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林木保护 资料库:青州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青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1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9/section/1/article/1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林木保护


  护林防火 解放前,群众自发地立约保护林木。清乾隆十三年(1748),王坟镇西股村“庄兴议”立约保护村南山林。至嘉庆二年(1797),“庄又议,再立罚约……”并刻成碑文日《西股护山碑记》,对破坏山林和见破坏而不劝阻者,都规定了责罚措施。新中国建立后,各区乡均建立护林小组。1951年,有30%的村庄制定了护林公约,约定公私树木一律保护;封山区禁止割草、刨根、折幼树;严禁放火烧山;护林有功者奖,毁林者罚。1958年在“大跃进”中护林小组名存实亡,护林公约失效。60年代初、护林组织恢复。1966年又因“文化大革命”而解散。1979年后,护林防火工作重新加强。1983年12月1日县政府发布了《关于保护林木、防止山林火灾的布告》。此后,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重点防火期,市林业局,公安局都联合发《护林防火通知》,加强护林防火。1985年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林木管护的若干规定》,36处乡镇分别建立了护林防火组织和“三护”(护路、护林、护渠)办公室,成为全省第一个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的县。1987年,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市长王治华任指挥。各乡镇亦建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形成了以市府为中心的护林防火网络。 病虫害防治 对林木病虫害,1949至1955年以物理防治为主。1956至1974年,逐步转为化学防治阶段。使用“六六六”、“DDT”、“1605”、“1059”等有机农药杀虫。增施化学农药后,病虫产生抗性,且大量害虫天敌被消灭。生物界的相互制约作用逐步消失。1974年开始推广以虫治虫、以鸟治虫的生物防治,合理用药、辅之人工防治,效果较好。
  1983年,县森林保护工作站成立,定期发虫情简报,并对出进市境的林产品进行检疫。1985年,在东夏镇王明村和五里镇西赵村建立虫情测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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