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前,高密县民主政府,于1946年春,在朱翰、梁尹、楼子、李家营、王吴、柴沟、拒城河、王柱等一百多个村庄,组织开展“双减”(减租减息,实际未搞减息)增资运动。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实行“二五”减租,即减原定租额的25%。租期5年以上者,按5年计减,租种期不满5年者,按实际租种年数计减。雇工由地主增加工资,数额为工酬的30%,或半倍至一倍。雇工连续干5年以上者,按5年计增,不满_5年者,按实干年数计增。减租增资运动,到同年5月初中央发布“五四”指示后,即行停止。胶高县民主政府在姜庄、王干坝一带宣传过政策,未实施。
1946年秋,高密县在柴沟、注沟、井沟、朱翰、梁尹一带,胶高县在王于坝、傅家口子、刘家口子一带进行土地改革。1947年3月,两县又分别在新解放区进行土改。当时受战争形势影响,土改不彻底,有的村明改暗不改。是年6月,两县分别进行土改复查,挖出一些漏网地主和大批埋藏的浮财。同时,有些村也错分了中农的土地、财产,侵犯了中农利益。7月,国民党军占领高密城,复查斗争停止。
1950年10月,县内全面开展结束土地改革运动。对新区(149个村)、恢复区(140个村)、老区(671个村),按《土地改革法》和《山东省土地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分别进行土改和结束土地改革。1951年1月完成。
1951年5至9月,对土改不彻底的村,进行彻底结束土改工作。第一批从5月下旬到7月中旬,在二、五、七、八、九区229个村进行;第二批从7月下旬到9月底,在一、三、四、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区215个村进行。
经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全县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生活资料,生产情绪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得到较大发展。
表5—2 高密县土地改革没收与征收土地、财产表
┏━━━━━━━━━┯━━━━━━━━┯━━━━━━━━┯━━━━━━━┯━━━━━━┯━━━━━━━━┯━━━━━━━━━━┓
┃阶级成份 │户数 │土地(亩) │房屋(间) │牲畜(头) │主要农具(件) │粮食(斤) ┃
┠─────────┼────────┼────────┼───────┼──────┼────────┼──────────┨
┃合计 │4566 │904000 │51335 │8055 │23387 │14111742 ┃
┠─────────┼────────┼────────┼───────┼──────┼────────┼──────────┨
┃地主 │2500 │821826 │40333 │5871 │14495 │8521133 ┃
┠─────────┼────────┼────────┼───────┼──────┼────────┼──────────┨
┃富农 │1736 │79358 │10437 │2177 │8882 │5555139 ┃
┠─────────┼────────┼────────┼───────┼──────┼────────┼──────────┨
┃资本家 │1 │9 │ │ │ │ ┃
┠─────────┼────────┼────────┼───────┼──────┼────────┼──────────┨
┃小土地出租者 │110 │405 │68 │ │ │ ┃
┠─────────┼────────┼────────┼───────┼──────┼────────┼──────────┨
┃其他 │219 │2402 │497 │7 │10 │35470 ┃
┗━━━━━━━━━┷━━━━━━━━┷━━━━━━━━┷━━━━━━━┷━━━━━━┷━━━━━━━━┷━━━━━━━━━━┛
表5—3 高密县土地改革后各阶层占有土地表
┏━━━━━━━━━┯━━━━━┯━━━━━━━━┯━━━━━━━┯━━━━━━━┯━━━━━┯━━━━━━━┯━━━━━━━┓
┃阶级成份 │户数 │占总户数% │人口 │占总人口% │耕地 │占总耕地% │每人平均耕地 ┃
┠─────────┼─────┼────────┼───────┼───────┼─────┼───────┼───────┨
┃合计 │107616 │100 │495073 │100 │1538552 │100 │3.11 ┃
┠─────────┼─────┼────────┼───────┼───────┼─────┼───────┼───────┨
┃雇贫农 │48618 │45.18 │208882 │42.19 │593459 │38.57 │2.84 ┃
┠─────────┼─────┼────────┼───────┼───────┼─────┼───────┼───────┨
┃中农 │54433 │50.58 │264638 │53.45 │878210 │57.08 │3.32 ┃
┠─────────┼─────┼────────┼───────┼───────┼─────┼───────┼───────┨
┃富农 │1736 │1.6l │9775 │1.98 │28979 │1.88 │2.97 ┃
┠─────────┼─────┼────────┼───────┼───────┼─────┼───────┼───────┨
┃小量土地出租者 │110 │0.10 │202 │0.04 │838 │0.05 │4.15 ┃
┠─────────┼─────┼────────┼───────┼───────┼─────┼───────┼───────┨
┃地主 │2500 │2.32 │10910 │2.21 │21115 │1.38 │1.94 ┃
┠─────────┼─────┼────────┼───────┼───────┼─────┼───────┼───────┨
┃其他 │219 │0.21 │666 │0.13 │1503 │0.10 │2.26 ┃
┠─────────┼─────┼────────┼───────┼───────┼─────┼───────┼───────┨
┃公田 │ │ │ │ │14448 │0.94 │ ┃
┗━━━━━━━━━┷━━━━━┷━━━━━━━━┷━━━━━━━┷━━━━━━━┷━━━━━┷━━━━━━━┷━━━━━━━┛
第二节 土地改革
视图
土地改革前,高密县民主政府,于1946年春,在朱翰、梁尹、楼子、李家营、王吴、柴沟、拒城河、王柱等一百多个村庄,组织开展“双减”(减租减息,实际未搞减息)增资运动。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实行“二五”减租,即减原定租额的25%。租期5年以上者,按5年计减,租种期不满5年者,按实际租种年数计减。雇工由地主增加工资,数额为工酬的30%,或半倍至一倍。雇工连续干5年以上者,按5年计增,不满_5年者,按实干年数计增。减租增资运动,到同年5月初中央发布“五四”指示后,即行停止。胶高县民主政府在姜庄、王干坝一带宣传过政策,未实施。
1946年秋,高密县在柴沟、注沟、井沟、朱翰、梁尹一带,胶高县在王于坝、傅家口子、刘家口子一带进行土地改革。1947年3月,两县又分别在新解放区进行土改。当时受战争形势影响,土改不彻底,有的村明改暗不改。是年6月,两县分别进行土改复查,挖出一些漏网地主和大批埋藏的浮财。同时,有些村也错分了中农的土地、财产,侵犯了中农利益。7月,国民党军占领高密城,复查斗争停止。
1950年10月,县内全面开展结束土地改革运动。对新区(149个村)、恢复区(140个村)、老区(671个村),按《土地改革法》和《山东省土地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分别进行土改和结束土地改革。1951年1月完成。
1951年5至9月,对土改不彻底的村,进行彻底结束土改工作。第一批从5月下旬到7月中旬,在二、五、七、八、九区229个村进行;第二批从7月下旬到9月底,在一、三、四、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区215个村进行。
经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全县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生活资料,生产情绪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得到较大发展。
表5—2 高密县土地改革没收与征收土地、财产表
┏━━━━━━━━━┯━━━━━━━━┯━━━━━━━━┯━━━━━━━┯━━━━━━┯━━━━━━━━┯━━━━━━━━━━┓
┃阶级成份 │户数 │土地(亩) │房屋(间) │牲畜(头) │主要农具(件) │粮食(斤) ┃
┠─────────┼────────┼────────┼───────┼──────┼────────┼──────────┨
┃合计 │4566 │904000 │51335 │8055 │23387 │14111742 ┃
┠─────────┼────────┼────────┼───────┼──────┼────────┼──────────┨
┃地主 │2500 │821826 │40333 │5871 │14495 │8521133 ┃
┠─────────┼────────┼────────┼───────┼──────┼────────┼──────────┨
┃富农 │1736 │79358 │10437 │2177 │8882 │5555139 ┃
┠─────────┼────────┼────────┼───────┼──────┼────────┼──────────┨
┃资本家 │1 │9 │ │ │ │ ┃
┠─────────┼────────┼────────┼───────┼──────┼────────┼──────────┨
┃小土地出租者 │110 │405 │68 │ │ │ ┃
┠─────────┼────────┼────────┼───────┼──────┼────────┼──────────┨
┃其他 │219 │2402 │497 │7 │10 │35470 ┃
┗━━━━━━━━━┷━━━━━━━━┷━━━━━━━━┷━━━━━━━┷━━━━━━┷━━━━━━━━┷━━━━━━━━━━┛
表5—3 高密县土地改革后各阶层占有土地表
┏━━━━━━━━━┯━━━━━┯━━━━━━━━┯━━━━━━━┯━━━━━━━┯━━━━━┯━━━━━━━┯━━━━━━━┓
┃阶级成份 │户数 │占总户数% │人口 │占总人口% │耕地 │占总耕地% │每人平均耕地 ┃
┠─────────┼─────┼────────┼───────┼───────┼─────┼───────┼───────┨
┃合计 │107616 │100 │495073 │100 │1538552 │100 │3.11 ┃
┠─────────┼─────┼────────┼───────┼───────┼─────┼───────┼───────┨
┃雇贫农 │48618 │45.18 │208882 │42.19 │593459 │38.57 │2.84 ┃
┠─────────┼─────┼────────┼───────┼───────┼─────┼───────┼───────┨
┃中农 │54433 │50.58 │264638 │53.45 │878210 │57.08 │3.32 ┃
┠─────────┼─────┼────────┼───────┼───────┼─────┼───────┼───────┨
┃富农 │1736 │1.6l │9775 │1.98 │28979 │1.88 │2.97 ┃
┠─────────┼─────┼────────┼───────┼───────┼─────┼───────┼───────┨
┃小量土地出租者 │110 │0.10 │202 │0.04 │838 │0.05 │4.15 ┃
┠─────────┼─────┼────────┼───────┼───────┼─────┼───────┼───────┨
┃地主 │2500 │2.32 │10910 │2.21 │21115 │1.38 │1.94 ┃
┠─────────┼─────┼────────┼───────┼───────┼─────┼───────┼───────┨
┃其他 │219 │0.21 │666 │0.13 │1503 │0.10 │2.26 ┃
┠─────────┼─────┼────────┼───────┼───────┼─────┼───────┼───────┨
┃公田 │ │ │ │ │14448 │0.9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