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调拨 资料库:昌邑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昌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27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27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调拨
粮油调拨认真贯彻好粮外调的原则,做到秤量准、缝口牢、包装器材符合标准,手续完备,单证齐全,坚持按计划调拨。调拨作价:凡调出省外的粮油,按中商部《粮油调拨制度汇编》执行;调出县外的粮油,按省粮食局1978年3月颁发的《粮油调运制度汇编》执行;县(市)内调拨,原粮、油料按统购价(无统购价按统销价)以质论价。成品粮作价:标准粉每百斤17元,全麦粉每百斤15元,其他成品粮及副产品按统销价调拨。 费用负担采取提货制的方法,运输杂费由收方负担。如发货方主动发运利用高价运输工具,并代垫费用时,收货方只承担廉价运输工具的运费,多付部分由发货方负担。但如征得收货方同意,虽用高价运输工具,也可由收货方承担费用。同时,为了保证调出单位的经营成果,县(市)内调拨,每百斤收取“经营费”2角,与货款一并办理结算。 在调拨过程中,严格执行各个运输环节的规章制度。50年代建立了“随粮卡片”、“检验单”随粮走的制度,以便收货方检查、验收和追究责任。1978年又明确规定:转运队在每批粮食发运时,都随车附上品质检验单,各粮管所发运时在袋内填放调运卡,从而使历年的粮油调拨都较好地完成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