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县内只有少数私人开办的木行、炭砟行、炭庄等,经销煤炭多系无烟煤,木材以当地杂木为主。他们因受资金和货源的限制,加之县内经济落后,人民生活困苦,物资的销售量极为有限,木行、炭庄等时开时停,经销物资时有时无。
解放后,物资经销逐渐由私营过渡为国营。1950年2月,华东钢铁煤炭公司潍县办事处在昌乐设立分销处,从事煤炭经营业务,县内个体私营炭庄的煤炭进货,由昌乐分销处批发。1953年,私营炭庄消除,昌乐分销处改为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潍县支公司昌乐经营处,1954年改为山东省昌乐支公司。1956年6月成立昌乐县木材公司,负责县内木材计划调拨供应,并收购当地杂木进行供应,以调节市场,方便用户。1958年1月,设立昌乐县商业局煤炭石油建筑材料经理部,4月,木材公司并入,集中管理木材、煤炭、石油等物资的调拨。1961年10月,煤炭、石油与木材分家经营,1964年4月,成立县物资局。煤炭、石油仍由县商业局下属之煤炭石油公司经营。1978年,煤炭、石油分家,分为昌乐县燃料公司和昌乐县石油公司,1980年12月,燃料公司归属物资局。1984年4月,县物资局改称物资综合公司,属企业,分设燃料、木材、金属、机电、化工建材、金属回收6个公司和1处物资贸易中心。
一、物资购进
解放前,县内木材、煤炭等物资均由私人开办的木行、炭庄等自由购进,这些私商以盈利为目的,只作赚钱生意,购进物资品种少,数量有限。 解放后,国家对煤炭、木材、钢材、水泥等主要物资实行计划供应,统一调拨,由生产单位按计划向经营单位发货。1953年,县内购进煤炭量为23364吨,购进额为32.9万元。1958年,县煤炭石油建筑材料经理部成立,当年购进煤炭95462吨,石油406吨,木材10694立方米,购进额为242.6万元。
1964年,县煤炭石油公司购进煤炭126814吨,购进额为215.4万元;县物资局购进木材1833立方米,钢材44吨,生铁40吨,水泥675吨,购进额为18.31万元。后物资局经销玻璃及少量机电产品。因这些物资多来自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调拨与分配,县物资部门主要起中转作用,采购人员重点是搞纵向联系,以敦促生产单位及时供货,保证县内国家统配物资计划的完成。同时,辅以少量的计划外物资采购,补充计划分配物资的不足。对县内重点工程所需的物资,除优先在计划内作调剂供应外,还积极进行计划外采购,以保障工程建设进度。
1978年以后,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方针的贯彻实施,物资购销方式也发生了根本变化。物资统配的指令性计划指标缩小,大量的物资由国家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进行调节。物资部门及时扩大采购队伍,大力开展横向经济联合,积极组织和开拓计划外货源,先后同省内外数十家厂矿企业和物资部门建立了长期联系,以保证全县物资供应。如1978年,购进木材2326立方米,钢材796吨,生铁212吨,水泥530吨,煤炭68208吨,购进额为501.06万元。(其中煤炭购进额为152.9万元)。
1984年4月,县物资局体制改革后,物资购销额不断扩大,物资经销种类由几十种发展到钢铁、化工、木材、建材、机电、燃料和运输工具7大类几千个品种。1984年物资购销额达1733万元,比1978年增加1231.94万元,增长近3.5倍。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物资部门为适应县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物资购进的品种数量,并注意掌握市场信息,讲求经济效益,杜绝盲目购进。1985年购进物资与1964年物资局初建时相比,木材购进量由1833立方米增加到6257立方米,钢材购进量由44吨增到4199吨,生铁购进量由40吨增加到338吨,水泥购进量由675吨增加到3975吨,另外还购进大量化工原料、机电产品、运输工具等。物资购进额由1964年的18.31万元,增加到1714.9万元,比1964年增加1696.59万元,增长92倍多。煤炭购进量由1953年的23364吨增加到122701吨,购进额由1953年的32.9万元增加到497.1万元,比1953年增加464.2万元,增长15.1倍。
二、物资供应
建国后,县内木材、钢铁、水泥、煤炭等主要物资供应,一直是按国家计划执行。对国家计划内统配物资,先由县计划委员会作出分配计划,再由物资部门按分配计划供应用户,对少量计划外购进物资,实行议价销售,物资部门主要起转运站的作用,经营盈亏均由国家负担,基本是保本经营,经营物资的门类不全,品种不多。
1978年以后,全县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和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物资需求量相应增加。物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增加了购进品种与数量,尽量满足供应。1978年的煤炭销售量由1953年的33844吨,增加到69059吨,销售额由1953年的54.8万元增加到202.3万元。木材、钢材、生铁、水泥等物资的销售额由1964年物资局初建时的17.89万元,增加到349.83万元。物资部门在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额的同时,严格按照物资购进额、物资销售额、费用水平、资金周转天数和利润5项经济指标,加强经济核算,使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为方便农村供应,县物资部门于1979年8月和12月先后在鄌郚、马宋设立物资供应站,物资供应以市场调节为主,采取联购联销、议购议销、代购代销、赊销等多种形式,本着“用户第一”的原则,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在保证完成国家统配物资供应的同时,为生产企业当好参谋,帮助推销产品,购进所需物资加强购进物资的管理,建立合理库存,深挖内部潜力,降低成本费用,并对部分购进物资实行加工后销售,以求自身增值和方便用户。1971-1981年,县燃料公司曾进行炼焦生产,共产焦炭34984吨,获利42.6万元。1980年10月,燃料公司又购置蜂窝煤机,对部分煤炭进行成型加工后供应,至1985年底,共加工蜂窝煤7009吨,既方便了城镇居民,又增加了企业经济收入。1985年,物资销售额为2416万元,盈利63.3万元。
三、燃料节约代用
为贯彻落实节能措施,搞好煤炭节约,县燃料公司于1971年和1978年先后成立节煤组和工业用煤组,深入全县工矿企业和农村社队,研究推广节能新技术,加强燃料节约代用。采取的措施有:
凭证定量供应 根据国务院(1978)2号《关于燃料、电力凭证定量供应办法的通知》精神,县燃料公司工业用煤组,分头到各用煤企业检查考核燃料消耗定额,落实燃料管理制度和节能措施,协助企业对耗煤设备进行革新改造。1978年10月份首次对6个企业实行凭证定量供应试点,至1979年第一季度,全部实行凭证定量供应。1981年11月,根据国家计委、经委、能源委员会、财政部、物价总局、物资总局《关于超定额耗用燃料加价收费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对县以上工业实行超定额耗煤加价收费50%的措施,促进用煤单位加强煤炭消耗管理。
表4—27 昌乐县物资综合公司历年五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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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购进额 │销售额 │费用 │资金周 │利润(万元)┃
┃ │(万元) │(万元) │水平 │转(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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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 │18.31 │17.89 │13 │48 │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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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 │39.02 │41.07 │15.1 │74 │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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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 │101.25 │117.52 │14.5 │31 │5.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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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 │75.01 │88.16 │12.6 │67 │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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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 │64.54 │88.56 │15.3 │46 │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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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 │76.86 │98.57 │18.3 │53 │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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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101.44 │94.88 │17.1 │99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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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 │109.51 │118.39 │15.9 │68 │0.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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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 │160.49 │152.64 │20 │92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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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 │149.49 │150.23 │19.6 │113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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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 │86.45 │94.26 │14.5 │170 │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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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 │137.28 │152.61 │14.5 │84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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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212.67 │222.68 │15 │82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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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404.68 │356.10 │15.4 │74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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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348.16 │349.83 │13.9 │138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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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408.53 │438.78 │20 │120 │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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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487.01 │556.77 │10 │120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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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384.16 │460.62 │15.8 │116 │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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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1008.31 │1039.74 │13.7 │53 │1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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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1261.00 │1747.00 │20.6 │48 │6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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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1733.00 │1878.00 │16.1 │52 │6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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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2212.00 │2416.00 │13.4 │64 │6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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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计评供应 1982年,根据潍坊地区计委、经委《关于工业企业燃料管理节约百分计评供应的试行办法》精神,对全县工业企业按百分检查计评供应燃料,每月一检查。每季度一评比,对燃料管理好,分数高的企业给予鼓励,优先供应,对造成超耗浪费的低分企业,给予压力,实行限供、停供的办法,促使煤炭浪费较大的企业加强节煤措施。
低质燃料利用 1969年前,全县建材生产设备技术落后,砖、瓦、石灰等都是用优质煤烧制。从1970年开始,采取以低质煤代用优质煤的措施,充分利用煤渣、煤矸石等低质次煤,每年利用低质煤达13.5万吨,折合优质煤3.5万吨,缓和了优质煤的供需矛盾。
在节约工业用煤的同时,对农业及生活用煤也采取了相应的节约措施:
烤房改造 农业用煤主要用于烤烟,为降低烤烟煤耗,1971年,县燃料公司从农村聘请了6名烤烟技术员,成立烤烟节煤组,对全县落后的烤房设备进行改建,推广新法烤烟,通过改造烤房,推广“三表一计”、“高温顿火”等新技术,全县烤烟用煤由原来的斤烟耗煤1.5公斤下降到斤烟耗煤1公斤左右,个别村队仅为0.8公斤,单炉0.35公斤。
利用太阳能贮温炕育苗 1979年前,县内地瓜育苗一直沿用煤炭加热火炕育苗法。1979年引用“太阳能贮温炕”育苗新技术,在南郝公社姜家洼子村试点成功,1983年普及全县。
炉灶改造 1971年始,对一些结构不合理,受热面积小、升温慢、耗煤多的烧心型茶水炉进行“内包外烧”形式的改造,对饮食服务业的炉灶,由吹风炉改为马蹄回风灶,并对3000多个农户的锅灶改为省煤、省柴灶,降低了燃料消耗,提高了热能利用率。1984年对部分烧心型茶水炉进行了“割头戴帽”和双层炉排反烧等改造,每年节约煤炭600多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