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土地改革 资料库:高密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高密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8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8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前,高密县民主政府,于1946年春,在朱翰、梁尹、楼子、李家营、王吴、柴沟、拒城河、王柱等一百多个村庄,组织开展“双减”(减租减息,实际未搞减息)增资运动。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实行“二五”减租,即减原定租额的25%。租期5年以上者,按5年计减,租种期不满5年者,按实际租种年数计减。雇工由地主增加工资,数额为工酬的30%,或半倍至一倍。雇工连续干5年以上者,按5年计增,不满_5年者,按实干年数计增。减租增资运动,到同年5月初中央发布“五四”指示后,即行停止。胶高县民主政府在姜庄、王干坝一带宣传过政策,未实施。
  1946年秋,高密县在柴沟、注沟、井沟、朱翰、梁尹一带,胶高县在王于坝、傅家口子、刘家口子一带进行土地改革。1947年3月,两县又分别在新解放区进行土改。当时受战争形势影响,土改不彻底,有的村明改暗不改。是年6月,两县分别进行土改复查,挖出一些漏网地主和大批埋藏的浮财。同时,有些村也错分了中农的土地、财产,侵犯了中农利益。7月,国民党军占领高密城,复查斗争停止。
  1950年10月,县内全面开展结束土地改革运动。对新区(149个村)、恢复区(140个村)、老区(671个村),按《土地改革法》和《山东省土地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分别进行土改和结束土地改革。1951年1月完成。
  1951年5至9月,对土改不彻底的村,进行彻底结束土改工作。第一批从5月下旬到7月中旬,在二、五、七、八、九区229个村进行;第二批从7月下旬到9月底,在一、三、四、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区215个村进行。
  经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全县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生活资料,生产情绪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得到较大发展。

    表5—2  高密县土地改革没收与征收土地、财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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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成份          │户数            │土地(亩)        │房屋(间)      │牲畜(头)    │主要农具(件)    │粮食(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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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566            │904000          │51335         │8055        │23387           │14111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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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              │2500            │821826          │40333         │5871        │14495           │852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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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农              │1736            │79358           │10437         │2177        │8882            │5555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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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            │1               │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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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土地出租者      │110             │405             │6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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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19             │2402            │497           │7           │10              │35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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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5—3  高密县土地改革后各阶层占有土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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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成份          │户数      │占总户数%      │人口          │占总人口%    │耕地      │占总耕地%    │每人平均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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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7616    │100             │495073        │100           │1538552   │100           │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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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贫农            │48618     │45.18           │208882        │42.19         │593459    │38.57         │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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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              │54433     │50.58           │264638        │53.45         │878210    │57.08         │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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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农              │1736      │1.6l            │9775          │1.98          │28979     │1.88          │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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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量土地出租者    │110       │0.10            │202           │0.04          │838       │0.05          │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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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              │2500      │2.32            │10910         │2.21          │21115     │1.38          │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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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19       │0.21            │666           │0.13          │1503      │0.10          │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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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田              │          │                │              │              │14448     │0.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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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