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四节 污染事故赔偿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四节 污染事故赔偿
  1974年始,凡公共财产、私人财产、人身等受污染损害,由排污单位对直接受损单位和个人补偿经济损失。至1984年全县污染事故赔款共41651元。 表17—8 高密县1974—1984年污染赔偿情况表 ┏━━━━━━━━━┯━━━━━━━━━━━━━━━━━━━━━━━━━━━━━━━━━━━━━━━━━┯━━━━━━━━━━┓ ┃污染赔款单位 │污染事实 │赔款数量 ┃ ┠─────────┼─────────────────────────────────────────┼──────────┨ ┃县化工厂 │漂液外流、氯气外溢,致厂周围庄稼绝产或基本绝产。 │3300元 ┃ ┠─────────┼─────────────────────────────────────────┼──────────┨ ┃县农药厂 │排放氯气等污染周围农田,致庄稼减产。 │30300元 ┃ ┠─────────┼─────────────────────────────────────────┼──────────┨ ┃县磷肥厂 │排放氯化氢气体,污染周围农田,致庄稼减产。 │4000元 ┃ ┠─────────┼─────────────────────────────────────────┼──────────┨ ┃高密镇染化厂 │排放废水,污染周围农田,致庄稼减产。 │1000元 ┃ ┠─────────┼─────────────────────────────────────────┼──────────┨ ┃高密镇胶木厂 │排放电镀废水污染东关大队菜园和井水,给菜园承包户造成损失。 │2000元 ┃ ┠─────────┼─────────────────────────────────────────┼──────────┨ ┃县机床厂 │排尘污染北栾家庄村民承包的9亩耕地,致粮菜减产。 │1051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