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9月,县供销合作社成立外贸科。1976年12月,成立昌乐县对外贸易局。负责全县出口商品生产的组织领导,下设对外贸易综合公司。具体开展经营业务。1984年4月体制改革,昌乐县对外贸易局改为昌乐县对外贸易公司,原外贸局下设的“外贸综合公司”并入。
建国前,县内出口商品主要是黄烟和发网。建国后,由供销社经营,继续数年。同时开始出口杏仁、桃仁、瓜子、绵羊毛、皮张等,业务均由县供销社代办,各基层供销社负责收购。出口商品年收购额在万元左右。1956年以后有较大发展。1958年开始“大跃进”、“大办钢铁”,果树大部分被砍伐当了“炼钢”烧柴,群众也吃了“食堂”,难以养禽畜,出口货源大幅度减少。1961年国家下达县出口商品收购计划额为33.59万元,实际完成18.08万元。仅占年计划的53.9%。
自1962年开始,根据中央有关方针政策,支持农民发展家庭副业,扩大农副产品的生产规模。为外贸出口培植货源。
1964年,鄌郚公社所产金山西瓜开始向香港出口。1972年,方山果园、北岩公社三河大队产“红星”苹果开始出口,当年出口12吨,持续10年,1982年终止。
1977年,鄌郚公社金山脚下各大队所产西瓜,仍以“金山西瓜”为名,向香港出口332吨,是出口量最大的年份。
1978年,县皮件厂产的人造革包开始出口,当年出口42.92万个。
1979年出口棉花635.9吨,石英石329吨。
1980年县五金厂产圆钉出口30吨,县服装厂产服装出口3.1万件。到1982年底,全县出口商品有食品、工艺、土产、畜产、轻工、纺织、五金、矿产7大类,共42个品种。其中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有5类共22个品种,主要是兔肉、服装、圆钉、抽纱、白瓜子、绵羊毛、山羊皮、猾子皮等。
1983年,出口商品收购额第一次突破千万元,达到1074万元。1984年达1222万元,外贸局被评为全市外贸系统先进单位。
1985年,化肥厂所产食品碳铵开始出口。全县出口商品达8类60个品种。出口商品收购额达到2617万元,县外贸公司被省外贸局评为“1985年外贸工作先进单位”。被潍坊市委、市政府评为“1985年出口商品生产先进单位”。
按上级有关规定,县级外贸企业不能直接办理进口业务,扶持出口商品生产的进口商品。由上级外贸部门调拨。1983—1985年,全县调拨进的进口商品主要有:化肥4518吨、木材970立方米,钢材283.5吨。
表4—9 1976—1985年出口商品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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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出口商品 │出口商品 │出口商品 ┃
┃数量 │大类 │品种 │收购额(万元) ┃
┃项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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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6 │37 │13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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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5 │35 │18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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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6 │36 │25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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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8 │41 │6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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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8 │40 │60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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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8 │38 │56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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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8 │40 │89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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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7 │47 │1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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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8 │51 │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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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8 │60 │2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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