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统计监督 资料库:青州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青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2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2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统计监督


  自1978年起,实行统计数字质量检查,以纠正统计过程中虚报、瞒报、伪报统计资料的问题,保证统计数字的严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1978年7月,对全市工业企业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抽查了8个市直企业和7处公社工办和所属工厂。检查中发现一处公社和社办工厂多报产值,令其作出检查,并纠正了统计数字。1979年3月,核查1978年工业总产值,核减多报产值2958万元。8月、12月分别纠正了起重机厂和轴承厂漏报产值、产量的问题。1982年8月,通过检查发现无线电变压器厂谎报产量,预制件厂报盈实亏,及时呈报主管部门,改正了不实数字。
  1984年实施《统计法》,标志着统计监督进入依法办事的轨道,统计管理体制趋向健全。《统计法》颁布后,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举办了专业人员学习班,从1985年开始,每年7月和11月为《统计法》“检查月”,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形式检查《统计法》的执行情况。近年来统计数字的质量和精确度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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