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
中药
药材资源 全县共产药材144种。野生药材129种,其中植物类46科102种;动物类25科25种;矿物类2种。家种药材1985年达15种。(1)野生药材:1934年《昌乐县志》载,境内产中草药41种。1985年5月全县药源普查表明,野生药材主要分布在多山岭的五图、毕都、北岩、乔官、南郝、北鄌郚、漳河7乡镇,其方山、乔山、雨落山、杏山、桃花山、隋姑山、金山、封山育林好,药材繁茂,所产野生药材占全县的85%,蕴藏量占全县的80%以上。县境内野生药材有3类。即植物类有桃仁、大蓟、柏子仁、白头翁、甜地丁、茅根、元胡、苦杏仁、侧柏叶、大皂角、牙皂、远志、半夏、桑白皮、山楂、青相子、苍耳子、葶苈子、老观草、丹参、山瓜蒌、王不留行、薤白、梧桐花、银花、五加皮、地芋、马豆苓、益母草、枣仁、翻白草、扁蓄、红茜草、合欢皮、旋复花、柴胡、刘寄奴、荷叶、水红子、艾叶、地夫子、槐米、小蓟、车前子、薄荷、茵陈、地骨皮、蒲公英、败酱草、黑丑、漏芦、苦参、百部、青木香、葛根、芦根、核桃、木瓜、莲子、大枣、莱服子、甜瓜子、天仙藤、桑枝、合欢花、野菊花、月季花、凤仙花、苦练子、枸杞子、蒌仁、托盘根、徐长卿、山慈姑、白蔹、吐丝子、风眼草、白丑、小胡麻、甜瓜蒂、柿蒂、硬蒺藜、马齿苋、旱莲草、仙鹤草、地锦草、青蒿、葛花、椿白皮、苦练皮、石榴皮、霜桑叶、夏枯草、大胡麻、狼毒、花粉、丝瓜络、冬瓜皮、藕节、枯萝卜、列当、芫花条;动物类有全蝎、狗鞭、蛇蜕、土元、蝉蜕、鳖甲、蜂房、刺猬皮、鸡内金、獾油、牛黄、僵蚕、蚕砂、望月砂、桑螵蛸、驴皮、蜂蜜、蜂蜡、壁虎、夜明沙、鹿茸;矿物类有钟乳石、龙骨。列当、芫花条是普查中发现的新品种。益母草、柏子仁、枣仁、葶苈子、茅根、硬蒺藜、小蓟、青蒿、侧柏叶、山楂、翻白草、茵陈、艾叶、薄荷、霜桑叶、蜂蜜、芫花条蕴藏量均在万公斤以上,每年每种供药量均在2000公斤以上。(2)家种(养)药材:1956年,全县始种3亩。1958年达300余亩,有红花、芍药、百合、半夏、苏子、莱服子、牡丹等。1966-1976年,中药材种植徘徊在200亩左右,主要有仁瓜、蒌茴蒿、川芎、大青根、草决明、桔梗、双花等。1978年,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以来,家种药材达1300余亩。1984年增为1460亩,其中黄芪600亩,生地、沙参各300亩,桔梗100亩。1985年,县内有尧沟、朱刘、北岩、乔官、红河、南郝6乡镇57个村,家种药材15种,达900亩。家养动物用于药材的除家养禽畜外,还有蜜蜂、蝎、鹿、土元等。蜜蜂饲养历史悠久,全县年产蜂蜜万公斤。1981-1985年,王俊乡崖头村民赵兴起售种蝎约2万只,仍存活蝎3万余只。1981-1984年,毕都乡苗家庄子养鹿20只,售鹿茸3.5市斤。
饮片加工 建国前由私人药店手工操作,遵古炮炙。1958年,县药材公司设制药厂,炮制饮片22种,1050公斤。1975年,贯彻“三土、四自”(土医、土药、土方;自采、自种、自制、自用)方针,全县办土药厂543处,自制膏、丹、丸、散。1975年前沿用传统炮制方法,之后,按山东省中草药炮炙规范进行。1976年炮制饮片128种,30881公斤,1978年达246种,39963公斤。1985年饮片加工炮制的中药占中药材销售量的16.84%。
药材经营 县内私营中药店历史悠久,乐闲堂药店(在今北展乡高家庄),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开业,十代相传至今,逾二百余载。1937年,全县中药店60多家,其中大的药店经营中药材300余种、成药20-30种。1938年日军入侵昌乐后,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私营中药店经营日趋衰落,倒闭者颇多。1948年昌乐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政策鼓舞下,全县中药店增至110余家,其中城关街和鄌郚、乔官、平原等大集镇都有数家,有10家大的中药店开展批发业务。私人药店的货源大部从外地购进,少量在本地收购。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有国营商店4个,其余并入卫生所(集体)或联合诊所(个体)。同年8月,4处国营中药店合并,以此为基础成立昌乐县药材公司、设医药批发、零售和收购门市部,并设代购点30处,经营中药材524种、中成药48种。1957年始,在大集镇设医药经营组,业务以批发为主,兼营零售。1984年10月各经营组的零售店由县药材公司零售总店管理,从此县公司批发部、各乡镇经营组、零售商店和生产收购门市部,组成全县医药商品购销业务网点。中药材的收购与调出,均按潍坊药材站的计划实施,除少量内部调拨外,其余调至潍坊药材站。1985年,全县中药材代购点达420处,经营中药材572种,中成药776种。这年收购总量145349公斤,总金额358394元,是1956年总量的4.8倍、总金额的35.8倍;是1976年总量的1.2倍、总金额的2.3倍;其中调出总量124013公斤、总金额197796元,是1976年调出总量的1.7倍、总金额的2.9倍。1981—1985年调出地产中药材的主要品种有:黄芪、生地、元参、菊花、沙参、桔梗、半夏、黑芝麻、丹参、大青根、芥秽、草决明、白芷、枣仁、枸子仁、远志、茵陈、坤草、艾叶、槐米、山楂、翻白草、薄荷和鸡内金、狗鞭、驴皮等。
西药
1930年,高香圃等人在县城东门里开设德生医院,为县内西医之始,其西药房以供本医院治疗用药为主,对外经营为副。1938年全县西药房增至7家,1947年底达20家,全属私营。货源多从潍县(今潍城区)、青岛西药店购进。所营西药多者40余种,少者20余种,诸如消毒剂(红汞、碘酒、龙胆紫)、APC、阿片片及注射药剂(安基比林、阿托品、消治龙、青霉素、链霉素)等。1950年全县西药店30余家。1956年县药材公司经营西药51种,1985年经营片、针、酊、粉达854种,供县内610个医疗单位使用。
二、药政
1956年8月,县国营药材公司建立,设员管理中西药品质量,以保障用药安全。按照质量标准,对片、丸、酊、水等药品,进行外观性状检验,定期检查剧毒、腐蚀、易燃、易爆医药商品和内服、外用药品隔离保管的防霉情况,药政管理日趋正规。1961年6月,医药卫生部门对全县药品进行“三清”,处理失效药品64种。1975年在“三土、四自”方针引导下,全县土药厂发展过快,设备和技术水平差,药政管理一度处于混乱状态,出现低劣药品177种。1978年,卫生、工商部门贯彻执行国务院154号文件,对全县制剂生产进行检查整顿,不合格的全部停产。对麻醉、剧毒、限制药品,设专人立专帐,专柜保管,据国家规定限量供应,严格管理。1984年9月,县成立药品检验所,负责全县药品质量的监督、检验、鉴定。1985年,国家颁布《药品管理法》,县药政管理法制化,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几年来,药政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用多种形式宣传药法,提高群众鉴别药品质量的能力和法律意识;建立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配专职药品监督员2名,兼职药品监督员52人,有效地控制全县药品质量;配合公安、工商、卫生部门管理全县医药市场,打击、取缔非法游医药贩共156人次,对经营和医疗单位的药品质量,每年普查一次,平均年查中药210种,西药245种,中成药80种,累计查处假劣药品77种;对药品生产厂(药用淀粉厂、昌乐制药厂)和县医院制剂生产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培训技术人员,完善规章制度,控制药品质量。现药政管理部门已具有水浴箱、电冰箱、细菌培养箱、双目立体显微镜、旋光仪、PH酸度计、马福炉、高精度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等现代检验设备和进行中、西药理化常规检验的能力。
第四节 医药
一、药品
中药
药材资源 全县共产药材144种。野生药材129种,其中植物类46科102种;动物类25科25种;矿物类2种。家种药材1985年达15种。(1)野生药材:1934年《昌乐县志》载,境内产中草药41种。1985年5月全县药源普查表明,野生药材主要分布在多山岭的五图、毕都、北岩、乔官、南郝、北鄌郚、漳河7乡镇,其方山、乔山、雨落山、杏山、桃花山、隋姑山、金山、封山育林好,药材繁茂,所产野生药材占全县的85%,蕴藏量占全县的80%以上。县境内野生药材有3类。即植物类有桃仁、大蓟、柏子仁、白头翁、甜地丁、茅根、元胡、苦杏仁、侧柏叶、大皂角、牙皂、远志、半夏、桑白皮、山楂、青相子、苍耳子、葶苈子、老观草、丹参、山瓜蒌、王不留行、薤白、梧桐花、银花、五加皮、地芋、马豆苓、益母草、枣仁、翻白草、扁蓄、红茜草、合欢皮、旋复花、柴胡、刘寄奴、荷叶、水红子、艾叶、地夫子、槐米、小蓟、车前子、薄荷、茵陈、地骨皮、蒲公英、败酱草、黑丑、漏芦、苦参、百部、青木香、葛根、芦根、核桃、木瓜、莲子、大枣、莱服子、甜瓜子、天仙藤、桑枝、合欢花、野菊花、月季花、凤仙花、苦练子、枸杞子、蒌仁、托盘根、徐长卿、山慈姑、白蔹、吐丝子、风眼草、白丑、小胡麻、甜瓜蒂、柿蒂、硬蒺藜、马齿苋、旱莲草、仙鹤草、地锦草、青蒿、葛花、椿白皮、苦练皮、石榴皮、霜桑叶、夏枯草、大胡麻、狼毒、花粉、丝瓜络、冬瓜皮、藕节、枯萝卜、列当、芫花条;动物类有全蝎、狗鞭、蛇蜕、土元、蝉蜕、鳖甲、蜂房、刺猬皮、鸡内金、獾油、牛黄、僵蚕、蚕砂、望月砂、桑螵蛸、驴皮、蜂蜜、蜂蜡、壁虎、夜明沙、鹿茸;矿物类有钟乳石、龙骨。列当、芫花条是普查中发现的新品种。益母草、柏子仁、枣仁、葶苈子、茅根、硬蒺藜、小蓟、青蒿、侧柏叶、山楂、翻白草、茵陈、艾叶、薄荷、霜桑叶、蜂蜜、芫花条蕴藏量均在万公斤以上,每年每种供药量均在2000公斤以上。(2)家种(养)药材:1956年,全县始种3亩。1958年达300余亩,有红花、芍药、百合、半夏、苏子、莱服子、牡丹等。1966-1976年,中药材种植徘徊在200亩左右,主要有仁瓜、蒌茴蒿、川芎、大青根、草决明、桔梗、双花等。1978年,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以来,家种药材达1300余亩。1984年增为1460亩,其中黄芪600亩,生地、沙参各300亩,桔梗100亩。1985年,县内有尧沟、朱刘、北岩、乔官、红河、南郝6乡镇57个村,家种药材15种,达900亩。家养动物用于药材的除家养禽畜外,还有蜜蜂、蝎、鹿、土元等。蜜蜂饲养历史悠久,全县年产蜂蜜万公斤。1981-1985年,王俊乡崖头村民赵兴起售种蝎约2万只,仍存活蝎3万余只。1981-1984年,毕都乡苗家庄子养鹿20只,售鹿茸3.5市斤。
饮片加工 建国前由私人药店手工操作,遵古炮炙。1958年,县药材公司设制药厂,炮制饮片22种,1050公斤。1975年,贯彻“三土、四自”(土医、土药、土方;自采、自种、自制、自用)方针,全县办土药厂543处,自制膏、丹、丸、散。1975年前沿用传统炮制方法,之后,按山东省中草药炮炙规范进行。1976年炮制饮片128种,30881公斤,1978年达246种,39963公斤。1985年饮片加工炮制的中药占中药材销售量的16.84%。
药材经营 县内私营中药店历史悠久,乐闲堂药店(在今北展乡高家庄),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开业,十代相传至今,逾二百余载。1937年,全县中药店60多家,其中大的药店经营中药材300余种、成药20-30种。1938年日军入侵昌乐后,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私营中药店经营日趋衰落,倒闭者颇多。1948年昌乐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政策鼓舞下,全县中药店增至110余家,其中城关街和鄌郚、乔官、平原等大集镇都有数家,有10家大的中药店开展批发业务。私人药店的货源大部从外地购进,少量在本地收购。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有国营商店4个,其余并入卫生所(集体)或联合诊所(个体)。同年8月,4处国营中药店合并,以此为基础成立昌乐县药材公司、设医药批发、零售和收购门市部,并设代购点30处,经营中药材524种、中成药48种。1957年始,在大集镇设医药经营组,业务以批发为主,兼营零售。1984年10月各经营组的零售店由县药材公司零售总店管理,从此县公司批发部、各乡镇经营组、零售商店和生产收购门市部,组成全县医药商品购销业务网点。中药材的收购与调出,均按潍坊药材站的计划实施,除少量内部调拨外,其余调至潍坊药材站。1985年,全县中药材代购点达420处,经营中药材572种,中成药776种。这年收购总量145349公斤,总金额358394元,是1956年总量的4.8倍、总金额的35.8倍;是1976年总量的1.2倍、总金额的2.3倍;其中调出总量124013公斤、总金额197796元,是1976年调出总量的1.7倍、总金额的2.9倍。1981—1985年调出地产中药材的主要品种有:黄芪、生地、元参、菊花、沙参、桔梗、半夏、黑芝麻、丹参、大青根、芥秽、草决明、白芷、枣仁、枸子仁、远志、茵陈、坤草、艾叶、槐米、山楂、翻白草、薄荷和鸡内金、狗鞭、驴皮等。
西药
1930年,高香圃等人在县城东门里开设德生医院,为县内西医之始,其西药房以供本医院治疗用药为主,对外经营为副。1938年全县西药房增至7家,1947年底达20家,全属私营。货源多从潍县(今潍城区)、青岛西药店购进。所营西药多者40余种,少者20余种,诸如消毒剂(红汞、碘酒、龙胆紫)、APC、阿片片及注射药剂(安基比林、阿托品、消治龙、青霉素、链霉素)等。1950年全县西药店30余家。1956年县药材公司经营西药51种,1985年经营片、针、酊、粉达854种,供县内610个医疗单位使用。
二、药政
1956年8月,县国营药材公司建立,设员管理中西药品质量,以保障用药安全。按照质量标准,对片、丸、酊、水等药品,进行外观性状检验,定期检查剧毒、腐蚀、易燃、易爆医药商品和内服、外用药品隔离保管的防霉情况,药政管理日趋正规。1961年6月,医药卫生部门对全县药品进行“三清”,处理失效药品64种。1975年在“三土、四自”方针引导下,全县土药厂发展过快,设备和技术水平差,药政管理一度处于混乱状态,出现低劣药品177种。1978年,卫生、工商部门贯彻执行国务院154号文件,对全县制剂生产进行检查整顿,不合格的全部停产。对麻醉、剧毒、限制药品,设专人立专帐,专柜保管,据国家规定限量供应,严格管理。1984年9月,县成立药品检验所,负责全县药品质量的监督、检验、鉴定。1985年,国家颁布《药品管理法》,县药政管理法制化,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几年来,药政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用多种形式宣传药法,提高群众鉴别药品质量的能力和法律意识;建立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配专职药品监督员2名,兼职药品监督员52人,有效地控制全县药品质量;配合公安、工商、卫生部门管理全县医药市场,打击、取缔非法游医药贩共156人次,对经营和医疗单位的药品质量,每年普查一次,平均年查中药210种,西药245种,中成药80种,累计查处假劣药品77种;对药品生产厂(药用淀粉厂、昌乐制药厂)和县医院制剂生产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培训技术人员,完善规章制度,控制药品质量。现药政管理部门已具有水浴箱、电冰箱、细菌培养箱、双目立体显微镜、旋光仪、PH酸度计、马福炉、高精度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等现代检验设备和进行中、西药理化常规检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