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因普选条件尚未成熟,乡(镇)人民政府未实行民主选举,乡、镇长由上级人民政府任命。
1953年7月,县内成立县、乡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普选工作,至1954年3月,基层选举全部完成,随即召开乡(镇)首届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114个乡、镇(含2个镇)人民委员会、1956年春,县内部分乡调整合并。同年11月,进行第二次基层选举,召开乡、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86个乡(镇)人民委员会。
1958年1月,县内86个乡(镇)合并为26个乡、镇(含3个镇)。3月,进行第三次基层选举。4月,召开乡(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6个乡(镇)人民委员会。同年8月,全县改划为14处人民公社,至1966年1月,先后进行三次基层选举,召开过人民公社第四、第五和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4处人民公社四、五、六届管理委员会。从1966年开始,因“文化大革命”,公社正常人民代表大会中断10余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经过拨乱反正,民主法制得以恢复。1978年5月和1981年12月,召开过公社第八届、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1984年4月,县内进行机构改革,14处人民公社划为22个乡(镇),经基层选举,5月,各乡(镇)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乡(镇)人民政府。1987年3月,根据《组织法》,各乡(镇)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2个乡(镇)人民政府,并第一次建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乡(镇)始设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一职,专司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并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干部,协助常务主席开展工作。1990年4月,乡(镇)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注:红河镇、马宋镇、河头乡、平原乡为第十一届),选举产生22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从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始,依法选举乡(镇)长、副乡(镇)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一般任期三年。
附:昌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
(草案)
昌乐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学习了县委关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开展依法治县的规划方案》(试行),讨论了依法治县的问题,会议认为,这个规划方案体现了党中央关于“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战略思想,符合我县法制建设的实际。开展依法治县,是普法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加快我县民主与法制建设步伐,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会议认为,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已经有法可依。我县经过三年深入系统地全民普法教育,全县公民的基本法律知识、法制观念、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都有所提高。各级领导开始由单纯依靠政策办事,向着既依靠政策又依靠法律办事转变。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得到充实健全。总的看,依法治县的基础已形成,条件已具备,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依情代法现象依然存在。而商品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化都紧迫地要求建立所必需的法律秩序。因此,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县,使我县各项事业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为此,会议决议如下:
一、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各级领导机关和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宣传依法治县的目标、措施、方法、步骤。宣传单位要把依法治县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组织宣传报道。通过宣传发动,造成依法治县的强大声势和气氛,使广大公民都明确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是所有公民和各级政府、执法机关、社会团体及各企事业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明确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建立的基础,必须贯穿于改革全过程。明确依法治县的重大意义和自己的具体责任,从而增强依法治县的紧迫感、责任感、坚定信念,投身于依法治县。
二、继续搞好普法教育。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是依法治县的基础。要继续拓宽、深化普法教育。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在原来普法教育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抓好经常性的普法教育,巩固普法成果。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学完“十法一条例”的单位,要转入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以企业法为重点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法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对农村普法工作,仍要作为普法工作重点,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有效形式,继续抓好。
三、严格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认真贯彻实施宪法、法律,认真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经济和各项事业,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司法机关要严肃执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人民,惩罚犯罪,促进改革,服务四化。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好各项单项法律。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带头秉公执法,为政清廉。人民代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依法治县的顺利进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发挥专业职能部门的作用,实行专项治理,把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都纳入法制轨道。
四、强化法律监督。大力加强法律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依法治县和各项法律的实施进行有效地监督,促进和保障依法治县的顺利进行。行政司法机关在依法治县中担负着实体工作,既要搞好执法,又要及时检查所属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执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检察院要强化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切实担负起监督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国家法律统一的重要职责。法院要通过履行审判职能,严格依法审判,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各宣传单位和社会组织,要注意抓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加强对执法、守法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有计划地组织执法检查,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不论什么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肃追究,依法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县是全局性工作,是综合性、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县委和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依法治县的工作,建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采取各种措施,搞好依法治县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行政、司法和社会团体要按照规划要求,依据法律和自己担负的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出规划、计划,建立严格责任制,定期检查考核。把学法、用法、执法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内容。要注意抓点带面,及时总结经验,指导推动面上的工作。要加强执法机关的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工作和法律服务机构,整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群众,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振奋精神,励精图治,严格依法办事,为推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九八九年一月四日
附:关于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调查
昌乐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一九九○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为促进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健康发展,增强农业的发展后劲,推动全县农村经济持续增长,我们财经工作委员会于十月下旬到北展、鄌郚、红河三个乡镇,就当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了解。调查结果表明,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势很好,调查者很受鼓舞。水利为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业发展已经发挥了巨大作用。昌乐县是个农业县,发展农业对于稳定局势,改善人民生活极为重要,水利建设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生产条件。因而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而且是我县经济的命脉。几年来,全县人民在县委、县府的领导下,牢固地树立农业以水为本的战略思想,连年搞水,坚持不懈,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有水用不上,无水靠老天的落后状况,农业生产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有效水浇面积逐年增加,粮食连年丰收,产量稳步提高。1989年全县粮食总产达3.1686亿公斤,比1984年粮食总产2.4937亿公斤增加百分之二十七点一,平均每年以百分之四点九的幅度递增。今年人努力,天帮忙,农业全面丰收。预计全县粮食总产可达3.4250亿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水利事业的发展,促进了以粮食生产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农民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又对稳定农村经济形势,稳定大局,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基本形成了以水促农、以农养水的良性循环新格局。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统一认识,早部署、早发动,采取了春叫套、夏插框、秋突击、冬大干、专业队搞水常年不断线,县、乡、村、户四个轮子一齐转的传统措施。在节、挖、蓄、保上大做文章,以治山整地、完善配套、提高现有水利工程效益为重点,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全县掀起了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高潮。从去年十月份至今,全县共投资3460.1万元,投工1427万个,完成工程量1780万方,是投资投工、完成工程量最多的一年。新建加固塘坝157座,新建扬水站52处,配套扬水站51处,新打机井1555眼,大口井635眼,梅花井、廊道井、小土井3013眼,配套机井1413眼,修复机井1091眼,建蓄水大池105个,铺设低压管道32.4万米,修防渗渠15万米,共扩大水浇面积8.2万亩,改善水浇面积12.6万亩。使全县水浇地面积控制在66万亩左右,基本上形成了井塘遍地,管道纵横,地下水、地上水综合利用的灌溉网。从这次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今年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思想认识统一。首先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指示。克服麻痹松懈意识,牢固树立“要让农业再上一个新台阶,必须抓好水利建设”的思想。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水利的地位和作用。第二,各级党委、政府把水利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层层设立领导班子,县成立了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乡镇成立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抓水、搞水。县乡领导多次进行现场办公,审定规划,拍板定案,研究解决水利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三,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创业教育,把搞农田水利建设列入各级干部的考绩考核内容,要求当一任干部创一番事业,搞水有功。红河镇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列入镇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使每个干部在任期内都能为农田水利建设办几件实事,调动了各级干部搞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全镇形成了政通人和、齐心协力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的局面。
二是充分调动了群众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坚持不懈地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之天之合作,今年农业生产又是一个丰收年,群众经济收入增加,情绪对头,为今年农田水利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出现了几年来少有的喜人景象。会战工地变成党同人民群众加强联系的园地,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既当指导员又当宣传员、战斗员,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群众情绪高涨。在鄌郚镇调查时了解到,由于党委、政府在抓好思想发动的基础上,注意综合平衡劳动用工积累,合理安排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使已经受益的村尝到了农田水利建设的甜头,未受益的村看到了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好处。全镇干部、群众更加增强了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信心和决心,由过去的不愿干,变成“我们愿干”、“我们要干”。出现了一呼百应,齐心协力搞水利的新局面。高山治理工程,上阵劳力万余名,年龄在六十岁以上的一百多人,他们早出晚归,同青年劳力并着膀子干。许多镇村干部脸晒黑了,人累瘦了,仍坚持同人民群众并肩苦干,情景实在感人。整个工地机器轰鸣,红旗飘扬,干部群众挥锨、抡镐、推车、铲土,干劲十足,场面十分壮观。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我县总面积103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86.28万亩,山丘、岭地占耕地的百分之四十二。由于地理结构复杂,自然条件差异较大,水资源分布极不均衡。给农田水利建设带来一定困难。几年来,我县始终把水利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发展农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在总结前几年治水经验的基础上,于去年秋后组织专门队伍,从实际出发,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老水利等各方面的意见,研究制定了1990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意见。1、利用高崖水库,继续完善南水北调工程,解决中北部地区缺水问题。2、南部富水区大搞拦河截潜、打井挖池、建扬水站等配套工程。3、中部片麻岩和山丘贫水区,因地制宜,机井、廊道井、大口井、梅花井、沟中井一齐上。岭顶建池,零蓄整用。4、根据水源流量,修建各类防渗渠,发展地下管道和软管输水灌溉。5、在兴修水利、扩大灌溉面积的同时,搞好水土保持,建设土壤水库。各乡镇按照规划意见,结合自己的地理特点,作出适合本乡镇实际情况的建设施工意见,迅速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红河镇结合自然地理条件,节、挖、蓄、保并重,大搞综合治理,土渠改石渠3500米,新打机井300眼,建拦河桥闸一座,北岭扬水站已完成管道铺设,治岭整地3000亩,治理“三保”田2000多亩。
四是工程规模大,标准高,不搞形式重实效。在坚持常年搞水的基础上,今年秋收一结束,全县就展开了以治山整地、修渠改水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会战,县乡主要战场铺开21处,上阵劳力达14万人,流域治理面积达483万平方米,治山整地4._3万亩,配套修渠5.1万米,新修、复修道路225公里,规模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今年的大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都是在经过多次测量,反复论证,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开工的,施工中坚持以水治山,水土结合的原则,注重实效,不搞盲目上马。北展乡坚持长远与当前相结合,北大岭工程共整地2000多亩,为始建的朱城扬水站二级扬水工程发挥效益打下基础。工程质量是决定其能否充分发挥效益的基础条件。红河镇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南大岭整地工程,上阵7000名劳力,奋战21天,整治面积3000亩,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为土地“打墙、抛光”,建成2000多亩地坎内坚外明,地面平整如镜的保土、保水、保肥的“三保”梯田,扬水站和岭顶大池建成后,将全部变成旱涝保收田。
五是整治“老大难”,敢啃硬骨头。由于我县多年来坚持搞水利建设,平原地区已基本实现了水利化,但山丘地区还存有往年积累下来的老大难工程,属于往年想干不敢干,施工难度大,耗工费时多的硬骨头。然而今年各乡镇党委、政府,下大了决心,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集中资金、集中劳力,硬是把“骨头”啃了下来,如红河镇南大岭整地造梯田、鄌郚镇高山岭梯田水渠配套等工程都是靠连续奋战,一气啃成的,这样一来,不但提高了农田效益,还理顺平衡了农民劳动用工方面的关系,这里的群众都很满意。鄌郚镇隋家庄村支书郑宝平高兴地说:“过去只给人家干,自己得不到效益,今天全镇都来给我们治山整地,我们心满意足了。象这样的工程,只靠我们几个村的力量是搞不成的,还是集体统一搞农田水利建设好啊!”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今后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应当注意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进一步落实向农业倾斜政策,解决好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问题。一年来,我县农田水利建设共投入资金3460.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77万元,县投资120万元,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投资115万元,群众投资2948.1万元。从投资结构来看,国家、县、乡镇三方面投资比重较小,仅占总投资的14.8%,农民群众投资比重较大,占总投资的85.2%,平均每个农业人口用于水利建设的投资为61元;从投资用途看,多数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完善配套,使这些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资金不足成为一大难题。如红河镇小菜园拦水桥至南大岭两项扬水工程,需资金30万元才能发挥效益。鄌郚镇金山方5000亩农田和高山战区,要想充分发挥效益,需投资32万元购买供水机械和修建渠道等配套设施。北展乡北岭的二级扬水工程急需解决资金十万元。需求资金数额如此之大,仅靠乡镇一级很难解决。应该肯定,目前在我国资金少,劳力多的情况下,组织群众开展水利建设,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农业的有效措施,应长期坚持下去。但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促进整个国民经济长久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国家及地方财政,应充分体现向农业倾斜,特别是向水利倾斜的政策,适当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资,尤其是那些见效快,效益大的水利工程,分期分批逐步投入,使其早日发挥效益。有的基层干部建议:利用“钓鱼”的方法,吸引各级投资搞水利建设,这是个好办法。我们认为,在坚持“四个一点投资办水利”的过程中,尽可能增加“引子”的份量,适当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给农民多留点“鱼”,以免造成农民负担过重,影响农民扩大再生产。
(二)开展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强化统一功能。调查中发现,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后,集体经济相对削弱,一方面给统一组织农民搞水利建设带来一定难度,另一方面水利投资分散,小灌溉机械的零星购置,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如北展乡韩家寨子村共130户,现有灌溉机械48台,共投入资金5万多元,根据本村水源和农田面积情况,根本不需要这样多的机械,造成极大浪费,另外还易造成用水季节争水、抢水,发生纠纷,降低现有水源的效益。要解决好此类问题,一是要加强对农民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树立全局观念,克服狭隘的自私的小农意识,互帮互助,提高水利效益。二是必须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积累,增强集体统一兴办水利的能力。三是适当筹集资金,增加农村劳力投入,强化集约经营机制。四是大力推行多种形势的社会化服务,以村级服务组织和农民自己兴办的合作组织为主体,并逐步渗透竞争意识,开展多方位的服务。五是利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发动、组织群众,逐步走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水利建设“四统一”路子。
(三)以法治水,解决好水利建设中的重建轻管等问题。《水法》公布两年多来,经过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努力,贯彻落实情况是好的,在以法取水、用水、保护水资源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个别地方违犯水法,破坏水利设施的现象不无存在。我们调查发现,随意扒渠开口,毁渠种地,盗窃水利设备构件,损坏水利配套设施,砍伐护渠林木,污染浪费水资源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建议执法部门把宣传学习水法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增强全民的水法意识,真正实现以法治水,以法管水、用水要强化管理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村治保联防的作用,依法行使职权,严厉打击破坏农田水利建设的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保护水利建设成果。二是健全和完善水利建设管理制度,明确职权范围和责任目标,重大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要明确分工,落实到人,逐步形成县管、乡管、群众管的综合管理体系,确保现有的水利设施长久地发挥效益。
(四)完善综合水利配套,尽快发挥效益。今年秋冬大规模地治山治水,整地改土工程,虽然完成了一大批标准质量都较高的水利工程和坡岭梯田,能否尽快收到明显效益还是个问题。如能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及时完善综合水利配套,大多数很快收到效益。否则,效益可能发挥不出来。红河南两岭经过二十一天的昼夜奋战,整岭改土造梯田二千多亩,根据上级要求,大部分地块又搞了秸杆还田改造土质,经沉积发酵会成为丰产良田。如果没水灌溉,秸杆撒着茬,烂不了,就势必影响明年的春种夏播。为此,基层建议把完善水利配套工程,重点是完善配套今年新开发的农田水利工程,作为今冬明春水利工作的重点。各级领导、县直各部门要为基层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好资金、物资、机械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早研究、早布署、早行动,让昔日薄田荒岭早日变成旱涝保收的米粮川,造福于人民,建功于子孙后代。
一九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