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资料库:昌邑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昌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44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44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以前,人民解放军全是志愿兵,实行志愿兵役制。
  抗日战争时期,昌邑北部有4000多名爱国志士和进步青年,为了抗日救国踊跃地参加了八路军。
  解放战争时期,昌邑县进行了数次大参军,入伍青年8500余名。抗美援朝时期,有500多名青年参军。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兄弟相争入伍的动人事迹,不胜枚举。自抗日战争时期就流传着:“八路军,独立营,谁参加谁光荣。骑着马,披着红,光荣、光荣、真光荣!”的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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