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高利贷 资料库:昌邑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昌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30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30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高利贷
旧社会,地主、资本家和官僚豪绅,把金银货币转化为资本实行高利放贷。形式有: 典当 即有抵押品的高利贷,抵押品有不动质、动质,一般以时价的六成左右折价,月息2分,外加抵押品保管费1分或5厘,逾期不赎,即成死当,抵押品拍卖处理。清末,县城有“复元当铺”,柳疃有“南当铺”、“北当铺”。民国时还有“陶埠当铺”等。 割边约 借债人向高利贷者立的契约,分左右两边,一边是借约,一边是卖约。如借钱到期不还,将借约割去,只剩卖约。抵押品廉价归高利贷者所有。柳疃镇郭家车道地主郭炳焕,在1931年前后,用一万枚银元作资本,用割边约的形式放贷,五年时间割进土地288亩(老亩)。 高利放钱 抗日战争前后,全县有钱庄20多家,钱桌子380多处,月息2~4分,有的到期不还,利滚利。西冯村农民冯中德使用了葛庄毕明志放的利滚利“戛钱”,期限5天,日息2分,利上滚利,20天本利平,后来,终于将土地、房屋、耕牛、农具等全部家产都滚给了高利贷者,造成家破人亡。 高利贷粮 存粮富户,趁春季青黄不接时向外放粮,春借1斗谷,夏还1斗麦。这种借贷方式,清末及民国初期,县内广泛流行,抗战期间愈甚,有的借1斗还2斗或3斗。仓街乡姚家郜林桂山(“四纵队”给养站长),放高利贷粮一次就是几万斤,范围涉及到平度、高密。邢家村农民邢桥,1940年春借了高利贷粮5斗,不到2年,将土地、家产全部卖光,被迫外出逃荒,当时有民谣曰:卖尽庄田,别用戛钱,典妻卖女,莫吃期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