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清末官吏 资料库:昌邑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昌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45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45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清末官吏


  道光二十年(1840年),县署设知县1人,县丞1人,典史、教谕、训导、训术、训科、僧会、道会各1人,六房吏11人,另有承发司吏、军粮厅吏、捕衙吏、儒学吏各1人,计24人。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县署设知县、县丞、典史、训导、僧会、道会各1人,六房吏11人,承发司、军粮厅、捕衙、儒学各1吏,有警务长、视学员、劝业员、典狱员、主计员各1人,计26人。
  其时,知县由督、抚掌管,其他官吏,因世代相袭,多为地方势力控制,知县无权更调任免,吏房仅负责部分官吏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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