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中共昌乐县委书记 李光信
新编《昌乐县志》,历经九载,终于出版问世了。这是一部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编纂的我县第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
“盛世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起源于春秋,发展于秦汉,盛行于宋元,高潮于明清,历代不衰,源远流长,为历史上不朽之举。一部志书的编纂出版,是一代一方智慧的结晶,时代文化、精神文明的代表;是一世一地社会盛衰荣枯的写照,物质文明的纪实;是求训致用的救弊之作,彰往昭来的鉴镜之章。“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它既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又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及我们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非常重视地方志工作。1958年,毛泽东、周恩来同志都曾对编修地方志作过重要指示,强调各级领导“要抓地方志工作”。198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了[1985]3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对地方志编纂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地方志编纂工作中的问题。”1986年12月,国务院批准,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万里、胡乔木等中央领导同志作了重要指示。我们躬逢盛世,承担历史赋予的编修新县志的光荣任务,深感无比荣幸。
《昌乐县志》的编纂,是一项浩繁的文化系统工程,纵涉百年,横及百科。它记昌乐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载全县人民反帝反封建的丰功伟绩,铭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它必将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学习历史,了解县情,探索规律,寻求借鉴,科学决策,开拓未来提供可靠的依据;必将为昌乐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
我们编纂新县志,一直受到许多曾在昌乐战斗过、工作过的老同志的亲切关怀,得到省内外专家、学者的热情指教,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及驻昌单位,也都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九年来,全体史志工作者,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为修志事业呕心沥血,做出了可贵的贡献。这部百万言的新编县志,实际上是成千上万人共同艰苦劳动的成果,是千万人的心血和智慧的结晶。值此,谨向大家致最诚挚的谢意。
昌乐有着光辉的过去,更有着美好的未来,富有光荣传统的昌乐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定能继往开来,浓墨重彩地谱写出更加壮丽的篇章。
1991年8月
序二
昌乐县县长 于生
新编《昌乐县志》出版了,这是全县人民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昌乐县历史悠久,境内密布的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商周文化遗址群,昭示了其古老与文明。营丘故城座落在白浪河北岸,距今县城二十五公里,西周太公吕望最早在此立都,为齐文化的发祥地。春秋时,营丘改称缘陵,汉称营陵,先后为杞国都城和北海郡治所。隋唐时,划归北海县。至宋建隆三年(公元962年)始置昌乐县。千百年来,我们的先人前仆后继、辛勤耕耘着这块土地。鸦片战争后,特别是1927年中共昌乐党组织建立以来,昌乐县人民为改造社会、征服自然进行了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斗争。近年来,改革的浪潮又把昌乐推到了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全县人民万众一心,斗志昂扬,建“四化”,奔“小康”。其间,有许许多多生动的史实需要记载,有大量的珍贵资料需要辑存,有丰富的经验需要总结,也有不少教训需要汲取,因此把沧桑变迁如实地记录下来,以继承前人启迪来者,便成为势所必然。
我们中华民族素有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昌乐县编纂志史也源远流长,只是因为年代久远,战乱频仍,多已散佚。今天我们能够看到的尚有:明嘉靖时知县朱木纂修的《昌乐县志》、清康熙时知县贺基昌纂修的《昌乐县志》、嘉庆时知县魏礼焯主修的《昌乐县志》、光绪时邑人刘显纲编纂的《昌乐县乡土志》、民国时县长王金岳主修的《昌乐县续志》等五种版本。这些志书,荟萃了大量珍贵翔实的史料,为我们认识当时的社会开辟了一个窗口。但由于阶级和时代的局限,志书中掺杂了大量封建糟粕和谬误。六十年代初,昌乐县曾成立专门史志班子,着手撰写第一代社会主义新方志,但因种种原因中途辍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通人和,百业俱兴,重编《昌乐县志》条件成熟,1982年秋,成立县史志办公室。九年来,广大史志工作者戮力同心,辛勤笔耕,六易志稿,终于大成。
新编《昌乐县志》不是旧志的续写,而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按照贯通古今、详今略古的原则和信、达、雅的要求,对昌乐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进行科学系统的综合记述,她虽算不上是炉火纯青的精品,但毕竟凝聚了千百人的心血,记录了大量的史实资料。全书兼具史地,注重人文,铺张经济,融志、传、图、表、录于一体,基本达到了观点正确、体例完备、资料翔实、特点突出、文风端正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资料性、时代性,是一部认识县情,进行爱乡、爱国教育的好教材。
《昌乐县志》垂成问世,得到省、市史志部门的亲切关怀和指导,得到史志专家同仁和社会各界的倾力支持,借新志付梓之机,谨表谢意。
1991年8月
凡例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资政、教育、存史为宗旨,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时间断限原则起自1840年,下限除大事记、政治编至1990年外,其余各编大体截止1985年。鉴于古营丘为始封齐国故都,记述适当上溯,以展现历史全貌。
三、本着“详今略古,立足当代”的原则,着重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史实。
四、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其他辅之。行文用语体文、记述体。
五、本着事以类从,类为一编的原则,全志设地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人物七编。各编以章、节、目结构层次记述,少数章节根据需要,目下设无序号子目。部分章节前面有简要综述。全书前面冠以概述、大事记二篇,后面设有附录一篇。
六、从中华民国元年始,行文采用公元纪年,需要时于公元后括号内标注历史纪年。行文中历史纪年,均加注公元纪年。
七、本志使用的现地名,以昌乐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名称为准。记述中使用的旧地名均加注今名。
八、记述各历史时期的政治、军事等机构名称,一般不加政治性定语,对各历史时期的人物,一般直书其名,不加褒贬。
九、所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称和会议名称,首次出现用全称,再次出现用简称。
十、本志贯彻“生不立传”原则。选取立传人物以贡献和影响大小为依据。不注重职务高低;以本籍人物、近现代人物、正面人物为主;入传的外籍人,着重记述其在昌乐的活动。排列以卒年为序。
十一、资料来源于历史档案以及各乡镇、各部门的史料,因篇幅所限,均未注明出处。统计性数字,主要来自县统计部门,少数系有关部门提供。
昌乐县史志编纂委员会
顾 问 李光信
主 任 于 生
副主任 孙溢源
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 进 王松山 刘金昌 宋六友 张润国
张瑞荣 吴锡利 赵守诚 赵起云 夏永波
秦晓鸣 崔怀志 韩文圣
办公室主任 吴锡利
副主任 赵起云 赵守诚
《昌乐县志》审稿
席星加 马福震 李明忠
于 生 孙溢源 刘金昌
《昌乐县志》编纂人员
主 编 吴锡利 秦晓鸣
副主编 赵起云 赵守诚 刘炳圣
编 辑(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印书 刘家和 张云祥 孟庆昌 黄传兴
特邀撰稿 刘恒志 李 兰
工作人员 陈维川 孙秋英 赵忠升
摄 影 刘振清 徐竞成 刘锡林
绘 图 冯欣昌
目录
概述(1)
大事记(13)
第一编 地理
第一章 建置(69)
第一节 隶属沿革(69)
第二节 区划更易(70)
第三节 县城乡镇(72)
第二章 自然地理(83)
第一节 地质(83)
第二节 地貌(84)
第三节 水文(86)
第四节 气候(90)
第五节 土壤植被(97)
第六节 自然资源(100)
第七节 自然灾害(104)
第三章 人口(106)
第一节 人口规模(106)
第二节 人口变动(108)
第三节 人口构成(111)
第四节 劳动人口(113)
第五节 人口素质(114)
第六节 婚姻家庭(117)
第七节 姓氏(117)
第八节 计划生育(118)
第四章 城乡建设(122)
第一节 县城建设(122)
第二节 村镇建设(129)
第三节 建筑业(130)
第四节 环境保护(131)
第二编 政治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昌乐地方组织(137)
第一节 地下党组织的创建与发展(137)
第二节 中共昌乐县委员会(147)
第三节 县委工作概要(160)
第四节 党的历次代表大会(163)
第五节 党员教育(169)
第六节 统一战线(171)
第七节 纪律检查(172)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昌乐地方组织(174)
第一节 组织(174)
第二节 活动(175)
附: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昌乐地方组织(176)
第三章 社会团体(178)
第一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乐地方组织(178)
第二节 工会(183)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185)
第四节 农会(188)
第五节 中国少年先锋队昌乐地方组织(189)
第六节 科学技术普及协会(191)
第七节 其他社团(192)
第四章 权力机关(194)
第一节 昌乐县参议会(194)
第二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4)
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196)
第四节 代表选举(201)
第五节 人大常务委员会(202)
第六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204)
第五章 行政机构(210)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的建立和发展(210)
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213)
第三节 基层行政机构(221)
第四节 县人民政府工作制度(222)
第五节 清代县衙(227)
第六节 民国县公署县政府(228)
第六章 人民政协(231)
第一节 历届政协委员会会议(231)
第二节 政协常务委员会(234)
第七章 公安司法(243)
第一节 公安(243)
第二节 检察(248)
第三节 审判(251)
第四节 司法行政(254)
第八章 政务(256)
第一节 民政(256)
第二节 人事(263)
第三节 劳动(268)
第四节 信访(281)
第五节 外事侨务(283)
第六节 档案(284)
第三编 军事
第一章 地方武装(289)
第一节 国民党武装(289)
第二节 人民武装(289)
第三节 县人民武装部(291)
第四节 基层人民武装部(291)
第二章 驻军(293)
第一节 清朝驻军(293)
第二节 国民党军队(294)
第三节 人民军队(294)
第三章 兵事(295)
第一节 清及民初时期(295)
第二节 抗日战争时期(296)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298)
第四节 拥政爱民(299)
第四章 兵役制度(307)
第一节 国民党兵役制度(307)
第二节 人民军队兵役制度(307)
第五章 民兵(310)
第一节 组织建设(310)
第二节 武器装备(311)
第三节 军政训练(314)
第四节 民兵任务(316)
第六章 人民防空(318)
第一节 指挥机构(318)
第二节 工程设施(318)
第四编 经济
第一章 经济综述(321)
第一节 经济制度变革(321)
第二节 经济结构(324)
第三节 国民经济主要指标(325)
第二章 农业(326)
第一节 土地所有制(328)
第二节 生产方式(328)
第三节 农作物(331)
第四节 耕作制度(333)
第五节 三种主要经济作物(334)
第六节 植物保护(342)
第七节 衣机具(343)
第八节 畜牧业(343)
第三章 林业(345)
第一节 植树造林(345)
第二节 林场苗圃(346)
第三节 林木抚育(347)
第四章 水利(349)
第一节 河流治理(349)
第二节 蓄水工程(350)
第三节 灌溉工程(352)
第四节 灌溉工具(357)
第五节 涝害防治(357)
第六节 水土保持(357)
第五章 工业(359)
第一节 所有制(360)
第二节 矿业(361)
第三节 化学工业(363)
第四节 机械工业(364)
第五节 电子工业(366)
第六节 建材工业(366)
第七节 纺织业(369)
第八节 服装皮革业(370)
第九节 酿造业食品(371)
第十节 造纸印刷业(372)
第十一节 木器加工业(373)
第六章 交通(374)
第一节 旧有道路(374)
第二节 现代公路(375)
第三节 交通监理(380)
第四节 铁路(381)
第七章 邮电(382)
第一节 邮运(383)
第二节 投递(384)
第三节 函件(385)
第四节 汇兑(385)
第五节 包裹(385)
第六节 报刊发行(386)
第七节 机要通信(386)
第八节 电报(386)
第九节 电话(387)
第八章 商业(390)
第一节 所有制(394)
第二节 经营管理(396)
第三节 经营商品(398)
第四节 饮食服务业(404)
第五节 粮油的征、购、销(407)
第六节 对外贸易(410)
第九章 财政(411)
第一节 财政体制(411)
第二节 财政收入(412)
第三节 财政支出(415)
第四节 财政管理(419)
第十章 税务(419)
第一节 农业税(419)
第二节 契税(423)
第三节 工商各税(424)
第十一章 金融(431)
第一节 货币(432)
第二节 银行存款(437)
第三节 信贷(440)
第四节 会计核算与发行(445)
第五节 国家委托业务(447)
第六节 保险(448)
第十二章 经济管理(449)
第一节 计划管理(450)
第二节 统计管理(452)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453)
第四节 物资管理(463)
第五节 标准计量管理(466)
第六节 物价管理(467)
第七节 审计(472)
第五编 文化
第一章 教育(475)
第一节 书院私塾(475)
第二节 基础教育(476)
第三节 中等专业教育(485)
第四节 职业教育(487)
第五节 农民、职工教育(487)
第六节 教职员(488)
第七节 教育经费(490)
第八节 勤工俭学(491)
第九节 校舍改建(491)
第二章 科技(492)
第一节 科技组织(493)
第二节 科技服务(496)
第三节 科技成果(498)
第三章 文化艺术(503)
第一节 文学艺术(504)
第二节 文化活动(515)
第三节 图书报刊(516)
第四节 业务机构(517)
第四章 新闻(522)
第一节 报刊(522)
第二节 通讯(523)
第三节 广播(523)
第四节 电视(524)
第五章 文物(524)
第一节 古遗址(524)
第二节 古建筑(527)
第三节 古墓葬(528)
第四节 古碑啄(529)
第五节 信藏文物(531)
第六节 纪念文物(535)
第六章 卫生(536)
第一节 机构(537)
第二节 预防保健(540)
第三节 医疗(544)
第四节 医药(549)
第七章 体育(551)
第一节 传统体育(552)
第二节 学校体育(554)
第三节 群众体育(555)
第四节 体育竞赛(556)
第五节 体育设施与经费(559)
第六编 社会
第一章 风俗(563)
第一节 生活习俗(563)
第二节 生产习俗(565)
第三节 岁时习俗(566)
第四节 礼仪习俗(567)
第五节 迷信陋习(570)
第六节 社会新风(571)
第二章 方言(573)
第一节 语音(574)
第二节 词汇(577)
第三节 语法(580)
第四节 谚语歇后语(581)
第三章 宗教(584)
第一节 佛教(584)
第二节 道教(584)
第三节 基督教(585)
第四节 天主教(586)
第五节 伊斯兰教(587)
第六节 宗教管理(587)
第七编 人物
第一章 人物传略(591)
第二章 人物简介(615)
第三章 昌乐县革命烈士英名录(618)
附录
一 历代《昌乐县志》序(645)
二 论文(647)
三 碑记(650)
四 诗词赋(651)
五 民间故事(654)
六 历代修志记略(658)
七 地方文献要目(660)
八 政令文告(663)
编后记
编后记
本志纂修,始于1982年8月,九度寒暑,六易其稿,千锤百炼,至1991年8月定稿。全书7编,43章,201节,另有概述、大事记及附录,百万字。这是服务现实,惠及后世的千秋大业,是昌乐文化建设事业的一大成果。
九年来的编修工作,主要经过了三个阶段:
1982年8月至1985年12月,是征集资料阶段。主要进行了组建班子、宣传发动、培训修志队伍、制订规划、设计框架、广泛征集资料、走访口碑、实地调查考证等工作,查阅省内外有关图书馆、档案馆计千万字资料,编写了14部公社志、65部专业志(史)、《昌乐县各乡镇概况》、《昌乐县概况》、《昌乐县建置沿革》、《昌乐县志资料》、《昌乐县大事记》等,为本志编纂奠定了基础。
1986年1月至1988年3月,是编写初稿征求意见阶段。编写了《昌乐县志》(征求意见稿)34卷,约120万字。请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和县直有关部门的领导、老同志、专业技术人员审阅,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1988年3月至1991年6月,是《昌乐县志》稿修改、总纂阶段。在征求意见核实资料的基础上,将县志篇目由34卷调整为7编,以及概述、大事记和附录。编辑人员重新分工,调整充实内容,精心修改,进行总纂,做到文约事丰。1989年4月脱稿,打印为《昌乐县志》送审稿,约80万字。1989年7月27日至29日召开由省、市、潍坊市各县、市、区史志办公室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及有丰富经验的同行参加的《昌乐县志》稿评审会,广泛征求意见。然后,集百家之长,在史志办公室内部互评共审,集思广益,补充修改,于1990年4月完成《昌乐县志》修订稿,报请潍坊市史志办公室审查验收。之后,根据市史志办公室提出的修改意见。由责任编辑分头进行调整、增删、修改加工,主编、副主编作统编统改,最后由主编完成总纂任务,达到齐、清、定的出版要求。请郑在美、魏光璧、李方升等老领导审阅修改后,于1991年6月26日,报经县、市、省主管部门审定,8月,批准出版。
本志编修,是在各级党政领导的直接关怀下进行的。1982年8月14日,昌乐县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公布成立了昌乐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县长郑在美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张文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兆恒任副主任,委员63人,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松山兼史志办公室主任,赵起云任史志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各部门也相继组建史志编纂领导小组,分工一名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负责部门专业志的采编工作。1984年6月,常务副县长徐增福任编纂委员会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松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绪同担任副主任,委员9名,李绪同兼史志办公室主任,赵起云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1986年6月,史志办公室升格(正局级),秦晓鸣任史志办公室主任、主编。1986年至1987年期间,副县长邢培斌分管地方史志工作,1987年至1989年,副县长张怀安分管地方史志工作。1989年6月,县长王继东任编纂委员会主任,副县长张怀安任副主任,委员11名。1990年5月,县长于生任编纂委员会主任,副县长孙溢源任副主任。6月26日对史志办公室的领导进行调整,吴锡利任史志办公室主任、主编。
本志编纂,得到各方面的热情关怀和支持,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中共昌乐县委常委会议多次研究史志工作;昌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经常讨论史志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先后8次发布文件,三次召开全县史志工作会议,部署修志任务,举办地方志研究班,培训编志人员108名,派出11人次参加全国、省级地方志研究班,进行专业培训;昌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我县史志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关于加强史志工作的决议》;潍坊地区行署办公室《情况交流》、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简报》多次刊登县志工作动态,广泛宣传发动,造成强大的盛世修志势在必行的声势,山东省政府特邀顾问马连礼、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史志办公室主任李化诚、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席星加、原省史志办公室副主任刘乾昌、省史志办公室县志指导处处长马福震、原潍坊市史志办公室主任杜书乐、市史志办公室主任李明忠及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诸位领导,全省地、市、县地方志部门、潍坊市兄弟县、市、区史志办公室的领导,都曾多次莅临检查指导工作;中国历史研究所、在本县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同志和本县籍在外地工作的许多同志,都热情来信,提供和订正了大量资料;中国历史档案馆、军事博物馆、山东省档案馆、图书馆,《大众日报》社、潍坊市档案馆、县档案馆、图书馆、统计局、文物管理所、党史委、区划办公室、地名办公室等单位,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资料;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参加这项工作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达200余人,于云坛、刘宗泽、陈维川、刘良华、孟庆昌、吴文博、赵玉明、尹志和、王印书、刘家和、曹一民、秦晓鸣等先后在史志办公室工作过,他们长年累月任劳任怨,历尽千辛万苦,呕心沥血,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地为编史修志奔波,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作出了很大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史修志,是一项浩繁的文化建设工程,“纵贯古今,横及百科”,工程艰巨。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和新的体例,如实反映建国40年来的巨大变化,体现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但是,由于我们能力有限,难免有舛误之处,敬请读者指正。
编者
199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