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资沿革 1899(清光绪二十五年)至1932年,国内函件按其种类、重量、寄递路程收费。国际信函按种类、国家和地区收费,执行国际上统一收费标准。先后共调价9次。中华邮政局末期,因币制贬值,物价上涨,邮资多次调价。1940年平信单价本埠4分,外埠8分。1945年,本埠、外埠均为20元,1947年,本埠、外埠均涨至500元。
战时人民邮政,免费投递。新中国建立后,平信资费以小米12两价为标准,每重20克300元(旧币)。1950年5月11日,为800元(折合人民币0.08元)沿用迄今。
1950年7月1日始,邮寄平信本埠(县城)按半价收费。1950年1月10日始,挂号、回执函件每重20克,收费1500元(旧币)。同年7月1日,降为1200元(合人民币0.12元)。挂号费沿用至今。回执业务自1969年4月停办,1981年7月起以挂号手续代之。
战士信函 1969年4月前,部队集体交寄军人信件,盖“军事免费”戳记。1969年4月1日始,人民解放军战士信函按地方信函邮费收取。1984年10月。义务兵从部队发出信件加盖“义务兵免费”戳记。
机要邮件费 军邮时期免费投递。1957年6月始,每封信函20克以内收费0.25元。每超20克。省内加收0.08元,省外加收0.16元。
印刷品邮费 印刷品按社会平均运价的90%收取邮费。1950年1月,不足50克,120元;50至100克,240元。续重每100克加240元。1951年3月,每重100克,本埠100元,外埠250元(以上均为旧币)。1958年1月,每重100克,本埠0.015元,外埠0.03元,高密县至新疆、青海、西藏三省区为0.05元。1965年后,全国均为0.03元。新中国建立后,凡寄往国外函件资费,按照《万国邮政公约》核订。
包裹邮费 民国时期,包裹运输靠脚力搬夫,邮资价格比运输高出几倍至十几倍。1947年1月28日,人民邮政执行修订包裹资费表。包裹及小包(1公斤为限)每件1000元(旧币)。图书小包每件500元(旧币)。新中国建立后,普通包裹邮费低于外界运输价格。按省邮电管理局统一制订的计费标准执行;快递小包、航空包裹按普通包裹计费标准的1.5倍收费。
汇兑费 中华高密邮政局对国内汇兑一律按每元2分收费。新中国建立后,每张汇票收手续费0.20元。1958至1985年,改按汇款金额1%收取汇费,最低0.10元。
第四节 邮政资费
视图
信资沿革 1899(清光绪二十五年)至1932年,国内函件按其种类、重量、寄递路程收费。国际信函按种类、国家和地区收费,执行国际上统一收费标准。先后共调价9次。中华邮政局末期,因币制贬值,物价上涨,邮资多次调价。1940年平信单价本埠4分,外埠8分。1945年,本埠、外埠均为20元,1947年,本埠、外埠均涨至500元。
战时人民邮政,免费投递。新中国建立后,平信资费以小米12两价为标准,每重20克300元(旧币)。1950年5月11日,为800元(折合人民币0.08元)沿用迄今。
1950年7月1日始,邮寄平信本埠(县城)按半价收费。1950年1月10日始,挂号、回执函件每重20克,收费1500元(旧币)。同年7月1日,降为1200元(合人民币0.12元)。挂号费沿用至今。回执业务自1969年4月停办,1981年7月起以挂号手续代之。
战士信函 1969年4月前,部队集体交寄军人信件,盖“军事免费”戳记。1969年4月1日始,人民解放军战士信函按地方信函邮费收取。1984年10月。义务兵从部队发出信件加盖“义务兵免费”戳记。
机要邮件费 军邮时期免费投递。1957年6月始,每封信函20克以内收费0.25元。每超20克。省内加收0.08元,省外加收0.16元。
印刷品邮费 印刷品按社会平均运价的90%收取邮费。1950年1月,不足50克,120元;50至100克,240元。续重每100克加240元。1951年3月,每重100克,本埠100元,外埠250元(以上均为旧币)。1958年1月,每重100克,本埠0.015元,外埠0.03元,高密县至新疆、青海、西藏三省区为0.05元。1965年后,全国均为0.03元。新中国建立后,凡寄往国外函件资费,按照《万国邮政公约》核订。
包裹邮费 民国时期,包裹运输靠脚力搬夫,邮资价格比运输高出几倍至十几倍。1947年1月28日,人民邮政执行修订包裹资费表。包裹及小包(1公斤为限)每件1000元(旧币)。图书小包每件500元(旧币)。新中国建立后,普通包裹邮费低于外界运输价格。按省邮电管理局统一制订的计费标准执行;快递小包、航空包裹按普通包裹计费标准的1.5倍收费。
汇兑费 中华高密邮政局对国内汇兑一律按每元2分收费。新中国建立后,每张汇票收手续费0.20元。1958至1985年,改按汇款金额1%收取汇费,最低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