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政策宣传 资料库:高密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高密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政策宣传


    1957年,高密县始号召群众节制生育。次年,县妇幼卫生保健站设计划生育、新法接生宣传室。1966年2月,动员3个以上孩子的育龄夫妇由男方做结扎手术。1972年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一对夫妇两个孩,两胎间隔四五年”的要求,号召群众“晚婚、晚育、少生、优生”。1978年,贯彻中央关于“书记挂帅,全党动手,典型引路,加强科研,提高技术,措施落实,群众运动,持之以恒”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1979年7月,贯彻中央关于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上来的指示,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妇,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对超生夫妇批评教育乃至纪律处分,并辅之以经济处罚。是年全县有9460对夫妇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1982年,贯彻“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方针,以及《宪法》有关规定。在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同时,按政策安排二胎生育。1985年始宣传“间隔式”生育。此外,在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同时,还结合宣传我国古今人口学家洪亮吉、马寅初等对人口生产的有关主张、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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