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水土保持 资料库:昌邑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昌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12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7/section/1/article/12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水土保持
本县南部和中部有丘陵、山埠,在岞山、太保庄、丈岭、塔耳堡、北孟、饮马、石埠、宋庄、仓街、南逄、城关11处乡镇,水土流失面积达141.6平方公里。 建国初期,治理措施是闸山沟、修梯田。1959年后贯彻“以蓄为主”的水利方针,建塘坝、修谷坊。1970年开始以改土为主,修筑水平梯田,在北孟埠、青山及胶济铁路两侧丘陵坡地,等高治理,削坡平地,建水平梯田,达到保土、保水、保肥之目的。共建水平梯田5.94万亩,水土保持林0.65万亩,建成小塘坝30座。 1980年始,总结了水土保持方面的经验,改变了单一治理、分散治理的做法,集生物措施、工程措施、耕作措施于一体,采取工程养植物、植物护工程的办法。1984年县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全面进行普查、区划,以改善生态环境,获得经济效益为目的,有步骤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