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妇救会·妇联 资料库:昌邑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昌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36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36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妇救会·妇联


  一、组织
  县妇女抗日救国会 抗战初期,中共昌邑县委即致力于发动妇女,参加革命活动,开展抗日救亡工作。不少进步妇女积极投身革命,其中有的参加了青年抗日先锋队和共产党组织。1939年底,中共昌潍中心县委派马健、姜斌负责妇女工作。1941年,各救会成立,选举产生妇女救国会,设会长1人。妇救会领导广大妇女积极宣传抗日和争取妇女解放。
  县民主妇女联合会 1949年后,昌邑县民主妇女救国会改称为昌邑县民主妇女联合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其任务主要是发动全县妇女发展生产,医治战争创伤,积极搞好民主建设,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
  县妇女联合会 1957年后,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为县妇女联合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有时2人)。1971年改称为县革委妇女委员会。1979年以后,复称县妇女联合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1945年至1956年期间,昌邑、昌南分县,各设妇救会或妇联,机构设置同上。
  二、妇代会
  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1941年,在中共昌邑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于瓦城召开。选举产生昌邑妇女抗日救国会委员会。大会宗旨是组织广大妇女,配合地方武装,对日、伪、顽进行坚决斗争,巩固和扩大抗日根据地。
  县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1953年1月25日,于昌城正式开幕,实到代表178名,除18名县区妇女干部外,其余均为互助组代表及其他各阶层劳动妇女。选举产生第二届妇女联合会委员会。大会宗旨是继续深入抗美援朝,发动生产建设,搞好民主建政,贯彻宣传婚姻法。
  县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 1957年3月在县人委礼堂召开,选举产生第三届妇女联合会委员会。大会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发动和组织妇女,大力开展农业增产运动,继续搞好妇幼保健和幼儿教育工作。
  县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 1962年8月12日至3月15日召开,代表375名。选举产生县妇联第四届执委会。大会提出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华全国妇联提出的“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十年不变”的方针,解决妇女的特殊问题,发动妇女积极参加春季生产。
  县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 1971年12月17日召开,历时5天。选举产生第五届妇委会,作出关于加强“两化”建设的决议。
  县第六次妇女表代大会 1980年3月16日召开,历时4天,代表995人。选举产生第六届妇女联合会委员会。大会提出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县妇女在新长征中的工作任务。
  县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 1985年5月14日开幕,代表392人,选举产生第七届妇联执委会。大会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团结奋斗,锐意改革,努力开创妇女运动的新局面。
  昌南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1949年6月,于饮马东南村家庙召开,历时4天,代表200人,选举产生昌南县民主妇女救国会。
  昌南县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1955年10月于昌南县委礼堂召开,代表200人,选举产生第二届昌南县民主妇联委员会。
  三、主要活动
  抗战期间,中共昌潍县委发展一批妇女干部,随武装部队在昌邑北部根据地各村进行抗日宣传,鼓励妇女走出家门,参加抗日救亡工作。1941年县妇救会成立后,在根据地组织妇女识字班,建立妇女自卫团,领导广大妇女踊跃参加民主改革,开展宣传活动,动员青年参军,救护伤员,站岗放哨,传送情报,拥军优属。据统计,1941年春,根据地和游击区内的妇女自卫团员即达15000多人。虫埠村傅芝林、傅芝道烈士的母亲,在两个儿子牺牲后,又亲送两个孙子参军,她说:“咱有的是人,日本鬼子杀不完,咱就和他们拼到底。”渔埠村孙大娘先后将五个儿子送去参军。仅龙池一个乡,就有99位母亲送子,61位妻子送郎参军参战。抗战胜利后,广大妇女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民主运动,参加减租减息,反奸诉苦,努力发展生产,并参与土改和土改复查运动。
  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各级妇联组织秧歌队、高跷队,歌咏队、宣传队,走上街头,深入集市,积极宣传婚姻法,禁止娃娃亲,解放童养媳,号召自由恋爱,反对买卖婚姻。通过宣传教育,一时间,寡妇改嫁,尼姑还俗,丫头造反,强迫包办婚姻者离婚,在县内到处出现,封建礼教的桎梏被打碎。1952年12月调查,全县自由恋爱结婚的占20%,个人作主父母同意者占20%,父母作主本人同意的占50%,父母作主,未经本人同意的只占2%。抗美援朝时,有的妇女直接参加志愿军,多数妇女通过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支援战争。1951年“三·八”妇女节,县内举行以妇女为主体的反美示威游行。在同年5月的“捐献飞机大炮”运动中,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北孟瘫痪妇女刘建东,捐献7万元(旧人民币)。巷子村70多岁的朱辛氏,把29只小鸡卖了全部捐献上。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期间,广大妇女勤勤恳恳,努力工作,涌现出了许多先进模范人物。仅1960年1年,被评为全国及省、县“三八红旗手”的女职工就有240多名。截止1984年底,全县工人28331人,其中女工8886人,占31.5%;卫生系统职工1074人,其中女职工502人,占46.7%;教师共3452人,其中女教师805人,占28.6%。妇女在各行各业都占有重要位置,特别是在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锐意改革,建设四化的过程中,真正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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