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赤卫队
1932年5月,中共昌乐中心区委根据省委“各地在斗争中组织游击队、农民赤卫队”的号召,由王洪福、于怀清配合杨勋普,在杨家淳于组建了一支30人枪的农民赤卫队,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县第一支人民武装。
山东省第八区抗日别动队第十七大队
1938年1月25日,在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形势下,由共产党发动组织,在北展街成立山东省第八区抗日别动队第十七大队。赵西林任大队长,孟繁锷任政委,孟千里任副大队长。大队将首批入伍的40余人编为第一中队,孟千里兼任中队长,高文然为第二中队长。部队给养由驻地群众供应,干部战士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主要任务是深入群众,宣传抗日,发展队伍,打击日伪军。同年2月4日,在三官庙与刘汉三领导的抗日别动队第三十二大队合编,共有100余人。3月23日,国民党昌乐县长张天佐诡称“点名发饷”,将刘汉三带领的别动队员40余人骗至北展小学,武力收缴全部枪支,打死7名队员。“北展事件”后,赵西林、孟繁锷、孟千里等去潍县,参加了共产党员何凤池领导的抗日武装七支队二大队,十七大队活动结束。
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第二十九大队
1938年4月,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和第七支队在昌邑县瓦城合编,成立“八路军鲁东游击队指挥部。赵西林、刘慈源在政治部任职,孟繁锷在二大队工作,高文然、孟千里分别任二大队一中队正、副队长,孟广松任交通员,保持中队与中共昌乐党组织的联系。同年6月下旬,赵西林、刘慈源、孟广松奉鲁东游击队指挥部指示,回昌乐再次组织抗日武装。他们首先在耿安、解召、淳于等地发动共产党员组织“抗日救亡团”,并于9月13日在耿安成立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第二十九大队。八支队派庄少云任第二十九大队大队长,郭家瑞任指导员,干部战士111人,步枪52支,短枪9支,其余皆用抬枪。这支部队经马保三司令员与国民党六十九军政治部主任杨志业(共产党员)联系,以六十九军军部名义写信给六十九军八十三旅旅长张汉全、庄少云,孟广松持张汉全的信去仓上与张天佐谈判,张天佐迫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形势,同意共产党在昌乐地区建立抗日武装。第二十九大队以方山为屏障,一面抵御日军南侵,一面发展壮大队伍。根据八支队司令部指示,赵西林、刘慈源负责大队党的工作。部队在与日伪顽曲折复杂的斗争中坚持武装抗日,先后在耿安、解召、大山、北展、鄌郚、高崖一带活动。12月初,国民党顽固派张天佐排斥抗日武装日甚,为保存实力,部队转移到临朐县蒋峪、沂水县悦庄一带,后编入八支队第三区队。
昌乐县独立营
1945年9月,中共昌乐县委健全以后,以柳山、尧山为根据地开展边区斗争,9月21日,建立昌乐县独立营,高超任营长,县委书记赵西林兼任政委,王光庭任副政委。独立营主要吸收根据地骨干民兵参加,初30余人,同年冬近百人,1946年发展为3个连160人。1947年1月,上级调独立营1个连编入主力部队。4月,上级又调独立营2个连充实主力部队,县委把区中队调入独立营,编为3个连500余人。
昌乐县独立团
1948年7月,昌乐县独立营扩编为昌乐县独立团,下辖3个营1200人,团长王兆祥,政委赵西林(兼),副团长陈洪,参谋长杨玉璇,政治部主任王光庭。1949年1月,昌乐独立团奉命南下,编为第三野战军第八兵团警卫团。
区中队
1945年9月,柳山区、尧山区相继建立区中队,柳山区中队队长王同胜,指导员徐永三(兼)。尧山区中队队长王祥芝(兼),指导员武泽夕(兼),副队长张奎先。冬,两区中队均有队员60余人。1945年,高崖区中队、汶河区中队先后成立。1948年5月,境内各区均成立区中队,各有队员30余人,共420人。
区武工队
1946年上半年,中共鄌郚区委、张庄区委,在敌占区建立鄌郚区武工队和张庄区武工队,各有队员20余人,区长兼任队长,区委书记兼任指导员。鄌郚区武工队长何德全,指导员于国范。张庄区武工队长李万英,指导员刘秀峰。区武工队在县委直接领导下,配合区人民武装部,带领民兵联防团,运用游击战术打击国民党反动派,坚持边区斗争。1947年春,汶河区中队改称汶河区武工队,直至解放。1948年7月,大部编入县独立团,少部分充实各区、乡政权机关。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昌乐县中队
1945年9月,中共昌乐县委、昌乐县民主政府健全后,为保卫县委、县政府机关,配合地方人民武装开展对敌斗争,看押犯人,建立警卫排,隶属公安局领导,排长刘立宗,下设2个班,战士30人。1946年10月,扩编为警卫队,辖3个警卫排,120人,队长刘振经。1949年,根据昌潍特区保安司令部指示,警卫队改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昌乐县公安队,设3个排、10个班,51人。1950年,改为山东省公安部队昌乐县中队,32人。1958年改编为昌乐县武装警察中队。1962年改称昌乐县公安中队。1966年10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昌乐县中队,隶属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5年5月,改编为山东省昌乐县公安中队,隶属昌乐县公安局领导。1977年改归昌潍地区公安处民警科直接管理。1982年5月,改为武装警察建制,隶属潍坊市武装警察支队领导。
第二节 人民武装
农民赤卫队
1932年5月,中共昌乐中心区委根据省委“各地在斗争中组织游击队、农民赤卫队”的号召,由王洪福、于怀清配合杨勋普,在杨家淳于组建了一支30人枪的农民赤卫队,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县第一支人民武装。
山东省第八区抗日别动队第十七大队
1938年1月25日,在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形势下,由共产党发动组织,在北展街成立山东省第八区抗日别动队第十七大队。赵西林任大队长,孟繁锷任政委,孟千里任副大队长。大队将首批入伍的40余人编为第一中队,孟千里兼任中队长,高文然为第二中队长。部队给养由驻地群众供应,干部战士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主要任务是深入群众,宣传抗日,发展队伍,打击日伪军。同年2月4日,在三官庙与刘汉三领导的抗日别动队第三十二大队合编,共有100余人。3月23日,国民党昌乐县长张天佐诡称“点名发饷”,将刘汉三带领的别动队员40余人骗至北展小学,武力收缴全部枪支,打死7名队员。“北展事件”后,赵西林、孟繁锷、孟千里等去潍县,参加了共产党员何凤池领导的抗日武装七支队二大队,十七大队活动结束。
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第二十九大队
1938年4月,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和第七支队在昌邑县瓦城合编,成立“八路军鲁东游击队指挥部。赵西林、刘慈源在政治部任职,孟繁锷在二大队工作,高文然、孟千里分别任二大队一中队正、副队长,孟广松任交通员,保持中队与中共昌乐党组织的联系。同年6月下旬,赵西林、刘慈源、孟广松奉鲁东游击队指挥部指示,回昌乐再次组织抗日武装。他们首先在耿安、解召、淳于等地发动共产党员组织“抗日救亡团”,并于9月13日在耿安成立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第二十九大队。八支队派庄少云任第二十九大队大队长,郭家瑞任指导员,干部战士111人,步枪52支,短枪9支,其余皆用抬枪。这支部队经马保三司令员与国民党六十九军政治部主任杨志业(共产党员)联系,以六十九军军部名义写信给六十九军八十三旅旅长张汉全、庄少云,孟广松持张汉全的信去仓上与张天佐谈判,张天佐迫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形势,同意共产党在昌乐地区建立抗日武装。第二十九大队以方山为屏障,一面抵御日军南侵,一面发展壮大队伍。根据八支队司令部指示,赵西林、刘慈源负责大队党的工作。部队在与日伪顽曲折复杂的斗争中坚持武装抗日,先后在耿安、解召、大山、北展、鄌郚、高崖一带活动。12月初,国民党顽固派张天佐排斥抗日武装日甚,为保存实力,部队转移到临朐县蒋峪、沂水县悦庄一带,后编入八支队第三区队。
昌乐县独立营
1945年9月,中共昌乐县委健全以后,以柳山、尧山为根据地开展边区斗争,9月21日,建立昌乐县独立营,高超任营长,县委书记赵西林兼任政委,王光庭任副政委。独立营主要吸收根据地骨干民兵参加,初30余人,同年冬近百人,1946年发展为3个连160人。1947年1月,上级调独立营1个连编入主力部队。4月,上级又调独立营2个连充实主力部队,县委把区中队调入独立营,编为3个连500余人。
昌乐县独立团
1948年7月,昌乐县独立营扩编为昌乐县独立团,下辖3个营1200人,团长王兆祥,政委赵西林(兼),副团长陈洪,参谋长杨玉璇,政治部主任王光庭。1949年1月,昌乐独立团奉命南下,编为第三野战军第八兵团警卫团。
区中队
1945年9月,柳山区、尧山区相继建立区中队,柳山区中队队长王同胜,指导员徐永三(兼)。尧山区中队队长王祥芝(兼),指导员武泽夕(兼),副队长张奎先。冬,两区中队均有队员60余人。1945年,高崖区中队、汶河区中队先后成立。1948年5月,境内各区均成立区中队,各有队员30余人,共420人。
区武工队
1946年上半年,中共鄌郚区委、张庄区委,在敌占区建立鄌郚区武工队和张庄区武工队,各有队员20余人,区长兼任队长,区委书记兼任指导员。鄌郚区武工队长何德全,指导员于国范。张庄区武工队长李万英,指导员刘秀峰。区武工队在县委直接领导下,配合区人民武装部,带领民兵联防团,运用游击战术打击国民党反动派,坚持边区斗争。1947年春,汶河区中队改称汶河区武工队,直至解放。1948年7月,大部编入县独立团,少部分充实各区、乡政权机关。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昌乐县中队
1945年9月,中共昌乐县委、昌乐县民主政府健全后,为保卫县委、县政府机关,配合地方人民武装开展对敌斗争,看押犯人,建立警卫排,隶属公安局领导,排长刘立宗,下设2个班,战士30人。1946年10月,扩编为警卫队,辖3个警卫排,120人,队长刘振经。1949年,根据昌潍特区保安司令部指示,警卫队改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昌乐县公安队,设3个排、10个班,51人。1950年,改为山东省公安部队昌乐县中队,32人。1958年改编为昌乐县武装警察中队。1962年改称昌乐县公安中队。1966年10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昌乐县中队,隶属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5年5月,改编为山东省昌乐县公安中队,隶属昌乐县公安局领导。1977年改归昌潍地区公安处民警科直接管理。1982年5月,改为武装警察建制,隶属潍坊市武装警察支队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