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学校管理 资料库:高密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高密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57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57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学校管理
领导体制 清末民初,县立小学校长由县教育行政机关委任;区、村立小学校长由区村主持人兼任或聘请;私立小学校长由校董事会遴选。抗日战争时期,日伪区县立小学校长由县教育科委任;各镇立小学校长,多由镇主持人兼任;农村乡、村立小学,校长由各区的教育督导处或教育促进会指派,或由乡、村长兼任或聘请。 解放初,村办小学自聘教师,县教育科负责业务指导。1948年复学后,全为公办,县教育科统一分配教师。每区设中心小学,校长、教导主任由县委派,初小负责人由区分配。1949年,每区设3至5个学区。1951年,撤销中心小学,改设中心完小。1953年,学区(片)小学均改为完小;管理体制为:中心完小——学区(片)完小——村小。1954年,完小校长由县委派,教导主任由文教科公布,初小负责人由区安排。1959年设重点小学,由教育局和公社双重领导管理。1968年冬,小学全部下放到大队,小学干部和公办教师都回本大队学校任教。大队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小组,安排教师,指定学校负责人,学校为民办公助。1970年,公办教师仍归县管理。公社建立教育革命领导小组,由县公布组长,恢复学区(片)制。管理体制为:公社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学区(片)——村小。1981年,恢复中心小学,重新公布校长、教导主任。管理体制为:公社教育组——中心小学——学区小学——各村小学。实验小学直属县教育局领导。 校内管理 清末民初,较大的小学设校长(学堂为堂长),下设教务、事务主任,均由教员兼任。1912年,设学监,负责学生的训导管理。1925年,改学监为训育主任。班内设学长(班长),协助教员管理班内事宜。 解放初,单级小学,只有一名教师。两个班以上的学校,由一名教师兼管学校工作。 1948年复学后,学区小学、完全小学均设校长、教导主任。一般小学只设负责人。中心校长负责全区(社)小学的业务辅导,学区小学校长辅导学区内的小学。教导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教务工作。中心完小设总事务(会计)一人,负责全区(社)学校的财务和后勤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领导干部“靠边站”,建立“革命委员会”或“领导小组”。1977年后,恢复原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