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节 新风尚 资料库:昌邑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昌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60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60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八节 新风尚
建国后,国家加强了革命传统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60年代初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新风尚逐渐出现。 缅怀先烈 从50年代初期开始,每逢春节、清明节,干部、职工和学校师生,有组织地祭扫烈士陵墓,敬献花圈,悼念为国献身的革命先烈。各级政府还组织报告会,向广大群众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女娶男 建国前,男子就婚于女家,受人歧视,本县颇少。建国后,提倡男女平等,实行计划生育。为了赡养好有女无男的老人,政府倡导男到女家落户安家。自1977年以来,男到女家结婚落户者日多。至1983年,龙池乡达171户,流河乡已有125户。现在女娶男的社会新风,已遍及全县各村。 婚姻自主 建国后,国务院颁布了《婚姻法》,革除了封建婚姻制度。婚姻自主,受到法律保护。青年男女谈恋爱找对象,任何人均不得干涉。青年也征求父母意见,但决定权在自己。结婚时持单位证明至当地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择日举行婚礼。夫死再嫁,现已成常事,真正实现了婚姻自主。 火葬 1978年5月,县政府宣布废除木棺土葬,实行火葬。人死之后,收殓妥当,当日即行火化,亲属取骨灰盒放置灵堂或葬入公墓。火葬节约卫生,已被广大群众普遍接受。 助人为乐 舍己为人 建国以来经过学雷锋和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助人为乐、舍己为人成为新的社会风尚。东隅小学五年级学雷锋小组,两年如一日,坚持给西台村五保户老大娘挑水、劈柴、磨面、做零活,使这位老人度着幸福的晚年。柳疃镇河崖村退休针灸医师王德成,为了解除家乡人民的病痛,别离妻子,自生活舒适优越的北京回到家乡,自筹资金,自备器械,办起了诊室,积极为群众治病,不取报酬,他医德高、医术精,受到广大民众的赞扬。 文明单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昌邑县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加强“两个文明”建设。1983年,全县由县委、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11个,建设文明单位的先进集体124个。1984年,县命名的文明单位84个,其中村庄29个、工厂6个、学校24个、医院2个、公司和场站等13个。建设文明单位的先进集体133个。1985年县命名的文明单位165个,其中村庄41个。这些文明单位,在思想教育、道德风尚、公益事业、环境美化、学科学、学文化等方面做出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