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陋习流弊 资料库:昌邑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昌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59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59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六节 陋习流弊
缠足 妇女缠足,为本县多年之陋习。女子五六岁时,父母即强令以布带缠足,束缚双足发育,到十五六岁脚型即定。旧社会妇女以脚小为美,如果脚大,难择佳婿。因而女子缠足,虽致筋骨折断,步履艰难,也在所不惜。相传自南唐李后主宫嫔窅娘开始裹足,延续千余年。辛亥革命后,开始提倡放足。1929年,昌邑县妇女协会成立,号召妇女放足。1931年,昌邑县放足委员会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村,宣传放足,禁止缠足,不改者,罚银元2—4元,约3年,缠足陋习逐渐废除。 赌博 旧社会,本县赌博恶风盛行,各村均有赌场,其形式有押宝、打麻将、推牌九、掷骰子、斗纸牌等名目。嗜赌者,日不暇食,夜不暇寝,赌注小者,费时误事,赌注大者,倾家荡产,甚至流为贼盗。民国时昌邑县署,虽也禁赌,但明禁暗纵,毫无成效。 建国后,国务院明令禁赌,把赌博列为犯罪行为,违者予以处罚。同时下令销毁赌具,禁止制造。从而,本县聚赌恶风为之一扫,但暗中仍有赌博现象,政府不断予以查处。 吸毒 远自清朝中叶,西洋侵略者把大量鸦片输入我国,此时本县富豪、官吏即有吸食毒品者。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中国。鸦片、海洛因(土名老海)输入无阻,随之吸食者日增。国民党统治时期,昌邑县府曾下令禁止吸食毒品,但执法不严,收效甚微。日本侵略军占据昌邑时期,昌城、柳疃、岞山等地都有烟馆,全县吸毒者空前增多。因毒品价钱昂贵,吸食者多为富绅官吏。 建国后,国务院明令禁止吸毒品,禁植罂粟,对贩卖毒品和吸毒不改者,以法制裁,吸毒恶嗜根除。 娼妓 民国期间,县城有妓女院一处,位于十字街南端道西。妓院老鸨黄孙氏,外号“大替”。收买民间女子充当妓女,院内常住妓女5人左右,来往妓女人数无定。日伪时期,此院仍存,称“平康里”,妓女人数多于以前。此外,县城、柳疃、岞山、下营港等处均有暗娼活动。解放后,人民政府帮助妓女安排了生活,取缔了娼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