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年(明洪武二年),奉诏于县城里文庙旁设县学,文庙内设讲堂。1583年(明万历十一年)增建号房12间,教谕宅、训导宅3所,各12间。
人县学者称生员或秀才。初定员20名,后有所增加。晚清定为廪膳生员20名,增广生员20名,附学生员15名。
县学生员均从县、府、院考试的儒童(文童)中选拔,县试选送儒童一般为5名(雍正二年选送15名)。
生员学习,岁考一般为3年一次,考试成绩在一、二等和三等前列者有赏,四等以下者受罚或除名。生员可参加科考、录遗(即补考)、被录取者方能参加乡试(考举人)。另外,明清时均有定期从生员中选拔贡生的规定。
生员待遇,明洪武二年定生员月米1石,鱼、肉、盐、醋皆由官府供给。清顺治年间,定生员月银12两。康熙元年减三分之二。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停科举,县学停办。
第三节 县学
视图
1369年(明洪武二年),奉诏于县城里文庙旁设县学,文庙内设讲堂。1583年(明万历十一年)增建号房12间,教谕宅、训导宅3所,各12间。
人县学者称生员或秀才。初定员20名,后有所增加。晚清定为廪膳生员20名,增广生员20名,附学生员15名。
县学生员均从县、府、院考试的儒童(文童)中选拔,县试选送儒童一般为5名(雍正二年选送15名)。
生员学习,岁考一般为3年一次,考试成绩在一、二等和三等前列者有赏,四等以下者受罚或除名。生员可参加科考、录遗(即补考)、被录取者方能参加乡试(考举人)。另外,明清时均有定期从生员中选拔贡生的规定。
生员待遇,明洪武二年定生员月米1石,鱼、肉、盐、醋皆由官府供给。清顺治年间,定生员月银12两。康熙元年减三分之二。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停科举,县学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