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资料库:高密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高密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43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43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设置 第一届至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均无常设机构。1980年9月,高密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高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1982年5月增设法制科、代表事务科。1984年4月,改代表事务科为代表联络科,并增设调查研究科。1985年3月,组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

    表19—3  人大常委会委员名额和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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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别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委员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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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主任      │陈会江(兼)              │1980年9月至1984年5月                │19                  ┃
┃                          ├─────┼────────────┼──────────────────┤                    ┃
┃                          │副主任    │徐广顺                  │1980年9月至1983年1月                │                    ┃
┃                          │          ├────────────┼──────────────────┤                    ┃
┃                          │          │刘喜文                  │1980年9月至1984年5月                │                    ┃
┃                          │          ├────────────┼──────────────────┤                    ┃
┃                          │          │于彬                    │1980年9月至1984年5月                │                    ┃
┃                          │          ├────────────┼──────────────────┤                    ┃
┃                          │          │陈戟门                  │1980年9月至1984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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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主任      │朱维福                  │1984年5月至1987年4月                │22                  ┃
┃                          ├─────┼────────────┼──────────────────┤                    ┃
┃                          │副主任    │李凤语                  │1984年5月至1987年4月年6             │                    ┃
┃                          │          ├────────────┼──────────────────┤                    ┃
┃                          │          │孟宪兑                  │1986月至1987年4月                   │                    ┃
┃                          │          ├────────────┼──────────────────┤                    ┃
┃                          │          │王炜光                  │1984年5月至1987年4月                │                    ┃
┃                          │          ├────────────┼──────────────────┤                    ┃
┃                          │          │于彬                    │1984年5月至1987年4月                │                    ┃
┃                          │          ├────────────┼──────────────────┤                    ┃
┃                          │          │李君芳                  │1984年5月至1987年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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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主任      │王立福(兼)              │1987年4月                           │22                  ┃
┃                          ├─────┼────────────┼──────────────────┤                    ┃
┃                          │副主任    │单昭明                  │1987年4月                           │                    ┃
┃                          │          ├────────────┼──────────────────┤                    ┃
┃                          │          │李凤语                  │1987年4月                           │                    ┃
┃                          │          ├────────────┼──────────────────┤                    ┃
┃                          │          │孟宪兑                  │1987年4月                           │                    ┃
┃                          │          ├────────────┼──────────────────┤                    ┃
┃                          │          │王炜光                  │1987年4月                           │                    ┃
┃                          │          ├────────────┼──────────────────┤                    ┃
┃                          │          │刘远东                  │1987年4月                           │                    ┃
┃                          │          ├────────────┼──────────────────┤                    ┃
┃                          │          │梁光鹏                  │1987年10月                          │                    ┃
┃                          │          ├────────────┼──────────────────┤                    ┃
┃                          │          │李君芳                  │1987年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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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活动 任免干部,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期间,决定任命县政府委、办、局负责人(正职)34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等32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等31名;免职24名,撤职1名。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从1984年5月成立至1985年12月,决定任命县政府委、办、局负责人(正职)32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等51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检察员25名,人大常委会办科负责人5名。
  联系代表,人大常委会与人民代表并通过代表与全县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季度到代表组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意见,听取反映;通过代表了解群众意见和要求,以广开言路,并对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实行监督。
  办理提案,人大常委会自1980年9月建立至1985年底,共受理代表提案1614件,其中农业392件,工交243件,财贸267件,文教科技卫生236件,政法62件,城镇建设119件,群众日常生活要求81件,干部作风26件,机构改革35件,其他153件。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案逐件研究后,转交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办理结果报人大常委会审查后,答复代表。通过办理代表提案,解决了将集市迁至城外,防止城里街道堵塞;修整交通马路,恢复康河东岸通路;县城设交通警察指挥台,增建公共厕所,增设煤球、蔬菜供应点;拨款修建五龙河、店子河、双羊西侧导流沟和柴沟、呼家庄等乡镇的桥梁;为新设乡镇调配师资和为中小学学生解决取暖、烧水用煤等问题。
  视察工作,从人大常委会成立至1985年12月,进行13次视察和3次调查研究活动。1984年7、8月,两次视察全县食品卫生情况,对违犯《食品卫生法》的38个单位和10个个体户,分别处以限期改进,罚款、停业整顿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同年通过视察教育工作后,由县政府拨出专款20万元,给中小学翻修危房131间,做双人床169张。1985年4月,调查《经济合同法》、《食品卫生法》和税收法规的实施情况,下半年,先后视察了粮食工作、史志工作、城镇建房、户口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建房和分房等情况。
  制定、通过本县实施的有关决定、决议、条例、办法,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县政府制订的《高密县城镇管理办法(试行)》。1983年1月,通过县政府制订的《关于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同年3月,通过《高密县城镇管理条例》。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高密县人民政府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高密县人民政府县城公用设施管理暂行办法》、《高密县人民政府县城园林绿化管理暂行办法》,通过《高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决议》,制订《高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试行条例》、《高密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代表和群众的试行办法》、《高密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和《关于进一步宣传实施经济合同法的决议》;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部分调整198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地方史志工作的决议》和《关于保护胶河水源地的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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