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中共昌乐县委健全后,应武装斗争需要,同时建立昌乐县人民武装部,首任部长刘普,有参谋、会计、公务员各1人,下辖柳山区、尧山区武装部。1948年5月,迁驻乔官。1949年7月,人民武装部随县委、县府机关进城。同年9月奉命扩编,共10人,受昌潍军分区和中共昌乐县委领导,下辖12个区武装部。1954年11月,设县兵役局,与县武装部并存,机构一体,武装部长兼兵役局长,兵役局专司兵役征集。1958年4月,兵役局撤销,武装部缩编。1984年4月,机构改革后,下辖22处乡(镇)武装部和县直武装部、朱刘店煤矿武装部。1985年中央军委决定,全军裁减100万,1986年5月,县级武装部归地方建制,为副县级单位。
第三节 县人民武装部
1945年9月,中共昌乐县委健全后,应武装斗争需要,同时建立昌乐县人民武装部,首任部长刘普,有参谋、会计、公务员各1人,下辖柳山区、尧山区武装部。1948年5月,迁驻乔官。1949年7月,人民武装部随县委、县府机关进城。同年9月奉命扩编,共10人,受昌潍军分区和中共昌乐县委领导,下辖12个区武装部。1954年11月,设县兵役局,与县武装部并存,机构一体,武装部长兼兵役局长,兵役局专司兵役征集。1958年4月,兵役局撤销,武装部缩编。1984年4月,机构改革后,下辖22处乡(镇)武装部和县直武装部、朱刘店煤矿武装部。1985年中央军委决定,全军裁减100万,1986年5月,县级武装部归地方建制,为副县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