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计划分配 资料库:青州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青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2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2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计划分配


  建国后至1978年,物资购销实行计划管理,物资部门仅起物资转运站的作用,按计划指标供应物资,除管理仓库、货场外,经营盈亏由国家负责。
  解放初,国家对钢材、木材、煤炭、水泥等重要物资,实行大区之间的平衡调拨,大部分物资由商业部门经营。1953年起,经济建设纳入计划管理轨道,主要生产资料由国家分配。1957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完成,绝大部分物资实行计划调拨。1960年各级物资部门按照分工范围和国家计划,统一收购产品,统一组织供应。60年代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成立了县物资局和物资综合公司,经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材、化工、轻工、机电、木材、火工产品8类1800个品种。物资部门对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特别是短缺、紧张物资,统筹安排,区别轻重缓急,按计划保证供应。资源较充裕,供需平衡有余的物资在一定时期内敞开供应。与人民日常生活有密切相联的产品和计划外物资,尽量予以保证。
  “文化大革命”前,支援农业建设是物资工作的重点。物资部门为解决治山、治水、电灌的物资需要,改进供应方法,提高服务质量。1964年,通过申请、调剂,组织了水泥、钢材、玻璃、电动机、变压器、水泵等支农物资,帮助新建120千瓦电灌站一座,小型电灌站6座,架设高压输电线路15.3公里,供应支农物资246.5万元,占年经营额的29%,其中51%是计划外物资。1965年供应农业生产和水利建设物资350万元,占年供应额37%。
  1970年,物资统一管理的体制受到冲击,物资业务由工业局代管,实行产销合一。由于经济建设近于停止,交通运输不及时,计划内物资完不成计划。采购来的物资质量低劣,造成积压30多万元,物资经营额由1966年的1207万元下降到1968年的596万元,下降49.3%。此后数年一直徘徊在1968年的水平上。1975年国家形势好转,物资工作又恢复了计划管理,经营额回升到914万元。由于批“右倾翻案风”,物资计划管理又遭破坏,积压高达50多万元,影响了正常的进货和供应。“文化大革命”10年平均年经营额795.1万元,实现总利润42.8万元。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物资工作面向生产,狠抓计划内购进,重点抓好计划外物资、短线物资购进,优先安排轻纺和支农物资的需要。这个时期仍贯彻“计划经营为主,市场调剂为辅”,但计划内物资缺口大,仅占经营额的lO%—15%,计划外物资购销已经成为物资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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