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
建国前,农村建设无规划。富户选择水壤丰富的地方居住,一般农户在祖传宅基地上或购买土地建房。街道多在1—2米之间,窄而多弯,且有不少死巷。多数村子七零八落,布局十分杂乱。
建国后,宅基地及村中空闲地仍由原户主自行支配。70年代后,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农村社队实行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部分村庄开始规划,建房由农户所在大队指定宅基。
全县规模的严格科学的统一规划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0年,县成立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4年改称村镇建设办公室),管理村镇规划和建设。至1985年,全县887个自然村全部完成“两图一书”(村镇规划图、现状图和规划说明书)的绘制和编写。全县22处乡镇驻地,除马宋、毕都、北鄌郚、北展外,其余全部完成了现状图、规划图、道路绿化规划图、供排水规划图、电力电讯规划图、集市贸易规划图及总体规划说明书的绘制和编写。全县已有251份规划蓝图晒制归档,有62个自然村按规划建为新村。
二、建设
建国前,昌乐县村镇建设发展缓慢,1949年,全县267558人,51000户,房屋21万间,平均每户居住面积40平方米,地主富户多闲房,贫苦人家多有无房者。建国后,随着经济的恢复发展,住房问题逐步得以解决。1956年,通过翻新旧房和扩建新房,户均居住面积达60平方米。80年代,全县统一规划后,村镇建设发展迅速。1983年,全县农村居民点占地105372.3亩,平均每户占地0.96亩。1984年,全县农村私人建房18276间,计372439平方米,投资1608万元,户均住房达72平方米。1985年,村镇公共建筑为71万平方米,生产建筑53万平方米。规划前村镇建设用地15113亩,规划后占地16146亩。新建村镇影剧院12座,建乡镇文化站11处,建乡镇文化中心3处。
乡镇驻地建设 1984年5月,全县14处公社划为8镇14乡。各乡镇驻地建设发展不平衡。昌乐、尧沟、朱刘、乔官、马宋、鄌郚,1958年起是公社驻地,机关企业、教育卫生、饮食服务等设施配备齐全,为节约使用土地,在规划中特别注重对已有设施的利用与更新。红河镇土地肥沃,沿“丁”字形街道建设,整齐宽畅,至1982年,机关、企业、学校占地261139平方米,成为昌乐南部重镇。五图镇政府驻地曹家庙子,建国以来发展很快,已跻身于县内名镇之列。南郝、北岩、大宅科、漳河、阿陀、崔家庄在乡改前,也是公社驻地,建设有一定基础。新乡驻地平原、朱汉有大集市,经济繁荣,划乡后发展很快。北展、包庄、毕都、北鄌郚、河头、王俊也是新的乡驻地,容易规划,新建标准高,占地面积小,建设速度快。
村庄建设 建国前,富户建房主要有楼房与台屋(俗称高房)两种。楼房多为单间2层或3间2层,楼板为木质,青砖砌成,小瓦覆盖。台屋离地拔起2米左右,前有12—16平方米的凉台,窗口上方砖券而呈弓形。贫苦人家建房用土坯垒成,麦秸苫顶,有的下挖一、二尺,成窖状。
建国初,农村建房一般砖或石垒到窗台,砖挑檐,草披顶。60年代,农村建房多以砖包皮,土坯为里。70年代,民宅改为纯砖石结构,纸窗改为玻璃窗,房檐有3—5排红瓦。1980年,全县统一规划,为节约土地,宅院面积,主街、小巷宽度,户占宅地标准均作严格的统一规定。迁建新村的单位,必须落实旧村拆迁计划,经建委批准,方可施工。新建房屋多为大窗口、檐板、房门挂耳窗、水泥刷墙、红砖铺地、房宽五六米以上,有的地方建起了民用楼房。马宋镇刘家营村,1981年开始实施楼房式规划,采取集体补助和个人投资相结合的方法筹建。楼房分2层,8间为一单元。建筑面积已达3万平方米。
农村用电
发电 50—60年代,部分村庄用柴油机带动发电机发电(称“自磨电”)。还建了几处小型水利发电站。薛家村水库发电机组是昌乐县最早的水利发电设备,该站于1958年由铁道部下放干部帮助建成,容量为14千瓦。不久停运。1963年,高崖水库安装水轮发电机1台,供本单位生产和生活使用。1968年安装1台30千瓦发电机组;1970年增设1台30千瓦发电机组;1975年扩装2台300千瓦发电机组,并且与电网并网,放水期即发电向电网输送,年平均发电20万度左右,1978年达43万度。1980年马宋水库安装2台40千瓦发电机组,年发电量可达20万度。
供电 1961年,城关公社东山王大队安装1台10千伏安变压器,成为昌乐县第一个用电村。1962年郭家庄大队安装1台30千伏安变压器。1964年东山王、郭家庄共有发电机5台、51千瓦,灯泡550只、18千瓦。1965年后,先后建起青上铜矿变电站、平柳粘土矿变电站、朱刘店变电站、乔官变电站、红河变电站。1980年1月,供电遍及全县14处人民公社。至1982年底,全县有503个大队由电网供电,高压线路316.53公里,低压线路569.64公里,变压器597台,29805千伏安,电动机2887台、27857千瓦,灯泡113933只、2420.60千瓦,电灌面积近13万亩。
第二节 村镇建设
一、规划
建国前,农村建设无规划。富户选择水壤丰富的地方居住,一般农户在祖传宅基地上或购买土地建房。街道多在1—2米之间,窄而多弯,且有不少死巷。多数村子七零八落,布局十分杂乱。
建国后,宅基地及村中空闲地仍由原户主自行支配。70年代后,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农村社队实行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部分村庄开始规划,建房由农户所在大队指定宅基。
全县规模的严格科学的统一规划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0年,县成立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4年改称村镇建设办公室),管理村镇规划和建设。至1985年,全县887个自然村全部完成“两图一书”(村镇规划图、现状图和规划说明书)的绘制和编写。全县22处乡镇驻地,除马宋、毕都、北鄌郚、北展外,其余全部完成了现状图、规划图、道路绿化规划图、供排水规划图、电力电讯规划图、集市贸易规划图及总体规划说明书的绘制和编写。全县已有251份规划蓝图晒制归档,有62个自然村按规划建为新村。
二、建设
建国前,昌乐县村镇建设发展缓慢,1949年,全县267558人,51000户,房屋21万间,平均每户居住面积40平方米,地主富户多闲房,贫苦人家多有无房者。建国后,随着经济的恢复发展,住房问题逐步得以解决。1956年,通过翻新旧房和扩建新房,户均居住面积达60平方米。80年代,全县统一规划后,村镇建设发展迅速。1983年,全县农村居民点占地105372.3亩,平均每户占地0.96亩。1984年,全县农村私人建房18276间,计372439平方米,投资1608万元,户均住房达72平方米。1985年,村镇公共建筑为71万平方米,生产建筑53万平方米。规划前村镇建设用地15113亩,规划后占地16146亩。新建村镇影剧院12座,建乡镇文化站11处,建乡镇文化中心3处。
乡镇驻地建设 1984年5月,全县14处公社划为8镇14乡。各乡镇驻地建设发展不平衡。昌乐、尧沟、朱刘、乔官、马宋、鄌郚,1958年起是公社驻地,机关企业、教育卫生、饮食服务等设施配备齐全,为节约使用土地,在规划中特别注重对已有设施的利用与更新。红河镇土地肥沃,沿“丁”字形街道建设,整齐宽畅,至1982年,机关、企业、学校占地261139平方米,成为昌乐南部重镇。五图镇政府驻地曹家庙子,建国以来发展很快,已跻身于县内名镇之列。南郝、北岩、大宅科、漳河、阿陀、崔家庄在乡改前,也是公社驻地,建设有一定基础。新乡驻地平原、朱汉有大集市,经济繁荣,划乡后发展很快。北展、包庄、毕都、北鄌郚、河头、王俊也是新的乡驻地,容易规划,新建标准高,占地面积小,建设速度快。
村庄建设 建国前,富户建房主要有楼房与台屋(俗称高房)两种。楼房多为单间2层或3间2层,楼板为木质,青砖砌成,小瓦覆盖。台屋离地拔起2米左右,前有12—16平方米的凉台,窗口上方砖券而呈弓形。贫苦人家建房用土坯垒成,麦秸苫顶,有的下挖一、二尺,成窖状。
建国初,农村建房一般砖或石垒到窗台,砖挑檐,草披顶。60年代,农村建房多以砖包皮,土坯为里。70年代,民宅改为纯砖石结构,纸窗改为玻璃窗,房檐有3—5排红瓦。1980年,全县统一规划,为节约土地,宅院面积,主街、小巷宽度,户占宅地标准均作严格的统一规定。迁建新村的单位,必须落实旧村拆迁计划,经建委批准,方可施工。新建房屋多为大窗口、檐板、房门挂耳窗、水泥刷墙、红砖铺地、房宽五六米以上,有的地方建起了民用楼房。马宋镇刘家营村,1981年开始实施楼房式规划,采取集体补助和个人投资相结合的方法筹建。楼房分2层,8间为一单元。建筑面积已达3万平方米。
农村用电
发电 50—60年代,部分村庄用柴油机带动发电机发电(称“自磨电”)。还建了几处小型水利发电站。薛家村水库发电机组是昌乐县最早的水利发电设备,该站于1958年由铁道部下放干部帮助建成,容量为14千瓦。不久停运。1963年,高崖水库安装水轮发电机1台,供本单位生产和生活使用。1968年安装1台30千瓦发电机组;1970年增设1台30千瓦发电机组;1975年扩装2台300千瓦发电机组,并且与电网并网,放水期即发电向电网输送,年平均发电20万度左右,1978年达43万度。1980年马宋水库安装2台40千瓦发电机组,年发电量可达20万度。
供电 1961年,城关公社东山王大队安装1台10千伏安变压器,成为昌乐县第一个用电村。1962年郭家庄大队安装1台30千伏安变压器。1964年东山王、郭家庄共有发电机5台、51千瓦,灯泡550只、18千瓦。1965年后,先后建起青上铜矿变电站、平柳粘土矿变电站、朱刘店变电站、乔官变电站、红河变电站。1980年1月,供电遍及全县14处人民公社。至1982年底,全县有503个大队由电网供电,高压线路316.53公里,低压线路569.64公里,变压器597台,29805千伏安,电动机2887台、27857千瓦,灯泡113933只、2420.60千瓦,电灌面积近1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