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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体育设施与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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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场馆
  民众体育场 建于1930年初,场址在三清殿附近,总面积2000平方米,场内体育器械和设施简陋,主要有秋千、双杠等。由民众教育馆统一管理。
  昌乐一中体育场 座落在草山子西侧,是县内落成较早,面积较大,设施较全的体育场地,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可容纳1.8万人。建国后全县第一次田径运动会在这里召开。
  体委训练房 座落在利民路西端南侧,1974-1975年,由省财政局拨款9万元修建。主要用作乒乓球、篮球和排球的训练。总面积756平方米,是县内较大的室内体育训练设施。
  旱冰场 1985年12月,在县体委院内修建,可供500人同时滑冰。总面积1400平方米,设有照明装置。
  射击训练场 1982年,国家投资9万元在县体委院西北角建成。场内共有24间射击棚、48个靶位,并建有靶壕一条,是县内唯一的射击场地。
  灯光球场 县内灯光球场有2个:职工俱乐部灯光球场,建于1971年5月,设有一面可供800人观赏的看台,投资4万元。体委灯光球场,建于1986年5月,设可供1500人观赏的两面看台,投资4万元。
  昌乐县体育中心 座落在县城东南角,为全县最大的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约4.4万平方米,场内设有400米的标准田径场、足球场、射击场、灯光篮球场和业余体校综合大楼等。各种体育设施基本建成。
  1985年,全县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共有体育场地:篮球场104个,排球场40个,乒乓球室80个,羽毛球场140个,田径场60个。各乡镇都有一场一室,大部有灯光篮球场和田径场。
  二、体育经费
  全县各级体育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和地方集资,历年经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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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经费来源 │经费数目(元)│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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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954 │县工会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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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 │财政局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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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960 │财政局 │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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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1966 │财政局 │2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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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1973 │财政局省体委 │19000 │其中省体委拨7000元,作靶壕基建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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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1975 │财政局省体委 │130000 │兵中省体委拨9.3万元,9万元作体委训练房基建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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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1978 │财政局省体委 │16000 │其中省体委拨4000元,作业余训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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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财政局 │17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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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财政局省体委 │42000 │其中省体委拨2万元,作靶壕基建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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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财政局省体委 │85768 │其中省体委拨58768元,靶壕修理用3万元,参加省射击经费287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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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财政局 │25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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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财政局 │2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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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财政局 │211200 │其中178000元,为县内集资,建业余体校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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