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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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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沿革
  1946年8月,昌乐县妇女救国会(简称妇救会)建立。年底,中共鲁中区三地委派王会卿任昌乐县妇救会主任。1948年5月,妇救会改称妇女委员会,赵建平任妇女会长。1950年2月26日,昌乐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改妇女委员会为民主妇女联合会。1958年6月,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昌乐县妇女联合会。1971年12月15日,昌乐县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成立昌乐县革命妇女委员会,县妇联改称妇委会。1973年12月,恢复昌乐县妇女联合会称谓。
  二、代表大会
  昌乐县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0年2月26日至28日召开,到会代表168人。大会要求继续发动和组织妇女做好生产救灾和积极参加春季生产,建立区、乡、村妇女代表会,加强妇女工作的统一领导,提高妇女的思想觉悟和社会地位,解决妇女的切身要求,保护妇女权益,并在可能的条件下开展妇女的福利事业。大会选举产生昌乐县第一届民主妇女联合会,委员5人,赵建平任主任。
  昌乐县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1年6月29日至7月1日召开,正式代表224人,列席代表1人。大会号召全县妇女动员起来,支援抗美援朝,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宣传、贯彻婚姻法。大会选举产生昌乐县第二届民主妇女联合会,执委33人,常务委员11人,张秀兰任主任。
  昌乐县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 1957年3月10日至12日召开,代表280人。大会中心议题是贯彻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方针,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建设,大搞增产节约运动。大会选举产生昌乐县第三届民主妇女联合会,执委23人,执委常委7人,鞠桂兰任主任。
  昌乐县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 1962年12月4日至8日召开,代表310名。大会教育妇女坚持走集体化道路,在保证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发动妇女发展家庭副业以及增进妇女、儿童的健康等。大会选举产生昌乐县第四届妇女联合委员会,执委35人,执委常委7人。并选出主任、副主任,主任刘秀芝(1963年3月到任)。
  昌乐县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 1965年5月28日至6月2日召开,代表500人。大会号召要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开展比、学、赶、帮运动,要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要男女同工同酬等。大会选举产生昌乐县第五届妇女联合委员会,执委35人。大会选举2名副主任,主任暂空。
  昌乐县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 1971年12月15日至18日召开,代表893人。大会号召要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继续进行思想路线方面的教育,贯彻“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大会选举产生昌乐县第六届革命妇女委员会,委员27人。大会选出3名副主任,主任暂空。
  昌乐县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 1980年3月8日至10日召开,代表950人。大会号召,全县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发挥“半边天”作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搞好计划生育。大会采取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昌乐县第七届妇女联合委员会,委员27人,常务委员5人,李忠真当选主任。
  昌乐县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 1985年5月5日召开,代表500人。大会对65名“三八”红旗手、36个“三八”红旗集体和100户“五好”家庭进行表彰,讨论通过《动员全县妇女积极投身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选举产生昌乐县第八届妇女联合委员会,委员27人,常务委员9人,李忠真继续当选主任。
  昌乐县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 1988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召开,代表226人出席会议。县委书记李光信到会讲话祝贺。大会听取并讨论通过县妇联《发扬“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全面振兴昌乐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交流了各条战线妇女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一批“三八”红旗单位、个人和“五好”家庭。大会选举产生昌乐县第九届妇女联合委员会,委员27人、常务委员5人,李忠真再次当选主任。
  三、主要活动
  昌乐师范讲习所女生的抗日活动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昌乐师范讲习所女生赵建平、徐华、阎同芳等人在刘慈恭(后任中共费县县委书记)等进步教师的组织、带动下,走上街头,进行抗日演讲,并演出《放下你的鞭子》、《姐妹花》等文艺节目,宣传抗日救国,妇女解放,揭露日军侵华的罪行,激励人们起来斗争。她们还举行罢课游行,与男生一起捣毁警察局办公室,迫使县长王金岳与学生代表谈判,学生要求国民党昌乐县当局允许学生宣传抗日,允许学生参加抗战部队,并要求发枪给学生。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斗争取得胜利,但发枪的要求没能得到答复。
  柳山区宣传队 1946年春,中共昌乐县委在柳山区大高庄、洪山一带组织成立文工队,共有18名队员,以女队员为主。文工队主要向边区人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促进减租减息斗争。文工队演出《王老五减租》、《兄妹开荒》、《送郎参军》、《做军鞋》、《纺棉曲》等节目,有力地配合了当时的斗争。年底,因形势恶化,文工队撤销。
  宣传、贯彻婚姻法活动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上下掀起宣传贯彻《婚姻法》的热潮。昌乐县民主妇联采取自上而下、层层贯彻的方法,首先组织女党员、女团员、妇女干部学习,然后推及到全县妇女,各级妇联采用举行报告会、座谈会、文艺演出、漫画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通过《婚姻法》的宣传实施,县内重婚、纳妾、收养童养媳、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等现象大为减少。1954年,全县结婚男女青年2550对,其中自己作主或父母作主经本人同意而结婚的达80%,自愿离婚的340起。随着《婚姻法》的贯彻实施,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走出家庭,参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1955年,全县妇女中有区长7人、乡长10人、乡政委员13人、乡主席68人,有县人民代表65人、常务委员2人。全县共有妇女识字班476处,有女民师221人。
  支援抗美援朝 1950年10月,党中央发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昌乐县妇女坚决响应,出现母送子、妻送夫、姊送弟参军的动人场面。1951年,全县共有3657人参军,其中送子参军的467人,送丈夫参军的31人,送兄弟参军的19人,还有5个年轻妇女把自己的未婚夫送上战场。九区贾家庄妇女刘桂香送丈夫钟学信赴朝,朝鲜咸镜南道咸兴市女性同盟赠给她一枚银戒指、一块红绫巾,她还参加了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受到中朝两国人民的尊敬。
  支援边疆 1952年,根据中央关于动员青年参加边疆建设的指示精神,各级妇联层层发动,先后有84名女青年报名,比上级分配数50名超额34名。8月16日,由乔官区脱产妇女干部戴秀峰带队去新疆。
  比、学、赶、帮、超劳动竞赛 第五届妇联向全县妇女倡议,开展比干劲、学先进、赶先进、帮后进、超先进的劳动竞赛活动。1964年,全县有6.8万名妇女走出家庭小圈子,参加农业生产,共投工1297万个,占投工总数的35%。“参加生产劳动光荣,不参加生产劳动可耻”,已成为妇女生活的准则。妇女相互挑战、同男子挑战蔚成风气。有的村妇女办起试验田、样板田。高崖公社刘家漳河大队81岁的老人潘桂花竟也背起粪筐,几年如一日,被人们称为“拾粪迷”。在竞赛活动中,广大妇女迸发出极大的劳动热情,真正顶起“半边天”。
  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妇女活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大妇女更新观念,争做“女管家”、“女能人”,投入商品生产。1980年,全县从事多种经营的7万名劳力中,女性4.5万名,占总人数的64%。1985年,全县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妇女劳力达6.5万人。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重点户19250户,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21500户。鄌郚镇青上村王欣美,1984年联合几家办起酱油醋加工厂,1985年又自办菌种室,年纯收入达8500元。王俊乡田家木庄村于桂香与她的三个女儿办养鸡场,养成品鸡1200只,1985年纯收入6500元。
  “双心”活动 1985年8月,昌乐县妇联号召全县妇女开展“祖国在我心中,战士在我心中”的“双心”活动,要求全县妇女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为军属、为战士做好事。在各级妇联的层层发动下,全县共成立起440个拥军优属小组。帮助军人家属料理家务,种责任田,解除前方战士的后顾之忧,并做鞋垫980双、写慰问信445封寄往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