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出口商品大多由私商收购,少部分由外国资本家直接收购。
1932年出口商品收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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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收购量(吨)│商品名称│收购量(吨)┃
┠────┼─────┼────┼─────┨
┃辣椒 │1457 │柿饼 │990 ┃
┠────┼─────┼────┼─────┨
┃席 │885 │豆油 │300 ┃
┠────┼─────┼────┼─────┨
┃核桃 │598 │山楂 │320 ┃
┠────┼─────┼────┼─────┨
┃鸡蛋 │976 │瓜 │1363 ┃
┠────┼─────┼────┼─────┨
┃茧丝 │20 │鲜蔬菜 │397 ┃
┠────┼─────┼────┼─────┨
┃烟叶 │7149 │杏仁 │44 ┃
┠────┼─────┼────┼─────┨
┃山楂片 │400 │桃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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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3月至1952年7月,出口商品收购仍由私商经营。1952年8月,山东省畜产进出口分公司潍县支公司在益都设立收货组以后,开始由外贸部门按国家外贸政策统一组织出口商品的收购。益都畜产收货组负责益都、临淄、临朐、寿光(弥河以西二区)、沂水、沂源、莒县、莒南、沂南、临沭等九县二区的畜产品收购业务,收购方式是由国家下达收购计划各基层供销社采购站代购,外贸部门付给3—10%的手续费。上述各县建立外贸机构以后,至1983年相继与益都外贸部门脱离关系。
出口商品收购,在1960至1970年间,采取奖励布票或奖售粮食的方法,1970年又增加优质化肥的奖售,1983年后又采取拨给生产厂家专用资金和优先供应物资的方式扶持出口商品的生产,1985年拨给生产者专用资金15万元,供应物资58.4万元,1985年又实行外汇分成鼓励政策。
出口商品收购额(出口额)(1954—1987)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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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收购总值│年度│收购总值│年度│收购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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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 │126 │1966│182 │1977│781 ┃
┠───┼────┼──┼────┼──┼────┨
┃1956 │189.3 │1967│216 │1978│769 ┃
┠───┼────┼──┼────┼──┼────┨
┃1957 │145.3 │1968│271 │1979│1126 ┃
┠───┼────┼──┼────┼──┼────┨
┃1958 │146.3 │1969│278 │1980│1425 ┃
┠───┼────┼──┼────┼──┼────┨
┃1959 │118.6 │1970│263.7 │1981│2084.7 ┃
┠───┼────┼──┼────┼──┼────┨
┃1960 │100.2 │1971│224 │1982│1870.2 ┃
┠───┼────┼──┼────┼──┼────┨
┃1961 │104 │1972│388 │1983│1568.2 ┃
┠───┼────┼──┼────┼──┼────┨
┃1962 │85 │1973│459 │1984│1020.7 ┃
┠───┼────┼──┼────┼──┼────┨
┃1963 │102 │1974│649 │1985│1958.8 ┃
┠───┼────┼──┼────┼──┼────┨
┃1964 │93 │1975│832 │1986│3930 ┃
┠───┼────┼──┼────┼──┼────┨
┃1965 │136 │1976│905 │1987│57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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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出口商品收购
视图
民国时期,出口商品大多由私商收购,少部分由外国资本家直接收购。
1932年出口商品收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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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收购量(吨)│商品名称│收购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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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 │1457 │柿饼 │990 ┃
┠────┼─────┼────┼─────┨
┃席 │885 │豆油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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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 │598 │山楂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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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 │976 │瓜 │1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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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茧丝 │20 │鲜蔬菜 │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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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 │7149 │杏仁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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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楂片 │400 │桃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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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3月至1952年7月,出口商品收购仍由私商经营。1952年8月,山东省畜产进出口分公司潍县支公司在益都设立收货组以后,开始由外贸部门按国家外贸政策统一组织出口商品的收购。益都畜产收货组负责益都、临淄、临朐、寿光(弥河以西二区)、沂水、沂源、莒县、莒南、沂南、临沭等九县二区的畜产品收购业务,收购方式是由国家下达收购计划各基层供销社采购站代购,外贸部门付给3—10%的手续费。上述各县建立外贸机构以后,至1983年相继与益都外贸部门脱离关系。
出口商品收购,在1960至1970年间,采取奖励布票或奖售粮食的方法,1970年又增加优质化肥的奖售,1983年后又采取拨给生产厂家专用资金和优先供应物资的方式扶持出口商品的生产,1985年拨给生产者专用资金15万元,供应物资58.4万元,1985年又实行外汇分成鼓励政策。
出口商品收购额(出口额)(1954—1987)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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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收购总值│年度│收购总值│年度│收购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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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 │126 │1966│182 │1977│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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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189.3 │1967│216 │1978│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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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 │145.3 │1968│271 │1979│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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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 │146.3 │1969│278 │1980│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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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 │118.6 │1970│263.7 │1981│20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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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100.2 │1971│224 │1982│18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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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 │104 │1972│388 │1983│15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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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85 │1973│459 │1984│1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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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 │102 │1974│649 │1985│19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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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 │93 │1975│832 │1986│3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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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 │136 │1976│905 │1987│57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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