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水土保持 资料库:高密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高密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1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8/section/1/article/1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水土保持


  新中国建立初期,只限在小片坡地修建水平梯田。1956年,始在丘陵区河道和冲沟上修建蓄水设施,拦水防冲,保持水土。1958至1959年,按“土不下岭,水不出沟”的治理标准,修建水库、塘坝644座、谷坊195处,建造梯田6.4万亩。因片面追求数量,施工质量差,后遇大雨,梯田几乎全被冲掉;绝大部分小水库、塘坝、谷坊被冲坏,导致河沟下游发生水灾。此后,坚持质量标准,修复水利工程设施。至1965年,共修整塘坝111座,梯田10.6万亩,新筑梯田2.6万亩,建水溜子413个。1966年冬,始在丘陵地区建设高标准梯田。先在柴沟岭搞样板,按照一定比降设计梯田的纵横坡度,用“剥皮抽筋法”将地面整平,深翻1尺半;开挖排水沟,砌上水溜子,培修渠道,砌筑围埝,栽植草木护坡。至1968年春,全县建高标准梯田1.58万亩。1974至1980年,建6万亩。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