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房屋建筑 资料库:高密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高密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37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37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房屋建筑
公房 1985年城区公房建筑面积为1949年的150倍。 私房 至1985年居民住房建筑面积134006平方米。其中:1949年前建18462平方米,50年代建3938平方米,60年代建9116平方米,70年代建40722平方米,80年代前半期建61768平方米;2至3层楼房1165平方米,余为平房;混合结构4783平方米,砖木结构105509平方米。除商业服务用176平方米外,其余系宿舍。县城非农业人口人均宿舍建筑面积12.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