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高密县支行内设保险股,开展保险业务。同年5月15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高密县支公司成立,1952年5月17日,保险公司移交高密县财政经济委员会。1958年初该公司撤销,其财产、帐务移交县财政局。5月,财政局设保险股,处理善后事宜。1980年,高密县银行信贷股设1名人员开展保险业务。1984年1月,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高密县支公司。是年成立高密县保险促进委员会。
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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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高密县支行内设保险股,开展保险业务。同年5月15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高密县支公司成立,1952年5月17日,保险公司移交高密县财政经济委员会。1958年初该公司撤销,其财产、帐务移交县财政局。5月,财政局设保险股,处理善后事宜。1980年,高密县银行信贷股设1名人员开展保险业务。1984年1月,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高密县支公司。是年成立高密县保险促进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