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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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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自1949年12月至1953年8月,昌乐县先后召开过1至5届共11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2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和昌潍地区行政专员公署指示,召开昌乐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规定其暂行职权是:听取县政府关于施政方针和工作报告,提出批评和建议,反映各界人民的意见与要求,提出兴革方案;向各界人民传达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协助政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闭会期间,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协助县政府工作,并负责下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筹备工作。1951年9月,四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决定,自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起,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内容为: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决定全县的施政方针和政策;审议和通过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决算;可以建议或通过县政的兴革事宜;有义务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并协助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推行之;可选举县长、副县长、委员,组成县人民政府。
  昌乐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2月19日至23日召开,与会代表240人,其中工人代表27人(女3人)、农民代表79人(女4人)、军队代表4人、区域代表12人、妇女代表26人、教育界代表16人(学生2人)、医务界代表3人、工商界代表9人、荣誉军人军属代表4人、党员代表1人、青年团代表3人、合作社代表2人、农场代表1人、机关职员代表12人、开明士绅代表41人(女1人)。会议听取和讨论通过县政府1949年施政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意见的报告,号召全县紧急动员起来,搞好生产救灾、节约备荒工作,坚决贯彻以“生产自救和社会互济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方针,发展农业生产、广开肥源,夺取农业丰收。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委员9人。
  昌乐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7月15日至17日召开,出席代表225人。会议听取县政府半年来的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夏季生产计划、夏征任务和动员全县人民努力开展生产自救运动的报告。选举昌乐县政府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
  昌乐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0年11月27日召开,出席代表231人。汇集议案85件。会议听取县政府3个月来的工作报告。通过如下决议:以土地改革为中心任务,分宣传动员、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分配土地、确定地权、转入生产几个阶段,搞好土改工作。并完成冬季税收,做好烈军属优抚工作等。在这次会议上,昌乐县政府改称昌乐县人民政府。
  第二次会议 1951年2月17日至19日召开。应到代表300人,实到278人。会议集中整理抗美援朝、生产、文教、卫生等方面的提案54件。听取刘圣清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三项决议: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为总任务,加强国防建设,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扩大人民武装,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开展春季大生产,增产粮棉,支援战争。
  昌乐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1年5月23日召开。与会代表258人,列席代表9人,提案131条。会议基本内容是:继续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坚决镇压反革命,搞好爱国丰产,彻底检查结束土改。通过政府组织条例和人代会选举法。会议由刘圣清传达三届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选举第四届常务委员会。刘圣清当选为主席,马子兴、秦学良、萧庆福、蔡培林当选为副主席,委员13人。
  第二次会议 1951年9月20日至22日召开。与会代表197人,抗美援朝分会委员37人参加会议。大会由李鲁生作时事报告,亓子祥作四届一次会议贯彻执行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一致通过:要在全县群众中进一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以实际行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搞好秋收秋种工作,继续镇压反革命。
  昌乐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2年1月10日召开,到会代表272人。本次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会议听取亓子祥关于四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如下决议: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以实际行动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抗美援朝运动;搞好农业生产,组织好劳动互助,提高生产技术,做好防旱防涝工作,争取农业丰收;开展民主运动,搞好精简节约及“三反”运动;坚决贯彻《婚姻法》。会议选举昌乐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委员会,委员17人,并选举常务委员会及县长、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 1952年7月16日至18日在昌乐中学召开。出席代表262人。会议听取王焕朝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大会号召继续开展爱国增产竞赛活动,做好防虫、防洪等工作;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继续镇压反革命;大力发展有利于国民计划的工商业;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婚姻法》的贯彻落实,加强拥军优属和社会主义教育工作。
  第三次会议 1952年11月18日召开,与会代表265人。会议听取蔡培林关于3个月来的施政工作总结和中共昌乐县委书记何子健作的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讨论通过如下决议:大力开展冬季农业生产,整顿、巩固、提高、发展互助组织;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农副业生产,加强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第四次会议 1953年4月28日至30日召开。到会代表273人。收到议案1244件,涉及农业生产、货物供应、干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会议听取蔡培林的政府工作报告。作出1953年农业生产计划。通过如下决议:搞好夏季生产和互助合作;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行为;搞好《婚姻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
  第五次会议 1953年8月17日至19日召开。与会代表278人。会议听取蔡培林半年来的政府工作总结和国际国内形势的报告,讨论研究秋收秋种工作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进一步巩固发展壮大问题,继续开展对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行为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