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募兵制 资料库:昌邑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昌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44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44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募兵制
募兵是以雇佣形式募集兵员,清末昌邑县实行募兵制。应招者多为生活无着落的贫苦民众,入伍后进行军事训练,除有疾病者遣回外,均在军营长期服役。 民国初年,无完整的兵役法规,仍沿袭募兵制,由于军阀混战割据,各地征兵办法不一。此时昌邑县系军阀张宗昌控制,实行的是“抽丁”,即按地亩、人丁比例派摊兵额到村,村内抽签,中签入伍。1930年至1938年韩复矩任山东省政府主席期间,昌邑县一直沿用“抽丁”征集兵员的办法。1938年后,国民党杂牌队伍,各据一方,名为招募,实则“抽丁”、“捉兵”,强迫青壮年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