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昌邑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昌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38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38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机构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昌邑县衙设巡警局。 民国初年,县公署设警察所。1921年以后,改警察所为警察局。1929年,据山东省政府指示,昌邑县警察局,改为公安局,设下营派出所、柳疃派出所。1938年,日军侵占昌邑城,公安局解体。 1941年,昌邑县人民政府成立,设公安局。1944年,昌潍县成立后,撤昌邑县公安局,设昌潍县公安局。1945年,昌邑、潍县单独建制。随后昌邑、昌南县分置,各设公安局。1956年,昌邑、昌南两县合并设昌邑县公安局。1960年,公安局下设城关、岞山派出所。1966年,增设石埠、丈岭、峡山水库、围子、柳疃、瓦城、双台、饮马派出所。1967年4月,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组成昌邑县革命委员会政法部,下设政工办公室和法制办公室。1968年公安机关实行军管后,成立军事管制领导小组。1973年7月撤销军管组,恢复公安局建制,并设城关、岞山、下营派出所。1982年后,各乡(镇)均设立派出所。 附:日本侵略军占据昌城后,设警务局,在城内和东、西关设派出所。1939年,警务局改为警察所,增设柳疃、岞山、丈岭、东冢4处派出所。1942年,警察所内设警务系、警法系、保安系、特务系、督察系和经济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