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用电 资料库:高密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高密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2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2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用电


  工业用电 1956年4月,由第十变电站出线,供棉花加工厂用电,为本县工业用电之始。1959年1月,酿酒厂、第一机械厂、皮革厂、橡胶厂、印刷厂等11处工厂相继用电,年用电量162万度。1965年6月,夏庄、河崖等5处公社工业开始用电。1976年,县城及公社工业年用电量2936.84万度。1985年,全县城乡工业配变452台/63830千伏安,电动机8712台/68162千瓦,年用电量8164.5万度,为1976年的2.78倍。其中乡镇工业配变173台/17670千伏安,电动机4096台/25929千瓦,年用电量1175.1万度。
  农业用电 1965年6月,夏庄、河崖等5处公社46个生产大队109个生产队开始用电,农用配变37台/1190千伏安,电动机77台/449千瓦,电灌控制效益面积59260亩。1968年,推广“二线一地制”经验。1972年,农业用电公社增至12处,用电量535万度,为1965年的6.01倍。1977年6月后,输送农村电量逐渐增多。1983年,全县农业用电量4040万度,为1977年的11倍。是年,全部恢复“三线制”供电。1985年,全县各乡镇农用配变869台/53840千伏安,电动机9544台/65620千瓦,其中用于农副加工2247台/17023.9千瓦,农田灌溉3211台/19506.3千瓦,其它4086台/29089.8千瓦。全年用电4547.2万度,其中农副加工用1098.8万度,农田灌溉1365.3万度,其它2083.1万度。农业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34.6%,为1977年的13.26倍。1983年的1.14倍。
  生活用电 1923年,县署及部分店铺始用电照明,1946年停止。1956年,由棉花加工厂转供县城部分机关、企业及少数居民照明用电。1965年7月,夏庄、河崖等公社2400农户始用电灯照明。城乡年用电33.3万度。1976年,城区与农村有22510户用电照明,用电量142.22万度。1985年,县城已普及生活用电,农村用电户占总农户的54%,年用电量1482.9万度,为1976年的10.4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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