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居供养 自1956年起,对全县农村的鳏寡孤独户实行“五保”,由生产队保吃、保穿、保住、保治病、保丧葬(少年儿童保教育),散居供养,国家分期分批予以补助。1981年底,散居供养的五保户共1818户,2185人。1982年底至1983年初,对全县五保户重新普查发证。1983年,由集体供给散居供养的共2004户,2424人,全年供给人均折款261元。1984年为2225户,2732人,全年供给人均折款301元。1985年为2282户,2792人,全年供给人均折款323.10元。
敬老院 自1958年起,部分社队对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由集体实行“五保”,国家给予补助,当年办起敬老院4处,住院老人9名。1960年,办院449处,住院老人1924名。至1978年,减至15处,住院老人92名。1982年底,按五保户的意愿,保留11处,住院老人55名(其余回队散居供养)。1984年,增至18处,住院老人158名。1985年30处,住院老人200名。
第二节 “五保”供养
视图
散居供养 自1956年起,对全县农村的鳏寡孤独户实行“五保”,由生产队保吃、保穿、保住、保治病、保丧葬(少年儿童保教育),散居供养,国家分期分批予以补助。1981年底,散居供养的五保户共1818户,2185人。1982年底至1983年初,对全县五保户重新普查发证。1983年,由集体供给散居供养的共2004户,2424人,全年供给人均折款261元。1984年为2225户,2732人,全年供给人均折款301元。1985年为2282户,2792人,全年供给人均折款323.10元。
敬老院 自1958年起,部分社队对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由集体实行“五保”,国家给予补助,当年办起敬老院4处,住院老人9名。1960年,办院449处,住院老人1924名。至1978年,减至15处,住院老人92名。1982年底,按五保户的意愿,保留11处,住院老人55名(其余回队散居供养)。1984年,增至18处,住院老人158名。1985年30处,住院老人2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