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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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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人事
  干部状况 解放初,干部数量较少。后,干部逐年增多。1978年后,由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军队转业干部逐渐增多,以及落实政策,引进科技人才,“以工代干”转干等原因,干部数量增加较快,1987年全市干部已达10523人。   随着干部数量的增加,干部队伍知识结构也发生变化。解放初,干部文化程度偏低,普遍属中青年。以后由于吸收干部主要来自工农和一段时间干部工作上的失误,致使干部队伍文化程度没有提高,年龄偏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视了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建设,干部结构趋向年轻,文化程度明显提高。   干部录用 干部主要来自社会招收、军队转业和学校分配。50年代,从社会上选拔了一大批干部充实机关、企事业单位。60年代吸收干部很少,选调一批工人从事干部工作,出现“以工代干”现象。至70年代末,恢复录用干部。1978年12月,从当年毕业的大中专“社来社去”学生中录用干部43人。1980年4月,将39名户籍、刑警、治安民警转为干部。1981年7月录用闲散科技人员84人。1983年10月将1979年底前“以工代干”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初中的代干时间必须10年以上)的1570人转为国家干部。   1984年7月,经统一考试,从高中毕业一年以上的18—25岁农村未婚青年中选聘合同制干部219名,充实乡镇。受聘者享受国家正式干部待遇,户口仍在农村,合同一定3年,续定合同不超过9年。后陆续选聘合同制干部208人。1985年6月从城镇待业的电大、夜大、函大、工大、职工业大和高中毕业生中以及1983年7月11日前代干的全民工人中招收干部68名。1978至1987年,共招收、转干2743人。   1952年起接收部队转业干部。至1959年接收317人。60年代接收46人。1969至1975年7月,250名军队转业干部被错误地按复员处理。1980年10月改办了转业,恢复干部身份和部队工资级别。1976至1987年共接收军转干部1392人。   建国初期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很少。1950至1959年分配767人。1960至1965年分配210人。“文化大革命”中分配很少。1977至1987年共接收1738人。   调配 自1953年成立人事科后,本着“计划调配、统筹安排、工作为主、兼顾生活”的原则,开展本市干部调配和跨省、地、县干部的商调工作。1960至1965年调动干部1542人次,1966至1976年调动1090人次,1977至1987年调动3892人次。   为引进多方面人才,1984年8月成立“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办公室。到1987年,调整用非所长743人,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62人,对全市4617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登记摸底,建立了本籍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联系卡l片和本籍在外地工作人员登记表。   奖惩 建国后开始对干部实行奖励。1980年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加强了干部奖励制度。1982年1月开始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评比奖励,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受奖人数约15%。1985年,授奖种类为先进工作者、记功、记大功、升级、通令嘉奖、劳动模范6种。到1987年共有3378人次受到表彰,其中先进工作者1139人次,记功1288人次,记大功582人次,授予奖品238人次,升级123人次,升职8人次。   建国后,对违纪违法干部进行惩处。到1987年,共有190人次受到处分,其中警告15人次,记过29人次,记大过44人次,降级、降职15人次,撤职32人次,开除留用23人次,开除32人。   编制管理 1980年前,编制情况由人民政府直接公布,人员定编由人事部门负责。1981年6月成立编制委员会。1983年12月,将原有1镇19公社划分为23乡13镇。1984年机构改革,设部、委、办、局(包括党委所属工作部门,不含公、检、法、司)38个,编制人数1566人,实有1574人,比1981年减少367人。1987年7月,36处多镇核定编制1018人。10月起实行“编制管理卡片”制度,对253个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6494人实行编制卡片和工资基金计划统一管理。   干部福利 1983年起办理干部离休,至1987年办理1230人。干部离休后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除发原工资外,对历次革命战争中参加工作的同志每年增发1—2个月的工资。   自1958到1987年办理干部退休1398人。退休后政治待遇不变,按工作年限发不同比例的工资。   1957至1965年干部退职2037人,国家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后增发定期补助。1979至1987年退职72人。   农村基层干部村支书、村主任及相当职务者实行退休制度。1981年7月办理220人。1986至1987年按政府新规定办理退休480人。退休人员待遇根据工作职务和年限有所不同。   干部休假制度始于1952年,1955年停止。1987年后,在市直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中实行,每年假期10—25天,按工作年限而定。   对干部遗属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978年前一次性发放,1979年后改为按月发放。全市享受此补助者547户676人。   福利费按工资总额提取,用于特殊困难干部生活补助和集体福利事业。提取标准几经变更。自1964年后按工资总额2.5%提取。 青州市1984和1987年干部基本情况分析表 ┏━━━━━━━━━━━━━┯━━━┯━━━┓ ┃年份 │1984 │1987 ┃ ┠─────────────┼───┼───┨ ┃总人数 │8320 │10523 ┃ ┠────┬─────┬──┼───┼───┨ ┃文化程度│大专 │人数│1178 │1907 ┃ ┃ │ ├──┼───┼───┨ ┃ │ │% │14.16 │18.12 ┃ ┃ ├─────┼──┼───┼───┨ ┃ │中专 │人数│3001 │4236 ┃ ┃ │ ├──┼───┼───┨ ┃ │ │% │36.07 │40.25 ┃ ┃ ├─────┼──┼───┼───┨ ┃ │高中 │人数│1114 │1576 ┃ ┃ │ ├──┼───┼───┨ ┃ │ │% │13.39 │14.98 ┃ ┃ ├─────┼──┼───┼───┨ ┃ │初中以下 │人数│3027 │2804 ┃ ┃ │ ├──┼───┼───┨ ┃ │ │% │36.38 │26.65 ┃ ┠────┼─────┼──┼───┼───┨ ┃年龄结构│25岁以下 │人数│1262 │1832 ┃ ┃ │ ├──┼───┼───┨ ┃ │ │% │15.17 │17.41 ┃ ┃ ├─────┼──┼───┼───┨ ┃ │25—35岁 │人数│2097 │2833 ┃ ┃ │ ├──┼───┼───┨ ┃ │ │% │25.2 │26.92 ┃ ┃ ├─────┼──┼───┼───┨ ┃ │35—45岁 │人数│2522 │2885 ┃ ┃ │ ├──┼───┼───┨ ┃ │ │% │30.31 │27.42 ┃ ┃ ├─────┼──┼───┼───┨ ┃ │45—55岁 │人数│2179 │2539 ┃ ┃ │ ├──┼───┼───┨ ┃ │ │% │26.19 │24.13 ┃ ┃ ├─────┼──┼───┼───┨ ┃ │55岁以上 │人数│260 │434 ┃ ┃ │ ├──┼───┼───┨ ┃ │ │% │3.13 │4.12 ┃ ┠────┼─────┼──┼───┼───┨ ┃政治情况│共产党员 │人数│4089 │5745 ┃ ┃ │ ├──┼───┼───┨ ┃ │ │% │49.15 │54.59 ┃ ┃ ├─────┼──┼───┼───┨ ┃ │共青团员 │人数│1237 │1370 ┃ ┃ │ ├──┼───┼───┨ ┃ │ │% │14.87 │13.02 ┃ ┃ ├─────┼──┼───┼───┨ ┃ │无党派 │人数│2994 │3400 ┃ ┃ │ ├──┼───┼───┨ ┃ │ │% │35.98 │32.31 ┃ ┃ ├─────┼──┼───┼───┨ ┃ │民主党派 │人数│ │8 ┃ ┃ │ ├──┼───┼───┨ ┃ │ │% │ │0.076 ┃ ┗━━━━┷━━━━━┷━━┷━━━┷━━━┛   ①本章所记仅政务一部分,其余政务见有关各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