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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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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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商业
  清及民国期间,境内商业全是私营,主要是官僚资本家开办的商店和个体小店,销售日用百货、副食杂品的商贩。到1928年,全县计有199家,1948年解放前夕有330家,县城区内152家。
  建国初期,政府在发展国营商业的同时,也重视发展私营商业,至1952年,全县私营商业达1415户,1827人。1953年始,国家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底基本结束,全县剩有私营商业者170人。1966年,全县有个体商550户。“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户被当“资本主义尾巴”割,当“社会主义绊脚石”踢,至1976年,全县仅剩107户,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个体商户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1985年底,全县个体有证商业者4463户,5541人,自有资金527.46万元,年销售额1493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8.55%。
  二、集体商业
  1949年1月,县城西村王克敏与农会会长取得区政府同意,从减租减息的粮食物资中抽出一部分作为铺垫资金,筹办了西村合作社,为时不长便解体。
  1949年3月25日,在乔官建立昌乐县合作推进社,宣传合作事业的好处,为农民集资入股成立供销社作舆论准备。同时也小规模经营油、盐、小百货等生活日用品。不久改称昌乐县供销合作社。
  7月初,赵丰年和韩文明在城关区政府的支持下再次筹建起西村合作社。
  7月15日县供销社随县政府机关由乔官迁入昌乐县城。
  9月,县供销社对西村合作社进行了整顿,此后又新建东关、车站两处合作社。至年底,3处供销合作社共有社员380名,股金小麦3800斤,另外还筹集谷子1700余斤。
  1950年春,县供销社对县城3社进行了整顿,同时又发动成立了薛家村、高崖、营丘、王家老庄、九级等新社。到5月底,联村供销社共发展到11处,拥有社员2188人,社干部48人,股金折合小麦35634斤。8月,县供销社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对基层社进行全面整顿,同时广泛发动兴办新社,使基层供销社很快遍布全县集镇。
  1952年,基层供销社由29处合并为26处。下半年实行以区建社,到1953年元月,由26处联村供销合作社并为14处区社,称“第×区供销合作社”。这14处区社共设分销店65个,拥有社员股46485个,占全县人口的14.5%。(每个股平均股金2元4角)。供销社自有资金达163229元,当年供销合作社的营业额占全县商业总营业额的25.65%。
  1953年,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在大力发展国营商业、合作商业的同时,执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合作小组(商店)、代购代销、公私合营(只有一家澡塘,很短时间即转为国营)等形式,使其有的转为供销社门市部,过渡为集体商业,有的转为国营门市部,过渡为国营商业。1956年春改造运动形成高潮,年底基本结束。全县私营商业者1369人,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1199人,占87.58%,由于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合作社人员猛增,造成资金短缺,经营吃力,只好又将部分过渡人员清退回去,以代购代销形式作了安排。此后,供销合作社业务不断发展,并几度与商业局合分,至1984年7月1日,恢复为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现辖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杂品、果品、综合贸易服务4个公司,1处棉花加工厂和14处基层社,设275处零售网点,554处代购代销店,连同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共有机构1181处,4639人从业,零售额8701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9.84%。
  三、国营商业
  1949年成立国营大华贸易公司,经营各种日用品和农副产品,1950年6月撤销,业务分至各专业经营机构。1949年成立昌乐烟酒分销处,经营烟酒糖茶,至1970年1月演变为昌乐县副食品公司。
1951年10月,中国百货公司山东省公司益都支公司昌乐推销组成立,主要经营百货批发业务,1952年4月,推销组改称经营组,加零售业务,至1970年9月,演变为昌乐县百货公司。
  1952年8月,成立中国食品出口公司山东省公司昌潍支公司昌乐经营组,经营生猪,鲜蛋的收购业务。
  1953年3月,在原经营组的基础上成立中国食品出口公司昌乐食品站。1954年7月,在昌乐食品站的基础上,成立中国食品出口公司山东省公司昌潍分公司昌乐支公司。至1963年4月演变成昌乐县食品公司。
  1956年9月,由99名个体饮食服务人员组织起来,成立饮食服务总店,至1961年9月,演变为国营饮食服务公司。
  1976年9月,百货公司五金交电组分出,成立五金交电公司,经营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的批发零售业务。
  1978年4月,县煤建公司石油业务分出,成立县石油公司,1979年4月,县石油公司改称山东省潍坊石油采购供应站昌乐分站。财、物两权属潍坊石油采购供应站,人事权属商业局。
  1983年4月商业局集体商业管理科改为综合公司,现辖3个综合商店和照相社、理发社、饭店各1处,职工147人。
  1949年国营商业零售额29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15万元的6.99%,1956年382.3万元,占零售总额1835万元的20.83%,1978年24487万元,占零售总额75662万元的32.36%,1985年国营商业共有6个专业公司,连同其他行业商业机构,共有经营机构183个,2232人从业,年零售额7263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7457万元的41.61%。