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药品管理 资料库:高密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高密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63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63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药品管理
麻醉药、毒限剧药管理 在旧社会,县内麻醉药品为害甚重,鸦片尤烈。民国政府虽禁吸鸦片,但收效不大。滥用毒限剧药谋财害命和自杀者屡有发生。1953年,区卫生所、个体诊所所存吗啡、鸦片制剂等麻醉药品均清理交县,停止使用,并严禁种植罂粟。1954年,胶州专署卫生科批准县卫生院使用麻醉药品。1964年,昌潍专署卫生局批准县医院使用二类麻醉药,公社卫生院使用一类麻醉药,发给麻醉药品供应证,限量供应,医疗单位的毒限剧药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处方不得超过3日量。联合诊所和大队保健站只供应阿托品和麻黄素。 药品质量管理 县内药厂、制剂室生产的中药膏、丹、丸、散,西药大型液体、针剂、口服和外用药,均有药品检验所检验管理,经检验合格方准使用,不合格者严禁生产。1964年,全县开展药品质量检查,查出伪劣、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60余种,价值1.5万元。同年秋,举办中药人员训练班,统一中药炮制规范,制止粗制滥造。1976年,县人民武装部制药厂停办,公社卫生院一律停止生产大液体,大队卫生室只准生产中药膏、丹、丸、散,医疗单位生产的药品不提供商品。1982年9月,按照卫生部淘汰127种药品的处理规定,全县卫生医疗单位查出其中的76种,全部销毁,价值6000多元。1984年9月,全县查出中西伪药70种。其中中药、中成药50种,4200公斤,西药20种(针剂1万支,内服药500瓶,片剂20万片),总值6万元。1985年7月1日,实施《药品管理法》。8月,人大、政协、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检查药品质量。药品生产、供应和医疗单位均设药品质量监督员。同年,向认真落实《药品管理法》的6个供应单位、8个制剂单位,发给验收许可证。 药价、医疗费管理 民国时期,医疗费与药价放任自流,随意收钱。1950年,人民政府降低药价,统一药价标准,西药加成率30%,中药加成率50%。1953年,省卫生厅颁发全省医疗收费标准,大幅度降低手术费和诊疗费。西药加成率15—18%,中药加成率30—50%。同年,500多种西药降价5—37%。1958年,降低青霉素、合霉素等41种西药和7种中成药价格8—60%。1963年,调低86种西药价格。1965年,102种下乡中成药价格比1953年下降40%。1966年4月,化验、X光透视和各种诊疗费降低10—30%,手术费降低30—50%。1969年8月1日,一般西药价格下降37%,贵重药品下降80%。1970年,74种中成药价格下降12%。1984年5月,住院床位费、手术费、X光透视费、检查费、化验费和治疗处置费等适当提高。对公费、劳保病人和自费(半自费)病人实行两种收费标准:手术费,自费病人大、中手术提高50%,小手术提高30%;公费、劳保病人大手术提高1.5倍,中手术提高1倍,小手术提高30%。 管理游医药贩、取缔伪药 1956年,卫生、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取缔游医、药贩骗财害命的非法活动。1980年以来,取缔假冒天麻、虎骨、阿胶、人参、当归、川芎、川贝、川山龙、鸡血藤以及膏、丹、丸、散剂等伪药40余种,对卖伪药贩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