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业务 1948年2月,北海银行益都办事处建立后,即执行《北海银行代理金库办事细则》,代理国家金库业务,出纳股负责公款、公物保管,会计股负责帐务处理。1950年4月按山东省人民政府指示设立金库,代理财政收纳国家预算收入,办理财政库款的划分、留解及其支拨。自1986年5月始,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按财政确定的分成比例,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留解及国家预算支出的拨付,监督预算收入的退库。
各时期青州支库代理财政收支情况表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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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 │收入金额│支出金额│时期 │收入金额│支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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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时期│27718 │2802 │四五时期│235920 │4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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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时期│64358 │11403 │五五时期│523040 │77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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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时期│93806 │34375 │六五时期│870993 │309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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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期│60450 │12562 │1986年 │231637 │225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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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时期│110411 │26165 │1987年 │259081 │67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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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发行债券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0年由财政部门牵头成立推销委员会,代国家发行公债3.2亿元(折新制人民币3.2万元),本期公债由国家规定为年息5‰。自1951年起,每年3月31日抽签还本付息,1956年全部还清。
经济建设公债 1954至1958年代国家发行5期“经济建设公债”计208.8万元,年息4‰。1972年兑付完毕,本息达275.4万元。
国库券 自1981年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代理发行“国库券”,每年一次。初仅单位认购,年息4%。1982年起,个人亦认购,年息8%。自发行后的第六年即1987年一次抽签,按发行额分5年作五次偿还本息。每年偿还20%。至1987年发行额已达1887.5万元,兑付109.9万元。
企业债券 1986年3月始执行《山东省企业股票、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并代理企业面向社会发行债券。1987年4月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发的《企业股票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至1987年底共代理发行债券320万元。
第六节 国家委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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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业务 1948年2月,北海银行益都办事处建立后,即执行《北海银行代理金库办事细则》,代理国家金库业务,出纳股负责公款、公物保管,会计股负责帐务处理。1950年4月按山东省人民政府指示设立金库,代理财政收纳国家预算收入,办理财政库款的划分、留解及其支拨。自1986年5月始,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按财政确定的分成比例,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留解及国家预算支出的拨付,监督预算收入的退库。
各时期青州支库代理财政收支情况表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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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 │收入金额│支出金额│时期 │收入金额│支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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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时期│27718 │2802 │四五时期│235920 │4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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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时期│64358 │11403 │五五时期│523040 │77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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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时期│93806 │34375 │六五时期│870993 │309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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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期│60450 │12562 │1986年 │231637 │225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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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时期│110411 │26165 │1987年 │259081 │67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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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发行债券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0年由财政部门牵头成立推销委员会,代国家发行公债3.2亿元(折新制人民币3.2万元),本期公债由国家规定为年息5‰。自1951年起,每年3月31日抽签还本付息,1956年全部还清。
经济建设公债 1954至1958年代国家发行5期“经济建设公债”计208.8万元,年息4‰。1972年兑付完毕,本息达275.4万元。
国库券 自1981年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代理发行“国库券”,每年一次。初仅单位认购,年息4%。1982年起,个人亦认购,年息8%。自发行后的第六年即1987年一次抽签,按发行额分5年作五次偿还本息。每年偿还20%。至1987年发行额已达1887.5万元,兑付109.9万元。
企业债券 1986年3月始执行《山东省企业股票、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并代理企业面向社会发行债券。1987年4月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发的《企业股票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至1987年底共代理发行债券3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