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
1982年前,昌乐县侨务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和县政府办公室(或人委、革委办公室)兼理。1982年5月,县人民政府设外事侨务办公室,置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专理外事侨务。1984年,机构改革时,置正、副主任各1人,工作人员4名。至1990年,有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3人,司机1人。
二、华侨及外籍华人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昌乐县部分破产农民迫于生活,被召去东欧等地卖劳工,由于中国人的聪明和勤劳,后逐渐在国外有了正当职业,有的并加入外国国籍,成为昌乐县的早期华侨和外籍华人。1948年,昌乐县解放前夕,昌乐地方国民党军政官员、在校师生,计900余人随国民党撤退去台。去台人员中的知识分子,50年代始,陆续离台去国外谋生。去台人员中的部分人,千方百计供自己的子女求学,将其送往国外深造,这部分人也有学成不归,定居海外。同时,去台的昌乐地方军政人员,经几十年的风雨沧桑,他们大都退出军政界,从事商业、服务业。有些并逐渐移居国外。上述三种人员,为在外国长期生存,先后有80%左右已加入外国国籍,成为新侨民和新外籍华人。至1990年底统计,昌乐县在外侨民及外籍华人350户1427人,分布在2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美籍华人和华侨105户370人、日本华侨和日籍华人42户136人、香港132户532人,另外,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缅甸、朝鲜、苏联、加拿大、巴西、荷兰、菲律宾、泰国、澳大利亚、瑞士、西班牙等国家也均有华侨定居。侨民在侨居国,遵守法律,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勤劳节俭,奋发进取,成才者甚多。许多侨民成为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科学技术上有造诣的一代名流,为侨居国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作出卓著贡献,为祖国争得了盛誉。
三、外事侨务管理
1982年5月,昌乐县人民政府设置侨务管理机构,专司外事侨务。特别改革开放以来,外事侨务工作已成为县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县政府通过专设机构加强同国外侨胞的联系,增进联谊;并通过专设机构和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同侨眷的联络,关心支持侨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并注意及时帮助解决侨眷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外事侨务办公室定期走访侨眷、归侨已成为制度。
昌乐县人民政府欢迎华侨、外籍华人回国探亲、观光、旅游。1954年至1990年,先后有45名侨胞和外籍华人归里探亲。其中50年代3人次、60年代2人次、70年代2人次、80年代31人次、1990年7人次。
昌乐县海外华侨和外籍华人十分关心家乡的经济建设。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一些华侨陆续来家乡投资兴办企业或与家乡发展合资企业,为振兴昌乐家乡经济尽智尽力。他们还十分关心在大陆生活的亲友,通过各种渠道为家乡的亲友提供资助。从1981年始,昌乐每年进侨汇6万元左右,1984年进8万元,1985年11万元,至1990年增达90万元。这部分侨汇多系赡家侨汇和建筑侨汇。
第五节 外事侨务
一、机构
1982年前,昌乐县侨务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和县政府办公室(或人委、革委办公室)兼理。1982年5月,县人民政府设外事侨务办公室,置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专理外事侨务。1984年,机构改革时,置正、副主任各1人,工作人员4名。至1990年,有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3人,司机1人。
二、华侨及外籍华人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昌乐县部分破产农民迫于生活,被召去东欧等地卖劳工,由于中国人的聪明和勤劳,后逐渐在国外有了正当职业,有的并加入外国国籍,成为昌乐县的早期华侨和外籍华人。1948年,昌乐县解放前夕,昌乐地方国民党军政官员、在校师生,计900余人随国民党撤退去台。去台人员中的知识分子,50年代始,陆续离台去国外谋生。去台人员中的部分人,千方百计供自己的子女求学,将其送往国外深造,这部分人也有学成不归,定居海外。同时,去台的昌乐地方军政人员,经几十年的风雨沧桑,他们大都退出军政界,从事商业、服务业。有些并逐渐移居国外。上述三种人员,为在外国长期生存,先后有80%左右已加入外国国籍,成为新侨民和新外籍华人。至1990年底统计,昌乐县在外侨民及外籍华人350户1427人,分布在2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美籍华人和华侨105户370人、日本华侨和日籍华人42户136人、香港132户532人,另外,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缅甸、朝鲜、苏联、加拿大、巴西、荷兰、菲律宾、泰国、澳大利亚、瑞士、西班牙等国家也均有华侨定居。侨民在侨居国,遵守法律,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勤劳节俭,奋发进取,成才者甚多。许多侨民成为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科学技术上有造诣的一代名流,为侨居国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作出卓著贡献,为祖国争得了盛誉。
三、外事侨务管理
1982年5月,昌乐县人民政府设置侨务管理机构,专司外事侨务。特别改革开放以来,外事侨务工作已成为县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县政府通过专设机构加强同国外侨胞的联系,增进联谊;并通过专设机构和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同侨眷的联络,关心支持侨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并注意及时帮助解决侨眷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外事侨务办公室定期走访侨眷、归侨已成为制度。
昌乐县人民政府欢迎华侨、外籍华人回国探亲、观光、旅游。1954年至1990年,先后有45名侨胞和外籍华人归里探亲。其中50年代3人次、60年代2人次、70年代2人次、80年代31人次、1990年7人次。
昌乐县海外华侨和外籍华人十分关心家乡的经济建设。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一些华侨陆续来家乡投资兴办企业或与家乡发展合资企业,为振兴昌乐家乡经济尽智尽力。他们还十分关心在大陆生活的亲友,通过各种渠道为家乡的亲友提供资助。从1981年始,昌乐每年进侨汇6万元左右,1984年进8万元,1985年11万元,至1990年增达90万元。这部分侨汇多系赡家侨汇和建筑侨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