麻疯院”,收容病人多时达47名。1938年,红十字会在北关小学设救济院,收容鳏、寡、孤、独、残疾、乞丐,冬月、春荒对外施粥。1945年3月,基督教远东宣教会在杨家庄乡西坡村设孤贫院。 孤寡老人供养 解放后,农村鳏、寡、孤、独和无劳动能力老人的生活困难,在1955年前,主要靠群众互助解决,国家给予重点救济。农业合作化后,由集体给予“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1955年有“五保户”5054户,9488人。“公社化”后,办敬老院310处,3632人人院,至1961年多数停办。1963年后,对“五保户”实行四种供给办法:定额供给实物、定工供给、参加实物现金分配、定款供给。多执行第二、三种办法。 1984年后,推广郑母、黄楼经验,办起乡镇敬老院5处,村敬老院9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3人。到1987年,市政府和乡镇投资70.6万元,在25处乡镇10个村办起敬老院,入院老人310名。 残疾人安置 清光绪十三年(1887),北长老会在城内创办聋哑学校,年内迁往烟台。 解放后,政府注意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发挥他们的才智,为社会创造财富。1983年以来,建成42处福利工厂,安排聋哑盲残人416名。东坝乡东阳河村孙熙中致富后,积极筹办“青州市社会福利皮革制品厂”,47名残疾人员就业。 1985年,建成聋哑学校,8名聋哑儿童入学。1986年迁往范公亭西路,次年在校聋哑学生28名。学生在这里学文化,并参加福利工厂劳动,锻炼生活能力。 孤儿弃婴教养 1893年天主教法国修女梅有神创办“孤儿院”,收容孤儿遗婴百余人,时有死亡。日寇侵华后,法国津贴中断,以副业收入维持院中生活,处境艰难。1953年被政府接收,并人昌潍生产教养院。1959、1960年先后办起朝阳孤儿院、段村幼儿福利院、郑母孤儿院,收容孤儿、遗婴200余人,几年后陆续停办。 殡葬改革 清及民国均行土葬,厚葬久丧,礼俗繁缛。回、满、蒙等族礼俗有异于汉。 建国后推行殡葬改革。1962年开始提倡集体公墓。至1966年1065个村建立公墓。经几次群众性平坟运动,全市的坟头已基本平掉。 1969年在城东北王桑村附近建成县殡仪馆,推行火化,当年化尸36具。经广泛宣传,火化逐步推广,1974年火化率为47.9%,1975年火化率为83.5%,1976年火化率为92.9%。殡葬习俗也有较大改革,基本实现了“四代替”,即殡葬改革委员会代替里外柜,追悼会代替祭灵吊丧,戴黑纱代替披麻戴孝,骨灰堂代替坟墓。1978年后火化率逐年下降,1981年跌至最低点37.8%,经宣传教育,从1985年开始回升,1987年火化率为95%。 支边 援外 移民 为支援边:远省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解放后三次组织动员24131名青壮年去青海、吉林等省。 1956年8月,组织300名男性青壮年去苏联务工,合同期三年。除少数人与苏联妇女结婚及病亡者外,其余回原籍安置。1959年4月,派出7名职工赴蒙古支援工业建设,三年合同期满后全部回国。 1959年开展农业基本建设以来,10个自然村883户4031人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